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鸿达兴业 公告编号:临2016-117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于2016年9月9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9月19日在广州圆大厦32楼会议室召开。应亲自出席董事9名,实亲自出席董事9名,公司3名监事会成员和部分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经全体董事共同推举,会议由周奕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充分的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同意选举周奕丰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三年,自2016年9月19日至2019年9月18日。周奕丰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2016年9月1日刊登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6-106)。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会议决定聘任周奕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2016年9月19日至2019年9月18日。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周奕丰先生提名,会议决定聘任林少韩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2016年9月19日至2019年9月18日。林少韩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2016年9月1日刊登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6-106)。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总经理周奕丰先生提名,会议决定聘任王羽跃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聘任殷付中先生、林俊洁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聘任刘光辉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黄泽君女士为公司营销总监,聘任刘奎先生为公司行政总监,聘任胡智薇女士为公司总经理助理,任期三年,自2016年9月19日至2019年9月18日。
王羽跃先生、殷付中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16年9月1日刊登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6-106)。上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本公告所附内容。
审议上述第二、三、四项议案时,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的高管人员发表如下意见:
此次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同意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会议确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如下:
■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会议决定聘任薛大锐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简历附后)。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会议决定聘任于静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
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事项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海化工”)、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谷矿业”)根据流动资金需求和银行贷款转贷需要,拟向下述金融机构申请综合人民币授信额度总计77,800万元(包括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外币贷款、签发银行承兑汇票、进口信用证开证、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具体如下:
■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为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的额度,实际授信、借款金额以银行批准后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九、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乌海化工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申请综合人民币授信额度30,000万元提供担保,担保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利息等,担保金额36,000万元,担保期限12个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中谷矿业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申请综合人民币授信额度20,000万元提供担保,担保金额20,000万元,担保期限12个月。
公司董事会认为,被担保人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且本次担保事项因乌海化工、中谷矿业流动资金需求等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公司为其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为支持子公司的业务发展,董事会同意本次公司为乌海化工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申请综合人民币授信额度30,000万元提供担保,担保金额36,000万元,担保期限12个月;同意公司为中谷矿业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申请综合人民币授信额度20,000万元提供担保,担保金额20,000万元,担保期限12个月。本次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刊登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公告》(临2016-119)。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6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其中现场会议将于2016年10月12日下午召开。详细内容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刊登的《关于召开2016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6-120)。
特此公告。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九月二十一日
附:
一、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林俊洁
女,1982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财务中心总监;现任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副总经理。
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刘光辉
男,1972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洛阳北方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销售会计及下属子公司财务经理,江门王野摩托车制造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副总监;现任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内蒙古蒙华海勃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本公司财务总监。
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持有本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1,235,102股外,未通过其他方式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黄泽君
女,1983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曾任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助理、市场总监、营销中心总经理。现任广东金材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本公司营销总监。
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持有本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988,082股外,未通过其他方式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4、刘奎
男,1975年出生,EMBA在读。曾任鸿达兴业集团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现任广东兴业土壤改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本公司行政总监。
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持有本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988,082股外,未通过其他方式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5、胡智薇
女,1981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企划部经理、总经理办公室主任;现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
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二、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简历
薛大锐,男,1985年出生,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2009年6月毕业于仲恺农工学院财务管理专业。曾任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审计中心审计专员、业务主管、副经理,2013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
其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持有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72,342股外,未通过其他方式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三、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于静,女,1983年出生,本科学历,2005年6月毕业于南京大学商学院。2006年8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05年7月至今,在公司证券事务部从事信息披露等工作;2009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其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持有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123,510股外,未通过其他方式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鸿达兴业 编号:临2016-118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于2016年9月9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9月1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在广州圆大厦32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出席监事5名,其中,监事徐增先生、张鹏先生、徐燕女士参加现场会议,监事周建国先生、王庆山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经全体监事共同推举,会议由监事徐增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认真的讨论和审议,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会议同意选举徐增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2016年9月19日至2019年9月18日。徐增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2016年9月1日刊登的《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6-107)。
特此公告。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九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鸿达兴业 公告编号:临2016-119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概述
2016年9月19日,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鸿达兴业”)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海化工”)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申请30,000万元综合人民币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范围包括本金、利息等,担保金额36,000万元,担保期限12个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谷矿业”)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申请综合人民币授信额度20,000万元提供担保,担保金额20,000万元,担保期限12个月。
本次担保对象乌海化工、中谷矿业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属于关联担保,无需担保对象提供反担保且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因此,上述担保事项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一)乌海化工
1、被担保人名称: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4年12月14日
3、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南区海化工业园区
4、法定代表人:王羽跃
5、注册资本:26,034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生产:纯碱、烧碱、盐酸、液氯、硫化碱、白炭黑、聚氯乙烯;自营产品进出口;聚氯乙烯树脂、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货物的进出口业务、水泥、电石。一般经营项目:销售:尿素、增碳剂、甲酸钠、小苏打、腐植酸钠、锰硅合金、玻璃、食品添加剂(碳酸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乌海化工为公司持有100%股权的全资子公司。
8、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截止2015年12月31日,乌海化工资产总额1,130,293.5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135,071.02万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41,895.4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0,330.02万元。
截止2016年6月30日,乌海化工资产总额1,128,751.6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1,650,63.16万元;2016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781,28.9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60,56.65万元。
(二)中谷矿业
1、担保对象名称: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日期:2010年2月5日
3、住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蒙西镇工业园区
4、法定代表人:殷付中
5、注册资本:33,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电石生产、销售。PVC树脂、烧碱销售及项目建设;焦炭、煤炭、兰炭、铝锭、氧化铝、石灰石、白灰、硅铁、硅铁石批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系:中谷矿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乌海化工持有100%股权的全资子公司,因此,中谷矿业为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
8、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截止2015年12月31日,中谷矿业资产总额556,239.4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33,984.12万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1,956.2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33.21万元。
截至2016年6月30日,中谷矿业资产总额670,091.9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33,443.40万元;2016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6,493.2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40.72万元。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乌海化工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12个月
3、担保金额:人民币36,000万元
实际担保金额、期限等以担保合同为准。截至目前,本公司尚未签订担保合同,具体办理担保时与相关银行签订担保合同。
(二)公司为中谷矿业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12个月
(3)担保金额:人民币20,000万元
实际担保金额、期限等以担保合同为准。截至目前,本公司尚未签订担保合同,具体办理担保时与相关银行签订担保合同。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被担保人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且本次担保事项因乌海化工、中谷矿业流动资金需求等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公司为其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为支持子公司的业务发展,董事会同意本次公司为乌海化工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申请综合人民币授信额度30,000万元提供担保,担保金额36,000万元,担保期限12个月;同意公司为中谷矿业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申请综合人民币授信额度20,000万元提供担保,担保金额20,000万元,担保期限12个月。本次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一)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前,公司(含子公司)不存在对除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外的其他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含子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金额约591,650.92万元,占公司2015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142.42%。
本次担保后,公司(含子公司)不存在对除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外的其他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含子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金额约617,650.92万元,占公司2015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148.68%。
上述担保中,子公司之间担保金额为200,000万元。扣除子公司之间担保后,公司(含子公司)对外担保(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约417,650.92万元,占公司2015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100.54%。
(二)逾期担保情况
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已生效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没有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九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鸿达兴业 公告编号:临2016-120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16年9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10月12日(星期三)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10月11日至2016年10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0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0月11日下午3:00至2016年10月12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1、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出现多次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6年9月27日(星期二)
(七)出席对象:
1、2016年9月27日(星期二)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持续督导机构代表。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广州圆路1号广州圆大厦32楼会议室
(九)公司将于2016年10月11日(星期二)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完备。
(二)议案名称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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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就上述议案做出决议,须经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3、本次股东大会有1项议案,某一股东该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
(四)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经公司于2016年9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分别刊登在2016年9月2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6年10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和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寄地址:广州市广州圆路1号广州圆大厦28层
邮编:510385
传真:020-81652222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02。
2、投票简称:“鸿达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10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和下午1:00-3: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鸿达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
1.00元代表议案1。
本次会议需要表决的议案序号,即对应的委托价格如下表:
表2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3 “委托数量”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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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10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0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10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20-81652222,020-81802222,0514-87270833
联 系 人:林少韩、于静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九月二十一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案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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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委托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委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户:______________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 _______________
受 托 人 签 字:_______________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有效期限:______年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委 托 日 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