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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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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蓝筹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6-09-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09年12月22日证监许可【2009】1425号文核准进行募集,基金合同于2010年2月11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建议投资者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并且中长期持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摘要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6年8月11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6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复核了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一、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0年2月11日。

二、 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26楼、27楼、45楼

法定代表人:白志中

设立日期:2004年8月12日

电话:(021)38834999

传真:(021)68872488

联系人:高爽秋

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

(二) 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白志中(BAI Zhizhong)先生,董事长。国籍:中国。上海交通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银行山西省分行综合计划处处长及办公室主任,中国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行长、党委书记,中国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行长、党委书记,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行长、党委书记,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行长、党委书记等职。现任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道滨(LI Daobin)先生,董事。国籍:中国。清华大学法学博士。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总裁。2000年10月至2012年4月任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市场部副总监、总监、总经理助理和公司副总经理。具有16年基金行业从业经验。

王超(WANG Chao)先生,董事。国籍:中国。美国Fordham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现任中国银行总行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历任中国银行总行人力资源部经理、高级经理、主管,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职。

宋福宁(SONG Funing)先生,董事。国籍:中国。厦门大学经济学硕士,经济师。历任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资金计划处外汇交易科科长、资金计划处副处长、资金业务部负责人、资金业务部总经理,中国银行总行金融市场总部助理总经理,中国银行总行投资银行与资产管理部助理总经理等职。现任中国银行投资银行与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

曾仲诚(Paul Tsang)先生,董事。国籍:中国。为贝莱德亚太区首席风险管理总监、董事总经理,负责领导亚太区的风险管理工作,同时担任贝莱德亚太区执行委员会成员。曾先生于2015年6月加入贝莱德。此前,他曾担任摩根士丹利亚洲首席风险管理总监,以及其亚太区执行委员会成员,带领独立的风险管理团队,专责管理摩根士丹利在亚洲各经营范围的市场、信贷及营运风险,包括机构销售及交易(股票及固定收益)、资本市场、投资银行、投资管理及财富管理业务。曾先生过去亦曾于美林的市场风险管理团队效力九年,并曾于瑞银的利率衍生工具交易\结构部工作两年。曾先生现为中国清华大学及北京大学的风险管理客座讲师。他拥有美国威斯康辛大学麦迪逊分校工商管理学士学位,以及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荆新(JING Xin)先生,独立董事。国籍:中国。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副院长、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兼任财政部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咨询专家、中国会计学会理事、全国会计专业学位教指委副主任委员、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监事、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中国人民大学会计系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审计处处长、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党委书记等职。

赵欣舸(ZHAO Xinge)先生,独立董事。国籍:中国。美国西北大学经济学博士。曾在美国威廉与玛丽学院商学院任教,并曾为美国投资公司协会(美国共同基金业行业协会)等公司和机构提供咨询。现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金融学与会计学教授、副教务长和金融MBA主任,并在中国的数家上市公司和金融投资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雷晓波(Edward Radcliffe)先生,独立董事。国籍:英国。法国INSEAD工商管理硕士。曾任白狐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目前仍担任该公司的咨询顾问。在此之前,曾任英国电信集团零售部部门经理,贝特伯恩顾问公司董事、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总经理,中英商会财务司库、英中贸易协会理事会成员。现任银硃合伙人有限公司合伙人。

杜惠芬(DU huifen)女士,独立董事。国籍:中国。山西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美国俄克拉荷马州梅达斯经济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澳大利亚国立大学高级访问学者,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现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兼任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山西财经大学计统系讲师、山西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中央财经大学独立学院(筹)教授、副院长、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院长等职。

2、监事

赵绘坪(ZHAO Huiping)先生,监事。国籍:中国。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本科、人力资源管理师、经济师。曾任中国银行人力资源部信息团队主管、中国银行人力资源部综合处副处长、处长、人事部技术干部处干部、副处长。

乐妮(YUE Ni)女士,职工监事。国籍:中国。上海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分别就职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友邦华泰基金管理公司。2006年7月加入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基金运营部总经理。具有15年证券从业年限,12年基金行业从业经验。

3、管理层成员

李道滨(LI Daobin)先生,董事、执行总裁。简历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欧阳向军(Jason X. OUYANG)先生,督察长。国籍:加拿大。中国证券业协会-沃顿商学院高级管理培训班(Wharton-SAC Executive Program)毕业证书,加拿大西部大学毅伟商学院(Ivey School of Business, Western University)工商管理硕士(MBA)和经济学硕士。曾在加拿大太平洋集团公司、加拿大帝国商业银行和加拿大伦敦人寿保险公司等海外机构从事金融工作多年,也曾任蔚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现英大证券)研究发展中心总经理、融通基金管理公司市场拓展总监、监察稽核总监和上海复旦大学国际金融系国际金融教研室主任、讲师。

张家文(ZHANG Jiawen)先生,副执行总裁。国籍:中国。西安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国银行苏州分行太仓支行副行长、苏州分行风险管理处处长、苏州分行工业园区支行行长、苏州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

陈军(CHEN Jun)先生,副执行总裁。国籍:中国。上海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美国伊利诺伊大学金融学硕士。2004年加入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基金经理、权益投资部总经理、助理执行总裁。

杨军(YANG Jun)先生,副执行总裁。国籍:中国。统计学硕士。曾任中国银行总行金融市场总部主管。2012年加入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资深投资经理。具有14年证券从业年限。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4、基金经理

现任基金经理:

王帅(WANG Shuai)先生,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助理副总裁(AVP),管理学硕士。2008年加入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股票交易员、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专户投资经理。2015年7月至今任中银蓝筹基金基金经理。具有8年证券从业年限。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曾任基金经理:

孙庆瑞(SUN Qingrui)女士,2010年2月至2013年8月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甘霖(GAN lin)先生,2010年2月至2015年8月任中银蓝筹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及职务

主席:李道滨(执行总裁)

成员:陈军(副执行总裁)、杨军(副执行总裁)、奚鹏洲(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经理)、李建(权益投资部总经理)

列席成员:欧阳向军(督察长)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 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概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设立日期:1987年4月8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注册资本:252.20亿元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行长:田惠宇

资产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2]83号

电话:0755—83199084

传真:0755—83195201

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负责人:张燕

2、发展概况

招商银行成立于1987年4月8日,是我国第一家完全由企业法人持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设在深圳。自成立以来,招商银行先后进行了三次增资扩股,并于2002年3月成功地发行了15亿A股,4月9日在上交所挂牌(股票代码:600036),是国内第一家采用国际会计标准上市的公司。2006年9月又成功发行了22亿H股,9月22日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股票代码:3968),10月5日行使H股超额配售,共发行了24.2亿H股。截止,2016年3月31日,本集团总资产5.432万亿元人民币,高级法下资本充足率13.91%,权重法下资本充足率12.51%。

2002年8月,招商银行成立基金托管部;2005年8月,经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更名为资产托管部,下设业务管理室、产品管理室、业务营运室、稽核监察室、基金外包业务室5个职能处室,现有员工60人。2002年11月,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成为国内第一家获得该项业务资格上市银行;2003年4月,正式办理基金托管业务。招商银行作为托管业务资质最全的商业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受托投资管理托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QFII)、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保险资金托管、企业年金基金托管等业务资格。

招商银行确立“因势而变、先您所想”的托管理念和“财富所托、信守承诺”的托管核心价值,独创“6S托管银行”品牌体系,以“保护您的业务、保护您的财富”为历史使命,不断创新托管系统、服务和产品:在业内率先推出“网上托管银行系统”、托管业务综合系统和“6心”托管服务标准,首家发布私募基金绩效分析报告,开办国内首个托管银行网站,成功托管国内第一只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第一只FOF、第一只信托资金计划、第一只股权私募基金、第一家实现货币市场基金赎回资金T+1到账、第一只境外银行QDII基金、第一只红利ETF基金、第一只“1+N”基金专户理财、第一家大小非解禁资产、第一单TOT保管,实现从单一托管服务商向全面投资者服务机构的转变,得到了同业认可。

经过十四年发展,招商银行资产托管规模快速壮大。2016年招商银行加大高收益托管产品营销力度,截止7月末新增托管公募开放式基金36只,新增首发公募开放式基金托管规模277.05亿元。克服国内证券市场震荡的不利形势,托管费收入、托管资产均创出历史新高,实现托管费收入30.79亿元,同比增长44.02%,托管资产余额8.59万亿元,同比增长54.53%。作为公益慈善基金的首个独立第三方托管人,成功签约“壹基金”公益资金托管,为我国公益慈善资金监管、信息披露进行有益探索,该项目荣获2012中国金融品牌「金象奖」“十大公益项目”奖;四度蝉联获《财资》“中国最佳托管专业银行”。2016年6月招商银行荣膺《财资》“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奖”,成为国内唯一获奖项国内托管银行,该行“托管通”获得国内《银行家》2016中国金融创新“十佳金融产品创新奖”;7月荣膺2016年中国资产管理【金贝奖】“最佳资产托管银行”。

四、 相关服务机构

(一) 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26楼、27楼、45楼

法定代表人:白志中

电话:(021)38834999

传真:(021)68872488

1)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楼

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 4788, 400-888-5566

电子信箱:clientservice@bocim.com

联系人:徐琳

2)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直销平台

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包括:

中银基金官方网站(www.bocim.com)

官方微信服务号(在微信中搜索公众号“中银基金”并选择关注)

中银基金官方APP客户端(在各大手机应用商城搜索“中银基金”下载安装)

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 4788, 400-888-5566

电子信箱:clientservice@bocim.com

联系人:张磊

2、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其他销售机构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 号

法定代表人: 田国立

联系人: 宋亚平

客户服务电话: 95566

网址: www.boc.cn

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 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李建红

客户服务电话: 95555

联系人: 邓炯鹏

网址: www.cmbchina.com

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 王洪章

客户服务电话: 95533

联系人: 张静

网址: www.ccb.com

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 牛锡明

客户服务电话: 95559

联系人: 曹榕

网址: www.bankcomm.com

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 姜建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联系人: 王佺

银行网站: www.icbc.com.cn

6)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 洪崎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联系人: 姚健英

银行网站: www.cmbc.com.cn

7)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法定代表人: 常振明

客户服务电话: 95558

联系人: 赵树林

银行网站: bank.ecitic.com

8)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法定代表人: 吴建

客户服务电话: 95577

联系人: 刘军祥

公司网站: http://www.hxb.com.cn

9)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4号中山大厦

法定代表人: 高建平

联系人: 李博

客户服务电话: 95561

公司网址: www.cib.com.cn/

10) 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00号三层、六层至九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00号三层、六层至九层

法定代表人: 和广北

客服电话: 800-830-2066;400-830-2066

联系人: 王晓明

网址: www.ncbchina.cn

11)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F

法定代表人: 许刚

联系人: 马瑾

联系电话: 61195566

公司网站: www.bocichina.com

12)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 万建华

联系人: 芮敏褀

客服电话: 95521

公司网站: www.gtja.com

13)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 金立群

联系人: 罗春蓉、肖婷

联系电话: 010-65051166或直接联系各营业部

公司网站: http:// www.cicc.com.cn

1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 王开国

联系人: 李笑鸣

客服电话: 9555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站: www.htsec.com

15)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 高冠江

联系人: 唐静

客服电话: 400-800-8899

公司网站: http://www.cindasc.com

16)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办公地址: 深圳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法定代表人: 杨宇翔

联系人: 郑舒丽

客服电话: 95511-8

公司网站: http://stock.pingan.com

17)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联系人: 刘芸、许梦园

客服电话: 4008-888-108

公司网站: http://www.csc108.com/

18)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 薛峰

联系人: 刘晨、李芳芳

客服电话: 95525

公司网站: www.ebscn.com

19)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 李梅

联系人: 黄莹

客服电话: 95523

公司网站: www.swhysc.com

20) 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357号

法定代表人: 李工

联系人: 甘霖

客户电话: 0551-96518

公司网站: http://www.huaans.com.cn

21)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楼、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楼、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 牛冠兴

客服电话: 4008001001

联系人: 陈剑虹

公司网址: www.essence.com.cn

22)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办公地址: 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5、18、19、36、38、39、41、42、43、44楼

法定代表人: 孙树明

联系人: 黄岚

客服电话: 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公司网站: www.gf.com.cn

23)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5号新盛大厦B座4层

法定代表人: 林义相

联系人: 林爽

客服电话: 010-66045678

公司网站: http://www.txsec.com 或www.jjm.com.cn

24)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 陈有安

联系人: 邓颜

客服电话: 4008-888-888

公司网站: www.chinastock.com.cn

25)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法定代表人: 杨宝林

联系人: 吴忠超

客服电话: (0532)96577

公司网站: http://www.zxwt.com.cn

26)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朱科敏

联系人: 李涛

客服电话: 95531;400-8888-588

公司网站: www.longone.com.cn

27)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 何如

联系人: 周杨

客服电话: 95536

公司网站: http://www.guosen.com.cn

28)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办公地址: 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至10层

法定代表人: 黄金琳

联系人: 张腾

客服电话: 96326(福建省外加拨0591)

公司网站: www.hfzq.com.cn

29)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湖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

办公地址: 湖北武汉江汉区唐家墩路32号国资大厦B座

法定代表人: 余磊

联系人: 翟璟

客服电话: 028-86712334

公司网站: www.tfzq.com

30)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办公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

法定代表人: 王春峰

联系人: 王兆权

客服电话: 4006515988

公司网站: http://www.bhzq.com

31)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

法定代表人: 吴万善

联系人: 万鸣

客服电话: 95597

公司网站: www.htsc.com.cn

32)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 常喆

联系人: 黄静

客服电话: 400 818 8118

公司网站: www.guodu.com

3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王东明

联系人: 陈忠

联系电话: 95558

公司网站: www.cs.ecitic.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3、场内销售机构

场内销售机构是指具有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开放式基金销售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有关规定并经本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可通过深交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办理开放式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和转托管等业务的深交所会员单位(具体名单请参见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 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 号

法定代表人: 周明

电话: (010)59378835

传真: (010)59378907

联系人: 任瑞新

(三)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 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 韩炯

电话: (021)31358666

传真: (021)31358600

联系人: 黎明

经办律师: 吕红、黎明

(四) 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6层

法定代表人:吴港平

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联系人:汤骏

经办会计师:汤骏、许培菁

五、 基金名称

中银蓝筹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 基金的类型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七、 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优化资产配置的基础上,精选价值相对低估的优质蓝筹上市公司股票,力求获得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八、 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30-80%,其中,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投资于优质蓝筹上市公司股票的资产不低于股票资产的80%。

九、 投资策略

本基金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的研究优势,将科学、规范的选股方法与积极、灵活的资产配置相结合,通过精选业绩优良、经营稳定、具备增长潜力、具有行业领先优势的蓝筹上市公司股票,并结合基于“自上而下”的宏观经济研究和宏观经济政策导向分析而确定的积极灵活的类别资产配置策略,以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1、资产配置策略

在资产配置中,本基金运用以宏观经济研究及宏观经济政策导向分析为核心的分析方法来确定股票、债券和现金类资产(现金和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等资产类别的预期收益、风险和各种情景发生的概率,在有效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形成对各类别资产的配置比例。

在上述确定的资产配置比例下,本基金将根据盈利增长、流动性、估值水平、投资主体行为、市场情绪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对各类别资产配置进行灵活调整。

2、股票投资策略

(1)行业配置

本基金将通过对经济周期、产业环境、产业关联关系和行业竞争格局、行业集中度、行业表现相关性的分析和预测,确定宏观及产业经济变量的变动对不同行业的潜在影响,得出各行业的相对投资价值与投资时机,并据此对基金股票投资资产的行业分布进行动态调整。一般而言,本基金会重点投资国民经济增长中的支柱行业,受国家产业政策重点扶持的优势行业,以及受国内外宏观经济运行有利因素影响行业景气良好的行业。

(2)个股选择

本基金所重点选择的优质蓝筹股票是指,价值相对低估且业绩优良、经营稳定、具备增长潜力、具有行业领先优势的上市公司股票,本基金管理人将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研究方法,通过深入细致的基本面分析,自下而上精选符合上述标准的股票构建本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辅以严格的投资组合风险控制,以获得长期稳健的投资收益。具体而言,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以下标准选择优质蓝筹上市公司股票:

1) 品质优选,构建本基金基础股票池的主要部分:

a) 本基金管理人首先对所有A股上市公司股票进行初次筛选,剔除ST和*ST股票,以及接受监管机构公开谴责或处罚未满半年和涉及重大案件或诉讼的股票;

b) 具备较大的市值规模,上一年度末总市值规模在所有A股上市公司中排名前三分之一或在各自行业内(按照GICS行业分类标准进行行业划分)总市值排名前三分之一;

c) 具有行业领先优势,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排名位于所属行业的前二分之一。

2) 蓝筹精选,构建本基金重点或核心股票池的主要部分:

a) 经营业绩优良,过去三年净资产收益率排名位于所属行业的前二分之一;

b) 具备增长潜力,历史或预测的主营业务收入、利润增长率大于经济增长率,具有较高的研发投入比例;

c) 具备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管理规范,信息透明;

d) 具备良好的品牌形象和市场美誉度,能够承担应有的企业社会责任。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蓝筹股选择原则和标准,自下而上精选优质的蓝筹上市公司股票,使本基金投资于蓝筹上市公司股票的资产不低于股票资产的80%。并辅以科学、严谨的风险控制方法和流程对投资组合进行维护和优化。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充分论证债券市场宏观环境和仔细分析利率走势基础上,依次通过平均久期配置策略、期限结构配置策略及类属配置策略自上而下完成组合构建。在投资实践过程中,本基金将灵活运用跨市场套利策略、跨品种套利策略、滚动配置策略、骑乘策略、回购放大策略等积极投资策略,发现、确认并利用资产定价偏离或市场不平衡等来实现投资组合的增值。本基金在整个投资决策过程中将认真遵守投资纪律并有效管理投资风险。

本基金对债券组合的投资管理程序借鉴了贝莱德投资管理在海外的投资管理经验,采用主动的投资管理,追求获得较高的风险调整后收益率,同时保证组合的流动性满足正常的现金流的需要。具体投资管理程序如图1所示。

图1 中银蓝筹精选灵活配置基金债券投资管理程序

资料来源:中银基金

4、现金管理

在现金管理上,本基金通过对未来现金流的预测进行现金预算管理,及时满足本基金运作的流动性需求。

5、权证投资策略

权证为本基金辅助性投资工具。本基金的权证投资以权证的市场价值分析为基础,依据权证定价模型确定其合理估值水平,以主动式的科学投资管理为手段,充分考虑权证资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与类属选择,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长。.

十、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整体业绩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 + 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40%。

沪深300指数是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授权,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开发的中国A股跨市场指数,其样本选自沪深两个证券市场,具有较好的市场代表性,其成分股为中国A股市场中代表性强、流动性高、交易活跃的主流投资股票,能够反映A股市场总体发展趋势。

上证国债指数全称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国债指数”,是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所有固定利率国债为样本,按照国债发行量加权而成。其编制方法借鉴了美林债券指数、JP摩根债券指数等国际成熟市场主流债券指数的编制方法和特点,并充分考虑了国内债券市场发展的现状,具备科学性、合理性、简便性和易于复制等优点。上证国债指数可以表征整个中国国债市场的总体表现。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指数时,本基金可以在与本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适当程序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十一、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风险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十二、 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东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股东权利及债权人权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2、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参与所投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3、有利于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增值;

4、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牟取任何不当利益。

十三、 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6年9月1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6年6月30日,本报告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三)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四)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五)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六)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七)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八)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范围未包括股指期货,无相关投资政策。

(九)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范围未包括国债期货,无相关投资政策。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参与国债期货投资。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参与国债期货投资,无相关投资评价。

(十)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2015年9月30日,香雪制药(300147.SZ)子公司广东九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极生物”)报表数据与实际差异较大。具体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存货收发管理混乱,九极生物存在大量发出商品未及时结转成本、外购商品未暂估入账等情况,导致成本结转与实际差异较大,多种存货的数量及金额账实不符。二是收入未及时确认。2015年九极生物新增第三方支付平台“快钱”账户收款方式。九极生物利用“快钱”账户未纳入银行账户管理的特征,对其收取的个人直销客户货款不确认收入,形成账外资金。月末九极生物根据需要,将部分收款转入银行账户后才确认收入,并结转相应存货发出成本。九极生物存货及收入核算错误导致公司已披露的2015年一季报少计部分营业利润。上述行为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三十二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四条的要求。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对公司予以警示。我们基于长期看好香雪制药在中药领域的产业布局而买入该股票,该事项对香雪制药当期业绩影响较小,且公司积极整改,加强了内部流程,风险可控。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其余九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报告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计算中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报告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四、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0年2月11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投资业绩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十五、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 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 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参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三) 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除管理费和托管费之外的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四) 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2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五) 基金税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六、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对本基金的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一) 在“基金管理人”部分,对董事会成员、管理层成员、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及职务、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二) 在“基金托管人”部分,对基金托管人概况、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等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

(三) 在 “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对基金份额发售机构等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四) 在“投资组合报告”部分,披露了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五) 在“基金的业绩”部分,披露了基金自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

(六) 在“其他事项”部分,列明了前次招募说明书公布以来的其他应披露事项。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9月24日

(2016年第2号)

基金管理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