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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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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公告

2016-09-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2016-053

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释义:

●上市公司指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SH600637)。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指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东方明珠集团指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H600832)。

上市公司于2015年4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核准批复》(证监许可[2015]640号),按照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要求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上市公司已完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换股吸收合并之换股程序、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购买标的资产的交割过户及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等重组交割事项(详见2015年6月16日上市公司公告文件《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报告书》)。

截至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吸收合并涉及的东方明珠集团资产过户(包括土地、房屋、商标及对外股权投资)的相关进展情况如下:

1、土地房屋过户进展情况

东方明珠集团拥有土地使用权共9宗,总面积为137,934平方米;拥有房屋所有权共9处,建筑面积共计6,814.46平方米。截至目前,因土地房屋过户手续涉及原东方明珠集团(SH600832)税务注销手续的办理,但税务注销手续需等待相关实施细则的明确,上市公司正与各方积极推进上述土地及房屋的承继过户手续。

2、商标过户进展情况

2015年7月6日,上市公司已委托北京天平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交了东方明珠集团名下的154项商标移转予上市公司的申请材料,目前审核已无异议,尚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

东方明珠集团已办理工商注销登记手续,其全部资产、负债、权益、业务和人员均并入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系本次吸收合并后的存续公司,在吸收合并后按照《公司法》合法承继东方明珠集团商标专用权。目前,上市公司仍在办理商标专用权过户手续,上市公司对东方明珠集团拥有的商标专用权的拥有和使用不受影响。

3、对外股权投资过户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东方明珠集团持有股权的一级子公司中,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子公司名单如下:

除上述子公司股权已完成过户之外,东方明珠集团持有的其余对外股权投资过户事宜正在有序办理过程中。

本公司将继续加紧推进上述资产过户工作,并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公告实施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09月19日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2016-054

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6年9月14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于2016年9月18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9名,实际表决9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议案、议题如下:

一、《关于〈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关联董事张炜为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公司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关联董事张炜为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关联董事张炜为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1、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确认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激励对象名单及其授予数量,确定标的股票的授予价格;

(2)确定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和解锁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对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和解锁条件进行审查确认,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锁的全部事宜;

(4)因公司股票除权、除息或其他原因需要调整标的股票数量、授予价格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和方式进行调整;

(5)在出现本次激励计划中所列明的需要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时,办理该部分股票回购注销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6)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7)在董事会认为必要时可决议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8)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9)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

(10)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3、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为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须提交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方可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因此,公司暂不召开股东大会,股东大会通知将另行发出。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变更新媒体购物平台建设、版权在线交易平台募集资金项目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出具了同意意见,保荐代表人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互联网电视及网络视频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出具了同意意见,保荐代表人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全媒体云平台募投项目调整部分实施内容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出具了同意意见,保荐代表人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大额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2016年度债务融资计划方案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根据公司本次债券发行的安排,为合法、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债券发行 的相关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改、调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利率或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是否设计回售条款、利率调整条款和赎回条款、担保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募集资金用途、评级安排、偿债保障安排、上市地点、具体申购办法、配售安排、终止发行等与本次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中介机构;

3、为本次发行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并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制定、批准、授权、签署、修改、公告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5、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上市、还本付息等事宜;

6、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监管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发行;

7、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为本次发行的获授权人士,代表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务。

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相关事宜实施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调整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由于工作需要,董事会选举董事楼家麟先生担任本届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同本届董事会。凌钢先生不再担任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中的公司英文全称。

公司英文全称由“Shanghai Oriental Pearl Media Co., Ltd.”变更为“Shanghai Oriental Pearl Group Co., Ltd.”,简称为“OPG”。

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对公司其他管理制度中的前述信息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19日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2016-055

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6年9月14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于2016年9月1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监事3名,实际表决3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议案、议题如下:

一、《关于提名公司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届监事会提名滕俊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滕俊杰先生不在公司领薪亦不领取监事津贴。

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核实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认为:激励计划确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核心业务骨干和核心技术骨干,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变更新媒体购物平台建设、版权在线交易平台募集资金项目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代表人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公司此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基于市场环境变化和公司自身战略方向转移,为整合公司产业资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产业结构做出的选择。本次调整仅变更了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内容,变更后的游戏运营业务项目投入为公司后续运营重点之一,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我们同意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变更。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互联网电视及网络视频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代表人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公司此次增加全资子公司作为互联网电视及网络视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是基于公司自身战略方向和组织架构调整需要,整合公司产业资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产业结构做出的选择。本次增加全资子公司百视通技术为项目实施主体,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我们同意公司对该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全媒体云平台募投项目调整部分实施内容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代表人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公司此次调整全媒体云平台募投项目建设计划和部分实施内容的调整,是公司基于市场环境和技术进步热点变化的审慎决策,有助于公司实现募投项目建设目标实现的同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我们同意公司对该募投项目调整部分实施内容。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大额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9月19日

附件:

滕俊杰先生简历

滕俊杰,男,1957年10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硕士学位,国家一级导演。现任上海广播电视台(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上海市政协常委,上海电视艺术家协会主席,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开、闭幕式总导演。曾2次荣获“五个一工程”奖,35次获中国电视文艺最高奖项“星光奖”,2次获国家广电总局颁发的“最佳导演奖”,1998年在东京荣获“亚洲电视大奖”。首部导演的3D/全景声京剧电影《霸王别姬》,2015年在美国洛杉矶获年度世界3D电影大奖“金卢米埃尔奖”,这是中国电影首获这一世界主流电影大奖。

曾参军入伍,后又到企业工作。1986年初进入上海电视台历任制作部摄像科副科长、文艺部编导,1992年9月起先后任上海东方电视台节目部副主任、节目中心副主任、文艺部主任,上海卫星电视中心节目部主任,2000年4月任上海电视台副台长,其间先后兼任小荧星文化艺术学校校长,文艺节目中心主任,上海东方电视台文艺频道总监、主编、党总支副书记,2006年1月任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副总裁,2009年11月任上海广播电视台副台长,2011年9月任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艺术总监,2015年10月起任上海广播电视台(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2016-056

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监事会于2016年9月18日收到监事会主席林罗华先生提交的书面辞呈。林罗华先生因法定退休的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其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新任监事后方可生效,在此之前,林罗华先生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公司对林罗华先生任职期间对公司做出的巨大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9月19日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2016-057

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核查公司相关情况,董事会认为公司实际情况符合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具备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10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二)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公司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三)债券期限及品种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10年(含10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具体期限及品种构成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四)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及其支付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五)担保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采取无担保方式发行。

(六)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之后,拟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等。具体募集资金用途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偿还金融机构借款等的金额、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决定。

(七)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以一次或分期形式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具体发行方式和发行规模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八)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拟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投资者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九)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十)上市场所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经监管部门批准,本次公司债券亦可在适用法律允许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十一)偿债保障措施

根据有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本次公司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采取相应偿还保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十二)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本次公司债券公开发行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为止。

三、发行人简要财务会计信息

2015年公司前身原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百视通”)完成换股吸收合并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向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上海尚世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世影业”)100%股权、上海五岸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岸传播”)100%股权、上海文广互动电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广互动”)68.0672%股权、上海东方希杰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希杰”)45.2118%股权,并配套募集资金实施重大资产重组。

由于公司上述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公司2015年财务报告对2014年财务信息进行了重述调整,故本部分中出现的2014年度、2015年度财务信息来源于本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期初数、期末数。

本部分出现的2013年度备考财务信息来源于公司2015年换股吸收合并时编制的经审计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备考合并利润表。该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备考合并利润表的编制基础为:以百视通、东方明珠、尚世影业、五岸传播、文广互动和东方希杰的历史财务资料记录为基础,根据编制备考合并财务会计信息的各项假设,按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后百视通架构编制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因财政部2014年陆续发布新的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根据相关规定原百视通在已披露的2014年经审计财务报告对期初数进行追溯调整。本部分出现的2013年度财务信息(原百视通)来源于原百视通2014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的期初数。

本部分出现的2016年1-6月财务信息来源于本公司2016年1-6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4、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5、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合并报表范围变动情况

1、原百视通2013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动情况

(1)报告期内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

(2)报告期内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

2、东方明珠2014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动情况

(1)报告期内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

(2)报告期内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

3、东方明珠2015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动情况

(1)报告期内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

(2)报告期内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

3、2016年1-6月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动情况

(1)报告期内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

(2)报告期内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注1:指标未作年化处理;

注2:除特别注明外,上述财务指标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其中2013年以备考合并报表)的数据为基础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账面价值+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2];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账面价值+期末存货账面价值)/2];

(6)利息保障倍数=(净利润+所得税+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已资本化的利息费用);

(四)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简明财务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下转6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