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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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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自然人借款的公告

2016-09-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A股证券代码:600610 A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编号:临2016-086

B股证券代码:900906 B股证券简称:中毅达B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自然人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4,500万元。

●借款利率:按年化6%计算,借款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合同履行期限:借款期限为3个月,可以提前还款。

一、交易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补充公司临时营运资金,公司于2016年9月12日与自然人陈云兴先生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4,500万元。

二、审议程序情况

本次借款合同签订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自然人基本情况

陈云兴先生,中国国籍,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陈云兴

(一)借款金额

1.借款额为人民币(大写)肆仟伍佰万元整(小写:¥45,000,000.00元)。

2.在借款期限内,甲方有权一次性或者分期向乙方支用全部或者部分款项。

(二)借款利息

1.借款利息按照6%/年计算(自甲方支用款项之日起计算),不计复利。

2.借款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三)借款期限

1.借款期限为叁个月,自甲方收到乙方款项之日起算。

2.在借款期限内,甲方有权提前还款,借款利息自提前还款之日起不再计息。

3.如需提前还款的,甲方应当在提前还款之日5日前通知乙方。

(四)合同生效

1.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借款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补充公司临时营运资金,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风险提示

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全部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