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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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的
股东减持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公告

2016-09-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宏磊股份 公告编号:2016-143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的

股东减持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5%以上股东杭州焱热实业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宏磊股份”)于2016年9月21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杭州焱热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焱热”)书面通知获悉,由于自身资金的需求,杭州焱热于2016年9月2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58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2655%。

二、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1、股东增持公司股票具体情况

2、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为杭州焱热实业有限公司(法人)。

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为杭州焱热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票58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2655%。

本次股份变动前,杭州焱热持有公司股份11,561,160股,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动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65%;本次股份减持后,杭州焱热持有公司股10,978,160股,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动股,占公司总股本4.9995%,不再是公司持有5%以上的股东。

三、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1、公司股东杭州焱热于2016年1月16日与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之一金磊先生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杭州焱热受让金磊先生持有的宏磊股份11,561,160股。金磊先生协议转让给杭州焱热11,561,160股于2016年3月4日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表确认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018号公告)

2、上述权益变动完成后,杭州焱热严格遵守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交所《关于落实〈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相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发生违反法定持股要求和原有的持股承诺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杭州焱热)》。

特此公告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