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534 股票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16-092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长林伟光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林伟光先生因工作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董事长、董事、法定代表人职务,以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等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林伟光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林伟光先生辞职后, 将不在本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林伟光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也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林伟光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长期间勤勉敬业,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林伟光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19日
股票代码:000534 股票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16-093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杨高宇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杨高宇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召集人等职务。杨高宇先生辞职后,将不在本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由于杨高宇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之前,杨高宇先生将继续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杨高宇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积极推动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对杨高宇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19日
股票代码:000534 股票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16—094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9月19日在万泽大厦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9月14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公司董事6人,实际参会董事6人,公司监事及高管等相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黄振光董事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事项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新任董事长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长林伟光先生因工作原因向公司董事会辞去董事长、董事、法定代表人职务,以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等职务。同意选举董事黄振光先生(简历附后)为新任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时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长林伟光先生因工作原因向公司董事会辞去董事长、董事、法定代表人职务及相关职务,经公司控股股东万泽集团有限公司提名推荐,同意增补陈岚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任期为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告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增补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独立董事杨高宇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辞去独立董事及相关职位,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提名增补张汉斌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汉斌先生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任期为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告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二、三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19日
附简历:
1、黄振光,男,1966年10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最近五年均在公司就职,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兼任汕头万泽置地公司董事、总经理。
黄振光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75,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和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陈岚,女,1968年2月出生,英国威尔士大学/中国人民大学MBA,工商管理硕士。2010年8月至2016年1月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控股股东万泽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党委书记,兼任深圳市万泽医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深圳市新万泽医药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内蒙古双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陈岚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和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张汉斌,男,1966年出生,国际会计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深圳市财政局注册会计师调查委员会委员、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深圳铭鼎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华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汉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和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16-095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和候选人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提名人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就提名张汉斌 为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不适用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19日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张汉斌,作为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不是为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且本人未在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 张汉斌
日 期: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16-096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本公司正与江苏图南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筹划购买资产事项,由于相关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6年7月11日开市起停牌,并于2016年7月12日、7月19日分别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公告》、《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71、076)。经进一步明确,该事项已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2016年7月25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77),并于2016年7月30日、8月6日和8月11日、8月18日、8月25日、9月1日、9月8日、9月10日分别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和《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80、081、082、085、086、088、089、091)。
截至目前,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各项工作正在推进中,交易各方正在就本次交易的核心条款进行进一步沟通。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 2016 年 9月20 日(星期二)开市起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本次筹划的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