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16-106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于2016年9月7日向各位董事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16年9月13日以现场参与结合电话会议的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9人,实际出席9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4人),缺席会议的董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是武美、郭義祥、欧阳辉、陈智。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清州先生主持,监事邓峰、王卓、杨立炜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陈清州先生(身份证号:3505831965********)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2016年9月12日至2019年9月11日。陈清州先生简历见附件。
2.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陈清州、张钜、蒋叶林组成,其中陈清州担任战略委员会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陈智、欧阳辉、武美组成,其中陈智、欧阳辉为独立董事,陈智担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欧阳辉、孔祥云、张钜组成,其中欧阳辉、孔祥云为独立董事,欧阳辉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孔祥云、陈智、曾华组成,其中孔祥云、陈智谦为独立董事,孔祥云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
上述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2016年9月12日至2019年9月11日。陈清州、张钜、蒋叶林、武美、曾华、欧阳辉、孔祥云、陈智的简历见附件。
3.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陈清州先生(身份证号:3505831965********)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2016年9月12日至2019年9月11日。陈清州的简历见附件。
4.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曾华(身份证号:4201061968********)、武美(身份证号:1421331972********)、张钜(身份证号:4403011975********)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2016年9月12日至2019年9月11日。曾华、武美、张钜的简历见附件。
5.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张钜先生(身份证号:4403011975********)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2016年9月12日至2019年9月11日。张钜的简历见附件。
6.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张钜先生(身份证号:4403011975********)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田智勇先生(身份证号:5222211980********)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2016年9月12日至2019年9月11日。张钜、田智勇的简历见附件。
张钜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5-26972999-1170
传真:0755-86133699-0110
电子邮箱:stock@hytera.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北环路9108 号海能达大厦
田智勇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5-26972999-1247
传真:0755-86133699-0110
电子邮箱:zhiyong.tian@hytera.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北环路9108 号海能达大厦
7.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陈艳女士(身份证号:4201111980********)为公司内审部负责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2016年9月12日至2019年9月11日。陈艳的简历见附件。
8.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5,636.97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08)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16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6年度向渤海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新增授信额度不超过3亿元,授权董事长陈清州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文件。
《关于新增2016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09)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 9月13日
附件:
陈清州先生简历:
陈清州先生,1965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总裁班,高中学历。1984年至1990年在福建省泉州市红星无线电厂任销售经理;1990年至1993年在福建省威讯电子有限公司工作,任副总经理;1993年开始在深圳市好易通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陈清州先生持有公司股票898,838,0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00 %,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陈清州先生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和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具备胜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的能力。
陈清州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
曾华先生简历:
曾华先生,1968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香港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历。1991年至1994年在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汉口总站任助理工程师;1994年至1999年在日本ALPS电气东莞长安日华电子厂工作,任课长;1999年开始在深圳市好易通科技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厂长、副总经理。现任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曾华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4,972,6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7 %,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清州先生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和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具备胜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的能力。
曾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
武美先生简历:
武美先生,1972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北方交通大学企业管理专业,硕士学历。1998年至2001年在深圳市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制造中心干部部人力资源工程师、制造中心干部部副处长;2001年开始在深圳市好易通科技有限公司工作,历任人力资源部总监、副总经理。现任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武美先生持有公司股票7,934,6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6%,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清州先生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和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具备胜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的能力。
武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
张钜先生简历:
张钜先生,1975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英国曼彻斯特大学会计与金融专业,硕士学历。曾任职于深圳市罗湖区政府公务员;1999年至2002年,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高级审计师;2003年至2004年,任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4年至2006年,任北京希格玛晶华微电子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6年开始在深圳市好易通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任首席财政官。现任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兼任全资子公司哈尔滨海能达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张钜先生持有公司股票4,04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3%,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清州先生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和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具备胜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的能力。
张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
蒋叶林先生简历:
蒋叶林先生,男,197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历。1994年至2002年,历任上海贝尔阿尔卡特移动通信系统有限公司工程师、经理、总监;2002年至2009年,历任上海贝尔有限公司移动核心网业务部总监、移动应用解决方案事业部总经理、核心网络方案事业部总经理、新产品引入部负责人、公司副总裁;2009年开始加入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任系统产品线总经理。现任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任全资子公司哈尔滨海能达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蒋叶林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23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清州先生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和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具备胜任公司董事的能力。
蒋叶林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
欧阳辉先生简历:
欧阳辉先生,1962年12月出生,美国国籍,毕业于美国杜兰大学化学物理专业和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金融学专业,取得了美国杜兰大学化学物理学博士学位和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金融学博士学位,并在美国加州理工学院从事化学物理学博士后研究。1993年至1994年在香港科技大学担任助理教授;1998年至2001年在美国北卡大学担任助理教授;2001年至2005年在美国杜克大学担任助理教授、副教授;2005年至2008年在美国雷曼兄弟担任高级副总裁、董事总经理;2008年至2010年在野村证券担任董事总经理;2010年至2012年在瑞士银行担任董事总经理;同时于2010年至今,在长江商学院担任教授、杰出院长讲席教授。现任长江商学院担任教授、杰出院长讲席教授,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欧阳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清州先生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已获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和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具备胜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能力。
欧阳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
孔祥云先生简历:
孔祥云先生,中共党员,195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经济学硕士,高级会计师,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国家公派留学归国人员。历任江西财经大学财会系教研室副主任、审计监察处副处长、处长,江西华财大厦实业投资公司总经理(法人代表),中国投资银行深圳分行财会部总经理、稽核部总经理,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计划财务处、经营管理处、金融合作处等部门处长。社会兼职:2001年至今任《深圳金融》杂志编委,江西财经大学客座教授,国家审计署驻深圳特派员办事处特聘外部专家。现任平安银行深圳分行副行长,兼任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孔祥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清州先生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已获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和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具备胜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能力。
孔祥云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
陈智先生简历:
陈智先生,1974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电子科技大学通信与信息系统专业,博士学历。2006年4月至2008年7月,在电子科技大学任教;2008年8月至2013年7月,在电子科技大学任副教授、博士生导师;2013年8月至今,在电子科技大学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陈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清州先生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已获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和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具备胜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能力。
陈智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
田智勇先生简历:
田智勇先生,1980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企业管理专业,硕士学历。2007年开始在深圳市好易通科技有限公司工作,历任管理优化工程师、投资专员、证券事务代表。现任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田智勇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1%,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清州先生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具备胜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能力。
陈艳女士简历:
陈艳女士,1980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本科学历,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2001年至2013年在深圳市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任审计师、2004年至2010年在益海嘉里集团任审计主管、财务主管;2010年至2011年在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任审计主管,2011年6月开始在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任审计部副部长。
陈艳女士持有公司股票21,1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1%,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清州先生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具有丰富的财务会计、财务管理和审计管理工作经验,工作作风细致严谨,适合专职担任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职务。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16-107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于2016年9月7日向各位监事发出。
2、本次监事会于2016年9月13日以现场参与的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3人,实际出席3人。董事会秘书张钜先生和证券事务代表田智勇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邓峰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选举邓峰先生(身份证号:4310261982********)为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一致,自2016年9月12日至2019年9月11日。邓峰先生简历见附件。
2、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情况,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事项。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08)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9月13日
附件:
邓峰先生简历
邓峰先生,1982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深圳大学,研究生学历。2004 年至 2007 年,在长澳药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历任法务专员、法务主管;2007 年至 2008 年,在深圳市天基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法律部主任;2008 年加入深圳市好易通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前身),历任法务部部长、高级副总裁助理等职务,现任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工监事、基建投资管理部总监。
邓峰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38,0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邓峰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清州先生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具备胜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能力。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16-108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1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议案》,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截至2016年8月19日,公司已实际使用自有资金共15,636.97万元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现将相关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413号《关于核准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6年8月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8名投资者发行了190,002,657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发行价11.1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109,029,492.7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5,531,489.0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73,498,003.65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编号为瑞华验字[2016]第48420005号的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现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2015年8月24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本公司计划将募集资金分别用于LTE智慧专网集群综合解决方案项目、智慧城市专网运营及物联网项目、军工通信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融资租赁业务资本金补充项目和偿还银行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为300,902.95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的总投资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市场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根据公司2016年8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投项目的总投资额,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
截至2016年8月19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计人民币15,636.97万元,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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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议程序
2016年9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16年8月19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5,636.97万元。
四、专项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5,636.97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是必要的、合理的,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有利于维护股东的整体利益。
(2)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没有超过6个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了规定的程序。
(4)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内容及程序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5,636.97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情况,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事项。
4、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意见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核验,并于2016年9月12日出具了《关于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6】第48420020号),认为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要求编制。
5、保荐机构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上述预先投入资金事项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基于以上意见,保荐机构对海能达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5、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13日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16-109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2016年度公司
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16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授信的背景
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对于银行借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等的需求也不断增加,为了更好的支持公司业务的拓展,确保满足公司正常运作所需资金需求,本次拟向渤海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新增授信额度不超过3亿元。
二、本次新增授信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拟向渤海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新增银行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以上银行授信的品种主要包括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等(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等),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公司提议授权董事长陈清州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文件。
三、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以及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我们认为: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对于银行借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等的需求也不断增加,此前授予的授信额度已不足以满足公司对上述业务的需求。进一步新增的银行授信额度有利于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从而为公司保持持续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足够的偿债能力。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向渤海银行深圳分行新增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银行授信额度。授权董事长陈清州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文件。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 9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