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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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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富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2016-09-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9月2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1)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投资者应及时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致电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查询其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情况;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开放日对投资者的业务办理时间是9:30-15:00,具体以销售网点的公告和安排为准。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1)申购金额限制

首次购买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1.00元,追加购买最低金额为1.00元。

(2)申购费率

本基金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投资者的申购费用如下:

表: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4、日常赎回业务

(1)赎回份额限制

每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为1.00份,若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0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2)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赎回费率见下表:

表:本基金的赎回费率

注:1月指30日

来源:博时基金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赎回份额和账户最低持有余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5、基金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含直销中心及直销网上交易)。投资者如需办理直销网上交易,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参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办理相关开户、申购和赎回等业务。

(2)代销机构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上述销售机构均受理投资者的开户、日常申购和赎回等业务。本基金若增加、调整直销网点或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6年8月1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的《博时富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9月20日

博时富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

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9月2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1)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投资者应及时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致电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查询其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的确认情况。

(3)各销售机构如开通定期不定额投资业务,请参看各销售机构相关公告和业务规则。

2、日常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日常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开放日对投资者的业务办理时间是9:30-15:00,具体以销售网点的公告和安排为准。

3、日常转换业务

(1)转换费用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和申购费补差两部分构成,其中:申购费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的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

(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业务规则

①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

②前端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只能转换到前端收费模式的其它基金(申购费为零的基金视同为前端收费模式),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可以转换到前端或后端收费模式的其它基金,非QDII基金不能与QDII基金进行互转。

③基金转换的目标基金份额按新交易计算持有时间。基金转出视为赎回,转入视为申购。基金转换后可赎回的时间为T+2日。

④基金分红时再投资的份额可在权益登记日的T+2日提交基金转换申请。

⑤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投资者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转出基金份额必须是可用份额,并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2)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有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的有关规定适用于基金转换。

出现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情形或其它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已载明并获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特殊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基金转换业务。

3)重要提示

①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可以销售包括博时富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内的两只以上(含两只),且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同一机构的博时旗下基金的销售机构。

②转换业务的收费计算公式及举例参见2010年3月16日刊登于本公司网站的《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③本公司管理基金的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4、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适用投资者范围

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2)申购费率

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的申购费率与普通申购业务的费率相同。

表: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结构表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3)扣款日期和扣款金额

投资者须遵循各销售机构有关扣款日期的规定,定投金额每次不少于人民币1元(含1元)。

(4)重要提示

1)凡申请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

2)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每月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投资者可以从T+2日起通过本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办理网点、致电本公司客服电话或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其每次申购申请的确认情况。申购份额将在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

5. 基金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含直销中心及直销网上交易)。投资者如需办理直销网上交易,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参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定期投资业务规则》等办理相关开户、申购、赎回、基金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非直销机构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上述代销机构和直销机构均受理投资者的开户、日常申购和赎回等业务。本基金若增加、调整直销网点或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6年8月1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的《博时富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9月20日

博时富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

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9月2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2016年9月21日起,本基金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累计金额应不超过1万元。如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累计金额超过1万元,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

(2)在本基金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其它业务正常办理。本基金恢复办理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时间将另行公告。

(3)如有疑问,请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9月20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保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参加部分

代销机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了答谢广大投资人对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支持和厚爱,经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银行”)、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银行”)、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州银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海峡银行”)、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滇银行”)、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海农商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农商行”)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银行”)协商一致,博时保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2813,以下简称“本基金”)参加上述代销机构的费率优惠活动。

一、 代销机构费率优惠活动

1、 工商银行

自2016年9月20日至2017年3月31日(截至当日法定交易时间),个人投资者通过中国工商银行个人网上银行、个人手机银行(WAP)和个人电话银行申购本基金,其申购费率享有优惠: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按8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8);若优惠折扣后费率低于0.6%的,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2、 中国银行

自2016年9月20日(含)起,投资者通过中国银行网上银行申购本基金,享有申购费率优惠。优惠方式为: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按8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8),优惠后费率如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活动结束时间另行公告。

自2016年9月20日(含)起,投资者采用基金“定期定额”方式通过中国银行申购本基金(含柜台和新版网银),享有申购费率优惠。优惠方式为: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按8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8),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低于或等于0.6%或为固定费用的,按原申购费率执行。活动结束时间另行公告。

自2016年9月20日(含)起,投资者通过中国银行手机银行申购本基金,享有申购费率优惠。优惠方式为: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按6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6),优惠后费率如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活动结束时间另行公告。

3、 交通银行

自2016年9月20日(含)起至2017年6月30日15:00期间(法定基金交易日),投资者通过交通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申购本基金,享有申购费率优惠。优惠方式为:申购费率优惠费率最低8折优惠,优惠折扣后的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将不再有折扣优惠,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自2016年9月20日(含)起,投资者采用基金定投方式通过交通银行申购本基金,享有申购费率优惠。优惠方式为:定投申购费率最低8折优惠,但优惠折扣后的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将不再有折扣优惠,按原申购费率执行。活动结束时间另行公告。

4、 光大银行

自2016年9月20日(含)起,投资者通过光大银行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申购本基金,享有申购费率优惠。优惠方式为: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在原申购费率基础上实行6折优惠,但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是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活动结束时间另行公告。

自2016年9月20日(含)起,投资者采用基金定投方式通过光大银行申购本基金,享有申购费率优惠。优惠方式为: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实行8折优惠,但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是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活动结束时间另行公告。

5、 兴业银行

(1)申购业务费率优惠活动

投资者通过兴业银行电子渠道(包括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申购的上述基金(前端收费模式),原申购费率高于0.75%的,统一优惠至0.75%,原申购费率低于0.75%或为固定费率的,则按照原有申购费率执行。

(2)通过电子渠道办理的定投业务费率优惠活动

投资者通过兴业银行电子渠道(包括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开通上述基金定投业务的,定投申购费率统一优惠至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或为固定费率的,按原费率执行。

(3)通过柜台办理的定投业务费率优惠活动

投资者通过兴业银行柜面渠道开通基金定投业务的,享受基金定投申购费率八折优惠,优惠后申购费率不低于0.6%;如原费率低于0.6%或为固定费率的,按原费率执行。

6、 平安银行

(1)申购业务费率优惠

自2016年9月20日(含)起,投资人通过平安银行网上银行、电话银行及自助终端渠道申购本基金(仅限于前端收费模式),申购费率按原费率的8折优惠。

自2016年9月20日(含)起,投资人通过平安银行橙子银行渠道办理本基金的申购业务,申购费率按原费率的6折优惠。

(2)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费率优惠

自2016年9月20日(含)起,投资人通过平安银行网点柜面渠道办理本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定投费率按原费率的8折优惠。

自2016年9月20日(含)起,投资人通过平安银行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渠道办理本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定投费率按原费率的4折享受优惠。

自2016年9月20日(含)起,投资人通过平安银行橙子银行渠道办理本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定投费率按原费率的3折优惠。

7、 渤海银行

自2016年9月20日(含)起,投资人通过渤海银行个人网上银行申购本基金,享有申购费率优惠。优惠方式为: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实行4折优惠,但优惠后申购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是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活动结束时间另行公告。

自2016年9月20日(含)起,投资人通过渤海银行柜面开通本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计划,在计划存续期内,享有申购费率优惠。优惠方式为: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实行8折优惠,但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是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活动结束时间另行公告。

自2016年9月20日(含)起,投资人通过渤海银行个人网上银行自助开通本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计划,在计划存续期内,享有申购费率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实行4折优惠,但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是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活动结束时间另行公告。

8、 河北银行

自2016年9月20日(含)起,投资者通过河北银行网上银行及手机银行申购本基金,享有申购费率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实行4折优惠,但优惠后申购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是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自2016年9月20日(含)起,投资者通过河北银行网上银行及手机银行定期定额申购本基金,享有申购费率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实行4折优惠,但优惠后申购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是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9、 泉州银行

自2016年9月20日(含)起,投资人通过泉州银行全渠道(柜台、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及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享受费率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按4折优惠,如优惠后费率低于0.6%则按照0.6%执行;原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是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10、 福建海峡银行

自2016年9月20日(含)起,投资者通过福建海峡银行网上交易及柜台交易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及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享受如下优惠:原申购费率(前端模式)高于0.6%的,按4折优惠,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前端模式)等于或低于0.6%或为固定费用的,按原申购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11、 富滇银行

自2016年9月20日(含)起,投资者通过富滇银行电子渠道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及定投业务,享受如下优惠:原申购费率(前端模式)高于0.6%的,按4折优惠,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前端模式)等于或低于0.6%或为固定费用的,按原申购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12、 南海农商行

自2016年9月20日(含)起,投资者通过南海农商行网上交易及柜台交易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及定投业务,享受如下优惠:原申购费率(前端模式)高于0.6%的,按4折优惠,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前端模式)等于或低于0.6%或为固定费用的,按原申购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13、 上海农商行

自2016年9月20日(含)起,投资者通过上海农商银行个人网上银行申购本基金,享有申购费率优惠。优惠方式为: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按6折优惠,但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是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活动结束时间另行公告。

自2016年9月20日(含)起,投资者通过上海农商银行个人网上银行自助开通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享有申购费率优惠。优惠方式为:在计划存续期内,该计划下进行的基金定投将持续享受如下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按4折优惠,但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是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活动结束时间另行公告。

自2016年9月20日(含)起,投资者通过上海农商银行柜面开通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享有申购费率优惠。优惠方式为:在计划存续期内,该计划下进行的基金定投将持续享受申购费率8折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按8折优惠,但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是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活动结束时间另行公告。

14、 青岛银行

自2016年9月20日(含)起,投资人通过青岛银行网上银行及手机银行办理本基金的申购业务享受费率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按6折优惠,如优惠后费率低于0.6%则按照0.6%执行;原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是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自2016年9月20日(含)起,投资人通过青岛银行柜面、网上银行及手机银行办理本基金的定投业务享受费率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按8折优惠,如优惠后费率低于0.6%则按照0.6%执行;原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是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二、 特别提示

1、各代销机构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该代销机构所有。

2、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流程以各代销机构规定为准。如上述优惠活动调整,我司及各代销机构将另行公告相关内容。

3、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或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及本公司的风险提示。

三、 咨询方式

1、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bosera.com

2、 工商银行

客服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3、 中国银行

客服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4、 交通银行

客服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5、 光大银行

客服电话:95595

网址:www.cebbank.com

6、 兴业银行

客服电话:95561

网址:www.cib.com.cn

7、 平安银行

客服电话:95511-3

网址:http://bank.pingan.com

8、 渤海银行

客服电话:400-888-8811

网址:www.cbhb.com.cn

9、 河北银行

客服电话:400-612-9999

网址:www.hebbank.com

10、 泉州银行

客服电话:400-889-6312

网址:www.qzccbank.com

11、 福建海峡银行

客服电话:400-893-9999

网址:www.fjhxbank.com

12、 富滇银行

客服电话:400-889-6533

网址:www.fudian-bank.com

13、 南海农商行

客服电话:96138

网址:www.nanhaibank.com

14、 上海农商行

客服电话:021-962999、400-696-2999

网址:http://www.srcb.com/

15、 青岛银行

客服电话:96588(青岛) 400-66-96588(全国)

网址:www.qdccb.com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9月20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裕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参加交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费率优惠活动的

公告

为了答谢广大投资人对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支持和厚爱,经本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协商一致,博时裕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578,以下简称“本基金”)参加交通银行的费率优惠活动。

一、 代销机构费率优惠活动

自2016年9月20日(含)起至2017年6月30日15:00期间(法定基金交易日),投资者通过交通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申购本基金,享有申购费率优惠。优惠方式为:申购费率优惠费率最低8折优惠,优惠折扣后的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将不再有折扣优惠,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自2016年9月20日(含)起,投资者采用基金定投方式通过交通银行申购本基金,享有申购费率优惠。优惠方式为:定投申购费率最低8折优惠,但优惠折扣后的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将不再有折扣优惠,按原申购费率执行。活动结束时间另行公告。

二、 特别提示

1、本次优惠活动解释权归交通银行所有。

2、本次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上述基金(前端模式)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不包括后端收费模式基金的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开放式基金认购手续费。

3、本次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流程以交通银行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4、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或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

三、 咨询方式

有关详情敬请咨询交通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59,访问交通银行网址: www.bankcomm.com;或致电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登录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bosera.com了解有关情况。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9月20日

博时聚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9月2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1)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投资者应及时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致电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查询其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情况;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开放日对投资者的业务办理时间是9:30-15:00,具体以销售网点的公告和安排为准。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1)申购金额限制

首次购买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1.00元,追加购买最低金额为1.00元。

(2)申购费率

本基金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投资者的申购费用如下:

表: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4、日常赎回业务

(1)赎回份额限制

每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为1.00份,若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0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2)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赎回费率见下表:

表3:本基金的赎回费率

注:1个月指30日

来源:博时基金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赎回份额和账户最低持有余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5、基金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含直销中心及直销网上交易)。投资者如需办理直销网上交易,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参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办理相关开户、申购和赎回等业务。

(2)代销机构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上述销售机构均受理投资者的开户、日常申购和赎回等业务。本基金若增加、调整直销网点或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6年8月20日的《证券时报》上的《博时聚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9月20日

博时聚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

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9月2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1)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投资者应及时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致电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查询其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的确认情况。

(3)各销售机构如开通定期不定额投资业务,请参看各销售机构相关公告和业务规则。

2、日常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日常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开放日对投资者的业务办理时间是9:30-15:00,具体以销售网点的公告和安排为准。

3、日常转换业务

(1)转换费用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和申购费补差两部分构成,其中:申购费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的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

(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业务规则

①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

②前端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只能转换到前端收费模式的其它基金(申购费为零的基金视同为前端收费模式),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可以转换到前端或后端收费模式的其它基金,非QDII基金不能与QDII基金进行互转。

③基金转换的目标基金份额按新交易计算持有时间。基金转出视为赎回,转入视为申购。基金转换后可赎回的时间为T+2日。

④基金分红时再投资的份额可在权益登记日的T+2日提交基金转换申请。

⑤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投资者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转出基金份额必须是可用份额,并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2)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有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的有关规定适用于基金转换。

出现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情形或其它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已载明并获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特殊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基金转换业务。

3)重要提示

①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可以销售包括博时聚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内的两只以上(含两只),且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同一机构的博时旗下基金的销售机构。

②转换业务的收费计算公式及举例参见2010年3月16日刊登于本公司网站的《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③本公司管理基金的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4、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适用投资者范围

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2)申购费率

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的申购费率与普通申购业务的费率相同。

表: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结构表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3)扣款日期和扣款金额

投资者须遵循各销售机构有关扣款日期的规定,定投金额每次不少于人民币1.元(含1元)。

(4)重要提示

1)凡申请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

2)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每月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投资者可以从T+2日起通过本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办理网点、致电本公司客服电话或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其每次申购申请的确认情况。申购份额将在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

5. 基金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含直销中心及直销网上交易)。投资者如需办理直销网上交易,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参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定期投资业务规则》等办理相关开户、申购、赎回、基金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非直销机构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上述代销机构和直销机构均受理投资者的开户、日常申购和赎回等业务。本基金若增加、调整直销网点或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6年8月20日的《证券时报》上的《博时聚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9月20日

博时聚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

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9月2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2016年9月21日起,本基金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累计金额应不超过1万元。如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累计金额超过1万元,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

(2)在本基金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其它业务正常办理。本基金恢复办理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时间将另行公告。

(3)如有疑问,请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9月20日

博时智臻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9月2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1)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投资者应及时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致电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查询其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情况;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开放日对投资者的业务办理时间是9:30-15:00,具体以销售网点的公告和安排为准。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1)申购金额限制

首次购买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追加购买最低金额为10.00元。

(2)申购费率

本基金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投资者的申购费用如下:

表: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4、日常赎回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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