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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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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司存在被暂停上市、终止上市等风险的提示公告

2016-09-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25 证券简称:*ST云维 公告编号:临2016-060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司存在被暂停上市、终止上市等风险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于2016年8月23日收到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昆明中院”)下达的(2016)云01民破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

公司股票将于2016年8月24日起二十个交易日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2016年9月23日起实施停牌,本公告发布日距停牌日尚有二个交易日(含公告日当天)。

公司存在暂停上市、终止上市及停牌后无交易机会等风险。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维股份”或“公司”)于2016年8月23日收到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昆明中院”)下达的(2016)云01民破6号《民事裁定书》及《决定书》,昆明中院依法裁定受理申请人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原名“云南圣乙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资运营”或“申请人”)对云维股份的重整申请,并指定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以下简称“云维股份清算组”)担任管理人。(详见公司2016-053号《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的公告》)。

2016年8月25日,昆明中院在《人民法院报》第 7 版刊登《公告》,公司随后于2016年8月26日发布了《关于债权申报的公告》(2016-056号),通知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人于2016年10月21日前,向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当前公司管理人已启动债权申报审核工作,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存在的相关风险提示如下:

1、当公司出现以下情形,公司股票将存在暂停上市的风险

由于公司2014、2015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2015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于2016年5月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根据2016年度上半年财务报告,公司2016年1-6月的净利润仍为负值,公司截至2016年6月30日净资产仍为负值。如果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期末净资产继续为负值,根据上市规则14.1.1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自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披露日起停牌,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停牌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2、当公司出现以下情形,公司股票将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截至本公告日,法院已受理申请人提出的对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公司还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公司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昆明中院宣告破产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人未在法定期限内向昆明中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重整计划草案虽获得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但未能获得法院批准、重整计划草案未能获得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且未能获得法院批准,如出现上述情况,法院将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公司破产。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市规则14.3.1(十二)、14.3.12 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

3、当公司出现以下情形,公司股票将存在停牌后无交易机会的风险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11条、第13.2.12条的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自2016年8月24日起二十个交易日届满后次一交易日即 2016年9月23日起连续停牌。若法院未在2016年8月24日至云维股份2016年年报披露日之间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在此期间,云维股份将无法申请复牌。

云维股份披露2016年年报后,在上述前提下,如果云维股份经审计的2016年度净利润继续为负或2016年期末净资产为负,将因2014、2015、2016连续三年净利润为负数或2015、2016连续两年期末净资产为负数的原因被暂停上市。暂停上市期间,云维股份将不再有交易机会。

鉴于云维股份重整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为云维股份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云维股份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管理人将根据重整事项的进程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