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质押和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6-85
债券代码:112207 债券简称:14锦龙债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质押和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近日获悉:股东杨志茂先生此前已累计办理(或委托办理)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36,59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4.08%)的质押手续;截止目前合共办理(或委托办理)了本公司股份86,03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9.60%)的解除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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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由于2016年1月6日杨志茂先生增持了本公司股份300,000股,增持后杨志茂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66,300,000股,因此上表中2015年7月-11月“本次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计算基数为66,000,000股,2016年1月-2月“本次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计算基数为66,300,000股。
2、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杨志茂先生于2015年11月24日办理(或委托办理)了其持有的用于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而质押给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本公司股份15,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1.67%)的解除质押手续;于2015年11月27日办理(或委托办理)了其持有的用于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而质押给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本公司股份5,03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0.56%)的解除质押手续;于2016年9月19日办理(或委托办理)了其持有的用于质押业务而质押给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本公司股份7,4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0.83%)的解除质押手续;于2016年9月20日办理(或委托办理)了其持有的用于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而质押给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本公司股份58,6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6.54%)的购回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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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杨志茂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66,300,000股(均为高管锁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7.40%),其所持本公司股份均处于未质押状态。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