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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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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6-09-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85 证券简称:羚锐制药 编号:临2016-062号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6年9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参加会议的董事应为9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就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捐赠及签署<关于羚锐制药捐赠芬太尼透皮贴剂用于全国贫困地区癌症患者晚期癌痛治疗的协议>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拟对外捐赠及签署<关于羚锐制药捐赠芬太尼透皮贴剂用于全国贫困地区癌症患者晚期癌痛治疗的协议>的公告》。

表决结果: 8票赞成, 0票反对, 1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同日披露的《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 8票赞成, 0票反对, 1票弃权。

特此公告。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四日

证券简称:羚锐制药 证券代码:600285 公告编号:临2016-063号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对外捐赠及签署《关于羚锐制药捐赠芬太尼透皮贴剂用于全国

贫困地区癌症患者晚期癌痛

治疗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决议情况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羚锐制药”)于2016年9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捐赠及签署<关于羚锐制药捐赠芬太尼透皮贴剂用于全国贫困地区癌症患者晚期癌痛治疗的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部门签署捐赠协议,拟自2016年起通过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全国贫困地区癌痛患者连续五年捐赠芬太尼透皮贴剂产品,每年捐赠产品按市场价计算累计价值1亿元。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交易对方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国务院的议事协调机构“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部门,负责办理日常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研究拟定扶贫开发工作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2、协调社会各界的扶贫工作,协调组织中央国家机关定点扶贫工作和东部发达地区支持西部贫困地区的扶贫协作工作;3、拟定农村贫困人口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扶持标准,研究提出确定和撤消重点县的意见;4、组织对扶贫开发情况进行统计和动态监测,指导扶贫系统的统计监测工作;5、协调拟定中央扶贫资金分配方案,指导、检查和监督扶贫资金的使用,指导跨省区重点扶贫项目;6、组织开展扶贫开发宣传工作;7、负责有关扶贫的国际交流与合作;8、承担全国贫困地区干部扶贫开发培训工作;9、承办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主要协议条款

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及相关事宜,具体约定如下:

甲方: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部门

1、从全国扶贫攻坚高度将该项目列入全国健康扶贫行动计划,牵头组织实施。

2、筛选全国贫困地区2015年底建档立卡的癌痛患者,确定受捐对象。

3、商请国家卫计委、国家食药监总局从医药法规层面履行相关程序,使羚锐制药捐赠的芬太尼透皮贴剂能够顺利的用于贫困地区癌痛患者的晚期治疗。

4、在国家扶贫网站上发布该项目信息,鼓励贫困地区的癌痛患者接受捐助。

5、牵头组织每年度的“世界镇痛日”(10月11日)捐赠项目发布会,协调相关新闻媒体对该项健康扶贫行动计划进行宣传报道。

6、负责对该项目的追溯和监督。

乙方: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1、捐赠质量安全可靠的芬太尼透皮贴剂产品,每年捐赠产品按市场价计算,累计价值1亿元。

2、产品实施专供,外包装上印制编码和二维码,便于患者和有关部门了解信息,进行追溯。

3、设立专门部门负责此项工作,专人解答患者的咨询。

4、该项目自2016年起连续实施五年。

5、积极配合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部门落实好具体实施工作。

6、确保捐赠行为合法合规。

四、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作为国家扶贫开发龙头企业,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在企业自身发展壮大的同时,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努力回报社会。本次拟对外捐赠事宜在促进社会和谐的同时,能够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有利于提高公司知名度与美誉度,扩大公司产品影响力。

公司拟对外捐赠项目成本计入公司利润报表营业外支出科目,对公司净利润将产生相应影响。

特此公告。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285 证券简称:羚锐制药 公告编号:2016-064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10月1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10月10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羚锐制药办公楼九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10月10日

至2016年10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6年9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6年9月2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司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上海)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上海)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上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须在2016年10月9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2、登记时间:2016年10月9日 8:00—11:00,14:00—17:00

3、登记地点: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1、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会议联系人:毛改莉女士

电话:0376-2973569

传真:0376-2973606

特此公告。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9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10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