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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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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6-09-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16-085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书面通知于2016年9月9日以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并电话确认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16年9月14日下午2:00在福建省晋江市安海第二工业区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副董事长蔡建设先生因出差无法亲自参加本次会议,授权委托孙辉永先生代为出席并履行职责),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公司的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分别就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核验,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保荐机构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9月14日

证券代码: 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16-086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兴业科技”)2016年9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现就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2016年7月22日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兴业科技”)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70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61,510,162 股新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715,978,294.62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6,007,211.3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09,971,083.30元,其中:新增股本61,510,162.00元,资本公积648,460,921.3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2016)第351ZA0032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至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设立了专项账户进行管理,并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相关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4)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为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以上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筹资金或者其他方式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止到2016年9月1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20,000万元,本次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为2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偿还银行借款明细如下:

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归还上表中人民币借款1.5亿元及1,000万美元借款中折人民币5,000万元的部分。

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中的20,000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行为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的情况

2016年9月14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致同专字(2016)第351ZA0114号《关于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认为兴业科技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16年9月13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说明》中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七、保荐机构意见

兴业科技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20,000 万元的事项,经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并已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审核。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不存在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一致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兴业科技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无异议。

特此公告。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5、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

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14日

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 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16-087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于2016年9月9日以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并电话确认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16年9月14日下午3:00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由监事会主席苏建忠先生主持,符合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公司的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表决程序以及决议事项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特此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