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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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2016-09-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16-058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北洋”)于2016年9月2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6】第422号),要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威海新北洋荣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鑫科技”)近日获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即“新三板”)挂牌的事项作出书面说明,公司已按照相关要求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了回复,现就问询函所提问题及公司相关回复说明公告如下:

问题一:以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依据,上市公司在荣鑫科技按权益享有的净利润、净资产占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净资产的比例;

回复:

依据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公司在荣鑫科技按权益享有的净利润、净资产占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净资产的比例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备注:截止2015年底,新北洋持有荣鑫科技的股权比例为80%,2016年1月荣鑫科技增资1000万股,增资完成后新北洋的持股比例变更为60%。

问题二:荣鑫科技股票挂牌转让是否涉及上市公司核心业务和资产,是否损害上市公司核心资产与业务的独立经营、上市公司独立上市地位和持续盈利能力;

回复:

业务方面,上市公司主要从事专用打印、识别及智能终端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致力于零售、交通、金融、物流等多个行业信息化、自动化产品及解决方案的创新,其中金融行业业务目前是上市公司重点培育和发展的战略型新业务。目前上市公司在金融行业的业务板块主要包括金融机具关键零件、核心模块/部件、纸币清分机、其他金融整机和系统集成产品(包括:硬币流通解决方案、新一代现金处理设备、智慧柜员机、票据处理类产品及解决方案、银行办公设备等)。荣鑫科技目前的业务主要是从事上述其他金融整机和系统集成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其业务目前是上市公司在金融行业业务板块的组成部分之一。

财务方面,2015年度(截至2015年12月31日)新北洋在荣鑫科技按权益享有的净利润、净资产占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净资产的比例为18.32%和3.35%,所占比重较低。

此外,荣鑫科技拥有独立自主采购、加工生产并销售产品的能力,其主要业务与上市公司其他业务板块有明显的区分,上市公司及其他子公司未从事与荣鑫科技存在同业竞争情况的业务。

综上,荣鑫科技股票挂牌目前不涉及上市公司核心业务和资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核心资产与业务的独立经营,也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上市地位和持续盈利能力。

问题三:荣鑫科技股票挂牌转让对荣鑫科技、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影响;

回复:

荣鑫科技在新三板挂牌,有利于引进战略投资者,进一步完善其法人治理结构,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提升品牌影响力,促进市场开拓,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和推动荣鑫科技持续、稳定、快速发展,符合荣鑫科技的长远发展战略。

荣鑫科技与新北洋及其他业务板块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荣鑫科技在新三板挂牌,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独立上市地位,也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运作构成实质性影响。荣鑫科技挂牌后将对其自身、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问题四:针对荣鑫科技申请在新三板挂牌事项,你公司是否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审议程序。

回复:

目前,新北洋持有荣鑫科技60%的股权,系荣鑫科技的控股股东。根据新北洋《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荣鑫科技申请新三板挂牌事项不需要履行新北洋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决策程序;根据新北洋《总经理工作细则》、《分子公司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规定,新北洋内部总经理办公会合议通过了该事项。同时,按照荣鑫科技《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本次荣鑫科技申请新三板挂牌事项已经荣鑫科技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审议通过。

综上,荣鑫科技申请新三板挂牌事项,上市公司及荣鑫科技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