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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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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9-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66 证券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16-072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6年9月26日上午8:30在成都市高朋东路十号前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16年9月20日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蒋卫平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股权暨签署<直接购买股权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购买股权及期权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购买期权暨签署<期权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购买股权及期权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于2016年9月21日完成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第二次授予登记,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都分所于2016年9月9日出具的《验资报告》(XYZH/2016CDA20711),公司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994,422,200.00元。鉴于此,拟对《公司章程》之第六条进行修订。

修订前:“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94,270,200.00元”。

修订后:“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94,422,200.00元”。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详见同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鉴于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66 证券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16- 073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6年9月26日上午11:00在成都市高朋东路十号前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16年9月20日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青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股权暨签署<直接购买股权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购买股权及期权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购买期权暨签署<期权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购买股权及期权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66 证券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16-074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股权及期权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股权暨签署<直接购买股权协议>的议案》,拟以自有资金20,963.73万美元(按照2016年9月26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人民币约139,920.32万元)购买SailingStone Capital Partners LLC(以下简称“SCP”)持有的Sociedad Quimica y Minera S.A.(以下简称“SQM”,智利圣地亚哥证券交易所、智利电子证券交易所、智利瓦尔帕莱索证券交易所和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简称“SQM”)发行在外的B类股5,516,772股,约占其B类股总数的4.58%,约占其发行在外股份总数的2.10%(以下简称“本次购买股权交易”);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期权暨签署<期权协议>的议案》,拟以1美元购买一项期权,以获得在《期权协议》约定的到期日前购买不超过SCP届时持有的可供出售的SQM的B类股的权利(以下简称“本次期权交易”)。

2、上述交易的实施及交易完成后尚存在一系列风险,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公告之“七、交易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209,637,336.00美元购买SCP持有的SQM发行在外B类股5,516,772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SQM约2.10%的股权;公司拟以1美元购买一项期权,以获得在《期权协议》约定的到期日前购买不超过SCP届时持有的可供出售的SQM的B类股的权利。

公司于2016年9月26日与交易对方分别签署了《直接购买股权协议》和《期权协议》。本次购买股权交易和本次期权交易均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审议情况及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16年9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股权暨签署<直接购买股权协议>的议案》和《关于购买期权暨签署<期权协议>的议案》,表决结果均为:7票赞成,0票否决,0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也就上述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更有利于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关于购买股权暨签署<直接购买股权协议>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购买股权交易尚需获得中国的发改部门、商务部门、外汇管理部门等许可或备案方可实施。

《关于购买期权暨签署<期权协议>的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如公司未来决定行权,公司将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决策和披露程序。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卖方:SCP

截至2016年6月30日,SCP持有SQM2,415.73万股B类股票,占SQM的B类股票的20.07%,占SQM总股本的9.18%。

2、SCP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本次购买股权交易的交易标的为SCP持有的SQM的5,516,772股B类股,本次期权交易的交易标的为公司在《期权协议》约定的到期日前,购买不超过SCP届时持有的所有可供出售的SQM的B类股的权利。

SQM是全球领先的碘、锂、钾以及专用化肥生产商,总部位于智利首都圣地亚哥,并在美国、比利时、巴西、墨西哥及日本等国家设有区域管理分支。主要有五大产业生产线:特色植物肥料、碘及其衍生产品、锂及其衍生产品、工业化学品和钾。

根据SQM 相关公告显示,SQM的基本信息如下:

截至2016年6月30日,SQM累计发行在外股份情况如下表所示:

根据SQM的《公司章程》,除对董事会成员的选举受一定限制外,SQM公司B类股票与A类股票享有同等的经济权益及投票表决权。

(二)交易标的公司的主要合并财务数据:

1、上述数据来源于SQM的相关公告,其中,2015年度数据已经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6年1-6月数据未经审计;

2、上述2015年相关财务数据按照2015年12月31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2016年相关数据按照2016年6月30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

(三)根据《直接购买股权协议》,SCP保证其拟转让给公司的标的股权在交割日不存在抵押、质押、重大争议、担保、诉讼或仲裁事项,也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SQM拥有矿业权的主要情况

根据SQM 2015年年度报告,SQM矿业权由开采特许权(含开采租赁权)和勘探特许权组成。截至2015年12月31日,SQM拥有的矿业权基本情况如下:

注:上述数据统计包括Salar de Atacama盐湖。

SQM的矿业权涉及的矿产资源主要包括生硝(硝酸钠)矿及盐湖。

1、生硝(硝酸钠)矿矿业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SQM的生硝矿开采特许权覆盖面积合计达554,493公顷,生硝矿勘探特许权覆盖面积合计为5,100公顷。SQM拥有以下主要的生硝矿开采特许权:

2、盐湖矿业权

SQM拥有以下主要的盐湖开采租赁权:

四、交易定价依据及资金来源

(一)定价依据

1、本次购买股权交易的价格为38美元/股,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截至2016年6月30日,包含SCP在内的9家机构投资者合计持有SQM约65%的B类股,因此其在二级市场上交易不够活跃,较难通过二级市场的集中竞价交易等方式购买到相应数量的股份。鉴于此,公司在充分考虑历史股价和可操作性等因素后,经与交易对手充分协商,确定本次股权购买交易的价格为38美元/股。

2、本次期权交易价格为1美元,系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二)资金来源

公司支付本次购买股权交易和本次期权交易对价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直接购买股权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双方

买方: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指定的关联公司

卖方:SailingStone Capital Partners LLC

2、交易标的

SCP持有SQM的5,516,772股B类股。

3、 交易价格

双方协商作价为38美元/股,交易总金额为20,963.73万美元。

4、标的股权交割及付款时间

在协议约定的先决条件满足或豁免后10个工作日内执行交易,在执行交易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交割完毕;交割主体可以为买方或买方指定的关联公司。

交割时,买方必须以电汇方式将购买价款支付至指定账户。

5、交易的先决条件如下:

(1)买方获得其股东大会通过;

(2)买方获得中国、智利及美国政府监管部门的相关法定许可或备案,包括中国的发改部门、商务部门、外汇管理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许可或备案。

如交易的先决条件在截止日期(协议签署之日起第35个工作日之后的日期)未予满足或豁免,则任意一方可在截止日期之后,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通知对方终止《直接购买股权协议》。

(二)《期权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双方

买方: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卖方:SailingStone Capital Partners LLC

2、交易标的

在协议到期日前,购买SCP届时持有的所有可供出售/买方拟认购(两者以较少的数量为准)的SQM的B类股的权利。

3、期权价格

双方协商约定期权价格为1美元。

4、期权行权期限

期权行权期限为自《期权协议》签署之日起6个自然月内。

5、期权行权主体

期权行权主体可以为买方或买方指定的关联公司。

6、行权的先决条件如下:

(1)买方获得其股东大会通过;

(2)买方获得中国、智利及美国政府监管部门的法定许可或备案,包括中国的发改部门、商务部门、外汇管理部门、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许可或备案。

六、涉及本次交易的其他安排

上述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同业竞争等情况。上述交易以公司自筹资金进行,不涉及募集资金。上述交易不涉及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或者高层人事变动计划等其他安排。

七、交易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一)交易的目的

公司主营业务是锂精矿及锂化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而SQM是目前全球领先的锂产品供应商,SQM位于Salar de Atacama的盐湖资产是全球范围内含锂浓度最高、储量最大、开采条件最成熟的锂盐湖。本次购买股权交易和期权交易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购买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SQM4.58%的B类股,占其发行在外股份总数的2.10%,从而按照智利相关法律和SQM公司章程享有投票表决权。此外,按照智利法律的相关规定,SQM现金股利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综合收益的30%(年度综合收益应优先用于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公司所持B类股享有按照法律和SQM公司章程获得股利分配的权利。

(三)存在的风险

1、审批风险

SQM是一家同时在智利和美国多个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本次交易涉及中国、美国、智利三个国家的政策与法律。

本次购买股权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尚需取得中国的发改部门、商务部门、外管部门等有关权力机构的法定许可或备案。能否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能否取得上述相关部门和机构法定许可尚具有不确定性。

2、资金筹措风险

本次交易涉及金额较大,公司需事先落实资金来源,截止目前该工作正在加紧进行。

3、汇率风险

本次购买股权交易的标的为SQM发行并在纽约证券交易所流通的B类股,交易价格以美元计价,而公司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另外,智利比索为智利流通货币,SQM分红以比索计价,首先以比索支付给美国存托银行,存托银行按即时汇率换算成美元支付给B类股票的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因此,美元、人民币及智利比索的汇率波动有可能对本次交易的成本及未来收益产生不利影响。

4、标的公司诉讼风险

智利政府的CORFO组织与SQM正处于仲裁程序过程中,CORFO指责SQM其在2009年至2013年期间少付矿权租金,且未能尽到保护相应矿权的义务,要求SQM支付相应费用及赔款并要求提前终止SQM在Atacama盐湖的租约(租期为1993年至2030年)。如果CORFO提前终止该租约,将对SQM的持续生产经营造成较大影响,故本次交易未来能否获取预期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5、投资风险

由于SQM的B类股交易价格存在波动,本次交易完成后,可能使公司本项投资形成潜在亏损或减少公司净资产,给公司业绩和财务状况带来不利影响。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本次交易以扩大公司主营业务规模为目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也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

2、本次交易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董事会审议程序,交易价格系充分考虑交易目的、历史股价和市场流动性等因素后,由双方充分协商确定的。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购买股权暨签署<直接购买股权协议>的议案》、《关于购买期权暨签署<期权协议>的议案》,并将《关于购买股权暨签署<直接股权购买协议>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授权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首席执行官为上述交易的获授权人士,代表公司根据相关决议及授权起草、修改、签署与本次交易实施或终止相关的各项申请文件、协议、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具体处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事务。本次股权购买交易的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本次期权交易的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十、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三届董事会三十二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66 证券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16-075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齐锂业”)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拟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天齐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齐成都”)为其全资子公司Tianqi Lithium Australia Pty Ltd(中文名称:天齐锂业澳大利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齐澳洲”)提供不超过354,878,871澳元(按照2016年9月26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人民币180,367.19万元)的履约担保。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建设年产2.4万吨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项目的议案》,拟以自筹资金398,422,726澳元投资建设年产2.4万吨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项目。该项目实施主体为天齐澳洲,即通过天齐成都向天齐澳洲增资,由天齐澳洲具体实施的方式建设。鉴于此,天齐澳洲将与MSP工程私人有限公司(简称为“MSPE”)签署本项目的总包合同。根据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首席执行官为本项目的获授权人士,代表公司签署上述协议。鉴于天齐澳洲系天齐成都的全资子公司,为加强合同履行保障,拟由天齐成都为天齐澳洲履行上述协议项下的付款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354,878,871澳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需到相关外汇管理部门进行备案。

二、被担保人及拟提供担保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二)被担保人产权及控制关系图

(三)经营及财务状况

截止目前,天齐澳洲主要从事“年产2.4万吨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及部分前期投入工作,截止2016年8月31日,其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签署主体:

担保方:天齐成都

债权人:MSPE

(二)主要条款:

1、担保方不可撤销且无条件的就主债务人(天齐澳洲)在主协议项下的及时足额履行义务提供担保。

2、如果主债务人(天齐澳洲)不能按照主协议项下的约定及时足额履行义务,则经债权人要求,担保方应当足额支付。

3、该协议适用西澳洲法律。

四、防范担保风险的措施

公司已建立资金集中管理模式,对子公司的资金流向与财务信息进行实时的监控,保障公司整体资金安全运行。

上述担保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担保,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内控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有效控制公司上述担保风险。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不包含本次担保),公司累计实际担保余额是34,500万元、3,817.79万美元,合计折合人民币约59,981.4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1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307,242.47万元)的比例为19.52%。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对外担保事项实施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34,500万元、3,817.79万美元、35,487.89万澳元,合计折合人民币约240,348.6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8.23%。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关联方、非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况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认为:天齐锂业澳大利亚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年产2.4万吨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项目”的实施主体,与MSPE签署总包合同是为了顺利推进项目,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该公司为成都天齐锂业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此次由成都天齐锂业有限公司为其履行合同项下付款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安全可行、风险可控的,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因此,我们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认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之间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且该担保行为是为保证公司“年产2.4万吨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项目”的顺利实施,该项目建设已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担保符合公司全体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担保。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三届董事会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66 证券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16-076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9月26日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朋东路十号前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决定于2016年10月17日(星期一)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16年10月17日(星期一)下午14:4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0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0月16日下午15:00至2016年10月17日下午15:00。

4、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朋东路十号前楼二楼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16年10月12日(星期三)。

8、出席对象:

(1)截止2016年10月12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

9、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关于购买股权暨签署<直接购买股权协议>的议案》;

2、《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中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6年10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2、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朋东路十号公司证券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6年10月14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邮政编码:610041,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 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466

2、投票简称:天齐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10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天齐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4)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0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10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付旭梅、万旭

联系电话:028-85183501 传真:028-85183501

2、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附件: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七日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2016年10月 日

注:1、如同意则在表决的“同意”栏打“√”,反对则在表决的“反对栏”打“×”,弃权则在表决的“弃权”栏打“-”。

证券代码:002466 证券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16-077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天齐盛合锂业有限公司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一项发明专利,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发明专利的取得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2016年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有利于丰富公司先进技术储备,提高公司技术创新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截止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合计拥有各项专利77项,其中国内授权发明专利29项,国外授权发明专利1项,外观设计专利38项,实用新型专利9项。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66 证券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16- 078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

解锁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为72人,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573,55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26%。

2、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可上市流通日为2016年9月30日。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9月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联董事吴薇女士、邹军先生、葛伟先生回避表决。本次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为72人,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573,55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26%。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5年8月28日审议通过了《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其主要内容如下:

1、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给激励对象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

2、本次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对应的股票来源为天齐锂业定向增发的股票;

3、公司本次授予激励对象270.9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总股本的1.04%;

4、鉴于公司1名激励对象因自身原因放弃参与本次股权激励,董事会调整了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人员数量,最终董事会确认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为72名,限制性股票总量维持301万股不变(其中含30.10万股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公司实施2015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5、本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31.08元/股;

6、在可解锁日内,若达到本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时间及比例安排如下:

7、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

激励对象解锁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除满足上述条件外,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符合解锁业绩条件

本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分4期解锁,在解锁期内满足本计划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申请股票解除锁定并上市流通,解锁安排及公司业绩考核条件如下:

按照以上业绩指标,各期解锁数量与考核期考核指标完成率相挂钩,具体挂钩方式如下:

①以上各年度指标中营业收入增长率或净利润增长率任一项未达到基准增长率则属于未达到当年的解锁条件,当年对应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予以回购后注销。

②以上各年度指标在营业收入增长率或净利润增长率均达到基准增长率的前提下,按以下计算法则确定各期公司级解锁数量:

各期公司级解锁数量=各期可解锁数量×公司级解锁比例

其中,公司级解锁比例确定方法如下(设X为考核当期实际同比2014年增长率,A为当期基准增长率,B为当期目标增长率):

说明:

①以上净利润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②除以上业绩要求外,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下转10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