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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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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龙岩工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龙岩市配电售电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协议书》的公告

2016-09-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9月23日,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龙岩工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岩工贸”)签订《龙岩市配电售电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协议书》(以下简称“《合资协议书》”),拟共同投资设立龙岩市配电售电有限责任公司(具体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配售电公司”),在龙岩市范围内开展配售电业务。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名称:龙岩工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三)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四)注册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西陂镇龙岩大道260号国资大厦14-17层(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A)

(五)法定代表人:杨建明

(六)经营范围:从事市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工贸项目的投资。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合资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一)配售电公司名称及住所

1、名称:龙岩市配电售电有限责任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

(二)经营范围和经营期限

1、经营范围:售电;供电;电力设施的承装、承试、承修;节能技术、电力技术的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以上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记载项目为准)

2、经营期限:长期。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三)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四)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

1、公司认缴出资额10,200万元人民币,以人民币货币形式缴纳,占配售电公司注册资本的51%,首期出资510万元,自配售电公司完成工商登记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剩余出资2018年12月31日之前缴足,具体缴纳出资额及期限根据配售电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由配售电公司股东会确定。

2、龙岩工贸认缴出资额9,800万元人民币,以人民币货币形式缴纳,占配售电公司注册资本的49%,首期出资490万元,自配售电公司完成工商登记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剩余出资2018年12月31日之前缴足,具体缴纳出资额及期限根据配售电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由配售电公司股东会确定。

三、签订《合资协议书》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龙岩工贸签订上述《合资协议书》,将有利于进一步发挥各方优势,加快推进公司在龙岩市的配售电业务进展,为公司打造新的利润增长点。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依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24日

证券代码:600483 证券简称:福能股份 公告编号:2016-062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龙岩工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龙岩市配电售电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协议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