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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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州平海发电厂有限公司
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结果公告

2016-09-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惠州平海发电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平海电厂”)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向合格投资者)面值不超过7亿元(含7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864号”文核准。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3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4亿元。

根据《广东惠州平海发电厂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广东惠州平海发电厂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3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700万张,发行价格为100元/张,全部采用网下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簿记建档的方式发行。

本期债券为3+2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本期债券发行工作已于2016年9月27日结束,实际发行规模为人民币【7】亿元。

特此公告。

发行人:广东惠州平海发电厂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人/主承销商: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