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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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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富安达现金通货币市场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2016-09-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富安达现金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合同于2013年1月29日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运作平稳。

2015年12月18日,《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法规《关于实施<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颁布。根据规定,《管理办法》自2016年2月1日起施行,此前成立的货币市场基金自《管理办法》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修改基金合同并公告。

根据《富安达现金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规定,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经与本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我司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对《富安达现金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富安达现 金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进行了修改,具体修改内容见富安达现金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和富安达现金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一、富安达现金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二、富安达现金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三、重要提示

1、变更事项自公告之日起生效。上述变更事项对本基金投资及投资者利益无不利影响,本公司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2、变更事项生效前,投资者与本公司已达成的协议、业务规则及规定继续有效,投资者毋须与本公司另行签署相应的变更协议。

3、变更事项生效后,将在本公司网站公布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并将在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时,对招募说明书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投资者可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adfunds.com)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306999)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