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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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2016-09-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20 证券简称:现代制药 公告编号:2016-081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9月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6年第65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无条件通过。日前,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182号),批复内容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向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16,731,237股股份、向杭州潭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14,287,349股股份、向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86,418,532股股份、向中国医药工业有限公司发行101,740,303股股份、向韩雁林发行42,637,223股股份、向杨时浩发行880,070股股份、向黄春锦发行232,329股股份、向刘淑华发行218,707股股份、向陈茂棠发行206,861股股份、向陈振华发行204,018股股份、向林基雄发行101,091股股份、向黄惠平发行81,088股股份、向吴爱发发行80,367股股份、向陈丹瑾发行72,934股股份、向李彬阳发行58,216股股份、向周素蓉发行52,536股股份、向蔡东雷发行44,045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二、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441,156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三、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应当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四、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六、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七、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我会。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核准文件要求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获得商务部关于经营者集中调查批复文件后,尽快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实施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