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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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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9-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2016-098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6年9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3、会议于2016年9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4、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会的董事8人,实际到会董事6人,独立董事张志国因出差在外,委托独立董事丁波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独立董事姜建平因出差在外,委托独立董事王涌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参与投资设立遂宁市河东新区海绵城市建设五彩缤纷北路景观带PPP项目公司及签署PPP项目合同的议案》(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参与投资遂宁市河东新区海绵城市建设五彩缤纷北路景观带PPP项目,和其他投资人一同与遂宁市河东新区建设局签署《PPP项目合同》,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00,000万元。

同意公司与黑龙江省水利水电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园艺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政府出资方遂宁市河东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注册成立项目公司,公司出资金额为16,740万元,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20,000万元的83.7%。

关于议案1的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16-099”号临时公告。

2、《关于选举付百彦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付百彦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候选董事,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3、《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一公司在中国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中银大厦支行申请授信额度42,000万元,其中流动资金贷款3,000万元,保函额度39,000万元,额度有效期为一年,由公司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关于议案3的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16-100”号临时公告。

4、《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西藏公司在中国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龙建路桥西藏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喀则分行申请两笔共3亿元人民币贷款,其中2亿元贷款有效期为二年;1亿元贷款有效期为一年。由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关于议案4的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16-100”号临时公告。

5、《关于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两笔长期贷款业务,分别为金额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28个月的长期贷款业务;金额不超过13,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期限不超过40个月的长期贷款业务,黑龙江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以上两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关于公司向哈尔滨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向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青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3.5亿元人民币,期限两年,黑龙江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关于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哈尔滨分行申请综合授信2.5亿元人民币,期限12个月,黑龙江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章程》原第一百二十五条项下的:“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

拟修订为: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

关于议案8的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16-101”号临时公告。

9、《关于变更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以2015年12月20日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同业竞争承诺函,替代黑龙江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2011年9月23日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说明》,具体内容如下:

(1)本公司承诺,未来关于公路桥梁建设的范围仅限于房地产项目配套的小区道路及管道建设;

(2)本公司承诺,待目前正在进行中的乡村公路等建设项目完工后,不再从事其他除开房地产配套项目之外的道路建设施工项目。

(3)本公司承诺,若因公司出现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本公司愿承担由此给龙建股份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关于议案9的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16-102”号临时公告。

10、《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在2016年10月10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议案10的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16-104”号临时公告。

议案1、2、3、4、6、7、8、9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对《关于参与投资设立遂宁市河东新区海绵城市建设五彩缤纷北路景观带PPP项目公司及签署PPP项目合同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遂宁市河东新区海绵城市建设五彩缤纷北路景观带PPP项目是国家力推的海绵城市改造项目,也是全国第一批海绵城市改造示范项目,项目的实施将提高公司在全国海绵城市投标的竞争性,提升PPP业务市场竞争力。项目公司成立后,有利于公司开展本项目,促进项目的顺利进行;

2、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规划,交易方案切实可行;

3、黑龙江省水利水电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黑龙江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设立项目公司事项构成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就上述议案在董事会上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遵循了公正、公平的原则,符合法定程序,没有发现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程序合规,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了公正、公平的原则,没有发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审议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对《关于选举付百彦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在对付百彦先生的任职资质、专业经验、职业操守和兼职情况等情况了解的基础上,我们认为付百彦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同意付百彦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对《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一公司在中国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西藏公司在中国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鉴于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子公司、龙建路桥西藏有限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两笔业务是为了满足经营施工的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本人同意为下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控股子公司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呼兰支行申请授信额度42,000万元,其中流动资金贷款3,000万元,保函额度39,000万元,额度有效期为一年,由公司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意全资子公司龙建路桥西藏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喀则分行申请两笔共3亿元人民币贷款,其中2亿元贷款有效期为二年;1亿元贷款有效期为一年。由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独立董事对《关于变更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变更有关承诺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变更同业竞争的承诺,变更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解决控股股东下属企业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3、本次变更承诺事项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依法回避了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合规,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了公正、公平的原则,没有发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变更同业竞争承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关于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声明

4、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23日

候选董事简历:

付百彦先生,汉族,1969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1988年7月毕业于上海交通学校会计专业,专科学历;2007年7月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会计专业,大学本科学历。

付百彦先生 1988 年7月参加工作以来,历任黑龙江省第四公路工程处四队财务核算员、六队财务股会计、七队财务股会计、财务科科长;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副部长;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2006年2月任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2009年12月任黑龙江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绩效审计部副部长兼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2011年5月任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2014年3月至2016年1月任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总包事业部副经理;2006年4月至2016年4月任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2016-099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参与投资设立遂宁市河东新区

海绵城市建设五彩缤纷北路

景观带PPP项目公司及同意

签署PPP项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告是对公司于2016年9月13日披露的编号为“2016-096”的PPP项目中标公告的后续进展公告。

●遂宁市河东新区海绵城市建设五彩缤纷北路景观带PPP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00,000万元。

●政府出资方和中标人按照10%:90%的出资比例在遂宁市成立有限责任制形式的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项目投资金额100,000万元的20%,为20,000万元。其中,公司作为中标联合体单位出资人民币16,740万元,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83.7%。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止,过去 12个月内公司未与黑龙江省水利水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利水电公司”)进行其他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

●风险提示:本项投资事宜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因此存在股东大会能否审批通过的风险;项目合同尚未签署,项目公司成立后,项目公司尚需与招标人签署正式PPP项目合同。此外,本项目实施中每个环节的工作推进受多方因素影响,时间上还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一、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6年9月12日收到遂宁市河东新区建设局签发的《中标通知书》,确认了公司为遂宁市河东新区海绵城市建设五彩缤纷北路景观带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项目”)的中标联合体单位。

(一)项目名称:

遂宁市河东新区海绵城市建设五彩缤纷北路景观带PPP项目。

(二)合作期限:合作期限为10年,包括建设期2年和维护期8年。

(三)项目概况: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景观绿地面积约1,340,000㎡,配套用房建筑面积约19,000㎡,防洪堤修复长度约1,045m,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0亿元。项目拟采用BOT运作方式。公司已被确认为中标联合体单位,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与投标文件承诺,与各投资方和草签PPP项目合同,并按照中国法律规定和相关协议约定,在遂宁市共同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专门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改造修复和维护管理。

(四)投资回报率:5.26%。

(五)造价下浮率:5.60%。

(六)维护管理费:1.68元/㎡年。

二、关联交易概况

2016年9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设立遂宁市河东新区海绵城市建设五彩缤纷北路景观带PPP项目公司及签署PPP项目合同的议案》。因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目作为全国第一批海绵城市改造示范项目,有利于推动公司业务的战略升级,对公司起到积极作用。根据本项目的推进安排,公司作为中标联合体单位需与上述项目公司其他投资人一同与遂宁市河东新区建设局草签《PPP项目合同》,与项目公司其他投资人签署《股东协议》。

为实施本项目,公司拟出资与黑龙江省水利水电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园艺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园艺公司”)和政府出资方遂宁市河东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投公司”)注册成立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改造修复、维护管理等工作。

拟出资方式如下: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金额100,000万元的20%,为20,000万元。由政府出资方以及中标联合体以货币方式共同出资,政府方出资金额为2,000万元,中标联合体出资金额为18,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金额为16,740万元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83.7%、水利水电公司出资金额为900万元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4.5%、园艺公司出资金额为360万元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1.8%。

因水利水电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黑龙江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水利水电公司进行其他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

三、各投资方介绍

(一)公司与各投资方关系介绍

水利水电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建设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为本次交易的关联方。园艺公司、河投公司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投资方基本情况

1、 名称:遂宁市河东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9007446568976

住所:遂宁市河东新区仁里镇广灵路1号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建培

注册资本:15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2年11月13日

营业期限:2002年11月13日至2999年12月31日

经营范围:对河东新区统征的土地进行开发和城市基础设施及道路、桥梁、房地产开发、园林项目投资经营。文化旅游产业、体育产业投资;销售:沙石。销售:建筑材料。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农业生态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环境建设。(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

以上信息来源于“天眼查”(http://www.tianyancha.com/company/243944527 )

河投公司为政府方出资人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 名称:黑龙江省水利水电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00126962109W

住所: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159号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许国柱

注册资本:51,428.17万元

成立日期:1985年08月30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水利行业乙级(按资质证核定的经营范围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水利水电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建设集团,故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水利水电公司主营业务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近年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和“龙江陆海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先后承揽三江(黑龙江、松花江、嫩江)干流治理、三江平原灌区、松花江干流沿岸灌区、尼尔基水利枢纽引嫩扩建配套灌区等重点水利工程,运作推进三江连通工程、中俄边境黑瞎子岛防护项目,开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非洲地区市场,迅速彰显集团化管控的强大竞争力和影响力。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水利水电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08,834.20万元,负债总额为62,329.58万元,净资产为46,504.62万元,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4,471.33万元,净利润1,470.57万元。

3、 名称:江西省园艺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073194024X1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解放东路88号江西旧货大市场10栋三层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周斌辉

注册资本:33,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1年09月04日

营业期限:2001年09月04日至2051年09月03日

经营范围:园林绿化工程、绿地养护、园林古建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土石方工程、城市道路照明工程、公路交通工程、风景园林设计、体育场地设施工程、建筑装修装饰、房屋建筑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钢结构工程、水电安装工程、路桥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环保工程、消防设施工程、防腐保温工程、工程规划设计、工程造价咨询。(以上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园艺公司的主要股东有周斌辉、胡星星、周磊辉、周友发(股东信息来源于南昌市企业监管警示系统),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园艺公司目前在国内竣工及在建项目包括:城市公园、休闲广场、风景名胜区、政府机关、大中院校、工矿企业、住宅小区、城市道路、高速公路、庭院装饰等几百项工程。已通过国家ISO9001:2000质量体系认证,并拥有了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一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城市及道路照明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土石方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体育场地设施专业承包一级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风景园林规划设计乙级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三级资质等多项等级资质。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园艺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6,960.87万元,负债总额为11,523.10万元,净资产为25,437.77万元,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8,301.32万元,净利润3,550.15万元。

四、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遂宁市河东新区海绵城市建设五彩缤纷北路景观带PPP项目公司

(注册项目公司名称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

(二)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如下:

注册资本实缴出资时间:自PPP股东协议签订之日起三十(30)日内,各方应将全部货币出资金额一次性汇入项目公司账户。经各方协商一致,可对项目公司进行增资,届时将按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约定进行同比例增资。

(三)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四)经营范围:河东新区五彩缤纷北路约1,340,000m2景观绿地、19,000m2配套用房和1,045m防洪堤的建设改造和维护管理等。(最终以登记管理机关的核准为准)。

(五)项目公司组织机构:

项目公司股东会由合作各方共同组成,是项目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协议规定行使职权。

项目公司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河投公司委派1名,中标联合体委派2名。董事长由中标联合体委派的董事担任。董事长和董事任期3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各方委派或更换董事时,应以正式书面通知为准。

项目公司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河投公司委派2名,中标联合体委派2名,项目公司职工代表1名。监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项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项目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由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任期均为3年,经董事会聘请可以连任。河投公司委派1名财务人员,任期为3年,经河投公司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以上“四、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中的各项将以工商部门核准内容为准)

五、投资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上述项目及所构成关联交易的合同尚未签署,公司将待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完成后与各方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并注册成立项目公司。

六、本次投资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是国家力推的海绵城市改造项目,也是全国第一批海绵城市改造示范项目,项目的实施将提高公司在全国海绵城市投标的竞争性,提升PPP业务市场竞争力。项目公司成立后,有利于公司开展本项目,促进项目的顺利进行。

上述设立事项尚未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有不确定性,目前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且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该项目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2016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设立遂宁市河东新区海绵城市建设五彩缤纷北路景观带PPP项目公司及签署PPP项目合同的议案》,董事尚云龙先生、田玉龙先生、王征宇先生、李梓丰先生回避表决。由其他4名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张志国因出差在外,委托独立董事丁波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独立董事姜建平因出差在外,委托独立董事王涌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其中4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在召开董事会之前,认真审议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进行了书面认可。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的独立意见认为:

1、遂宁市河东新区海绵城市建设五彩缤纷北路景观带PPP项目是国家力推的海绵城市改造项目,也是全国第一批海绵城市改造示范项目,项目的实施将提高公司在全国海绵城市投标的竞争性,提升PPP业务市场竞争力。项目公司成立后,有利于公司开展本项目,促进项目的顺利进行;

2、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规划,交易方案切实可行;

3、黑龙江省水利水电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黑龙江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设立项目公司事项构成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就上述议案在董事会上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遵循了公正、公平的原则,符合法定程序,没有发现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程序合规,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了公正、公平的原则,没有发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审议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八、风险提示

本项投资事宜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因此存在股东大会能否审批通过的风险;项目合同尚未签署,项目公司成立后,项目公司尚需与招标人签署正式PPP项目合同。此外,本项目实施中每个环节的工作推进受多方因素影响,时间上还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签订的合同具体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关于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声明

4、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2016-100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公司”)、龙建路桥西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额:本次为一公司担保42,000.00万元,累计为其担保53,677.34万元(不含本次);本次为西藏公司担保30,000.00万元,累计为其担保0万元(不含本次)。

●截止公告日,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含全资)担保累计数额:281,623.36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对外担保累计数额0万元,合计担保数额281,623.36万元。

●本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额:0万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6年9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应参会董事8名,实际到会董事6人,独立董事张志国因出差在外,委托独立董事丁波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独立董事姜建平因出差在外,委托独立董事王涌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一公司在中国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西藏公司在中国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一公司情况

公司名称: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90号

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

公司持股比例:99.58%(按实缴出资计算)

法定代表人:宁长远

经营范围: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78,807.00万元,负债总额为58,457.26万元,净资产为20,349.73万元,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0,240.02万元,净利润182.05万元。截止2016年8月31日,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04,209.66万元,负债总额为82,918.02万元,净资产为21,291.64万元,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9,748.23万元,净利润916.59万元。

2、西藏公司情况

公司名称:龙建路桥西藏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达孜县工业园区江苏拉萨展销中心办公楼403室

注册资本:20,010万元

公司持股比例:100%

法定代表人:杨洪波

经营范围: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工程设计。公路桥梁建设技术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西藏公司成立日期为2016年3月21日,截止2016年8月31日,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3,171.29万元,负债总额为12,395.40万元,净资产为20,775.90万元,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6,000.00万元,净利润765.90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为满足一公司项目工程施工的需要,同意一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中银大厦支行申请授信额度42,000万元,其中流动资金贷款3,000万元,保函额度39,000万元,额度有效期为一年,由公司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为满足西藏公司在西藏日喀则机场至日喀则市专用公路新改建工程施工招标第A标段施工的需要,同意西藏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喀则分行申请两笔共3亿元人民币贷款,其中2亿元贷款有效期为二年;1亿元贷款有效期为一年。由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止目前,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经超过了201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金额的50%,上述担保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一公司是公司控股子公司、西藏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两笔业务是为了满足经营施工的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本人同意为下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控股子公司一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呼兰支行申请授信额度42,000万元,其中流动资金贷款3,000万元,保函额度39,000万元,额度有效期为一年,由公司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意全资子公司西藏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喀则分行申请两笔共3亿元人民币贷款,其中2亿元贷款有效期为二年;1亿元贷款有效期为一年。由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含全资)担保累计数额281,623.36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占公司201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347.11%;本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额0万元。公司合计担保数额281,623.36万元。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一公司营业执照

4、一公司2016年8月31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5、西藏公司营业执照

6、西藏公司2016年8月31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2016-101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决策的科学性,结合公司的现行章程,拟对《公司章程》内董事会成员人数进行相应调整修订,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公司章程》原第一百二十五条项下的:“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

拟修订为: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此次对《公司章程》的修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本事项为特别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需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 2/3 以上通过。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龙建股份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2016-102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同业竞争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由于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控股股东黑龙江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集团”)其下属全资子公司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工集团”)的主营业务为房屋建筑开发,在经营范围中包括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叁级等资质,与公司存在潜在的同业竞争,为避免与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建设集团于2011年9月23日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1年9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的《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黑龙江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有关事项的提示性公告》(临时公告编号:临2011-040)。

建设集团自2011年出具上述承诺后,即要求建工集团对业务发展方向进行了调整。建设集团自2011年以来,在涉及公路工程、市政工程相关资质的业务范围内,主要从事房屋建筑开发过程中涉及的配套道路、管道建设项目,并承接了少量发行人未涉足的省内乡村公路、村村通道路等级别低、体量小的公路建设项目。因此,从实际经营情况来看,建设集团落实了前次承诺函的承诺事项。

建工集团经营范围中包括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叁级等资质,与公司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在实际施工能力方面是存在较大差别,事实上并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但是考虑到建工集团尚未通过正式文件的形式,就未来的发展方向进行明确界定。因此,为彻底解决建工集团因具备与龙建股份类似的资质而形成的潜在同业竞争问题,2015年12月20日,建工集团制定了明确的解决方案并出具了承诺函,以替代建设集团于2011年9月23日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说明》。具体内容如下:

1、本公司承诺,未来关于公路桥梁建设的范围仅限于房地产项目配套的小区道路及管道建设;

2、本公司承诺,待目前正在进行中的乡村公路等建设项目完工后,不再从事其他除开房地产配套项目之外的道路建设施工项目。

3、本公司承诺,若因公司出现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本公司愿承担由此给龙建股份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此承诺长期有效。因建工集团在公路资质方面与公司存在巨大差别,完全可以做到其承诺事项,如建工集团违反上述承诺,公司将向建工集团要求其承担由此给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

本次变更同业竞争承诺,有利于消除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与公司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促进公司规范发展;有利于更好的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2016年9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董事尚云龙先生、田玉龙先生、王征宇先生、李梓丰先生回避表决。由其他4名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张志国因出差在外,委托独立董事丁波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独立董事姜建平因出差在外,委托独立董事王涌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其中4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关于变更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发表意见为:

1、本次变更有关承诺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变更同业竞争的承诺,变更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解决控股股东下属企业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3、本次变更承诺事项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依法回避了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合规,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了公正、公平的原则,没有发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变更同业竞争承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建工集团承诺书

4、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2016-103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6年9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三)会议于2016年9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参会的监事5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5人。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公告编号:2016-104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10月1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10月10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哈尔滨市嵩山路109号329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10月9日

至2016年10月10日

投票时间为:2016年10月9日15:00-2016年10月10日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1、2请见2016年7月23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2016-079公告;议案3请见2016年8月13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2016-083公告;议案4、5请见2016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2016-088公告;议案6请见随本公告同时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2016-099公告;议案8、9请见随本公告同时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2016-100公告;议案10、11请见随本公告同时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2016-098公告;议案12请见随本公告同时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2016-101公告;议案13请见随本公告同时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2016-102公告。

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7请见随本公告同时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2016-098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4、5、6、7、8、9、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议案1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黑龙江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五) 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16年10月9日15:00至2016年10月10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www.chinaclear.cn)投票表决。

2、投资者办理网络投票业务前,需尽可能对相关证券账户提前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开通网络服务功能的方式如下:

第一步:访问中国结算网站(网址同上),点击右上角“注册”,填写姓名/名称、身份证件号码、深市证券账户号码、手机号码等信息,并设置网络用户名及网络服务密码;提交并注册成功后,投资者填注的手机号将收到一个8位数字校验号码;

第二步:在证券交易时间通过证券公司自助交易平台(如交易软件、电话委托交易系统等)以买入证券的方式,输入证券代码(369991,简称“中登认证”)、购买价格(密码激活为1.00元)、委托数量(短信收到的8位校验号码),提交报盘指令;

第三步:网络服务密码当日激活后,投资者可使用注册时填注或设置的证券账户号/网络用户名及密码登录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并可将与该深市账户同属于同一“一码通”账户下的沪市账户等其他证券账户进行网上关联,开通该“一码通”账户下全部证券账户的网络服务功能。

投资者除可通过上述方式开通网络服务功能外,也可选择至其托管券商营业部提交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申请通过统一账户平台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或选择先在中国结算网站注册后再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至网上选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等机构办理身份认证开通网络服务功能。仅持有沪市账户的投资者仅可通过上述后两种方式开通网络服务功能。详细信息请登录中国结算网站(www.chinaclear.cn),点击“投资者服务专区-股东大会网络投票-业务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查询,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以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传真以抵达哈尔滨市的时间、信函以到达地邮戳为准。

2、登记地点:哈尔滨市嵩山路109号310室(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3、登记时间:2016年10月8日-9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

注: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4、授权委托书格式如下,自制或复印有效。

六、 其他事项

会议联系电话:0451-82281430、传真:0451-82281253、邮政编码:150009

联系人:许晓艳、周航、李爽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10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