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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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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燃气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2016-09-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139 证券简称:深圳燃气 公告编号:2016-042

证券代码:136530 证券简称:16深燃01

深圳燃气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16年9月27日

●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3,017.4万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圳燃气”)完成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授予日:2016年8月29日

(二)授予价格:4.57元/股

(三)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

(四)授予人数及数量:向公司305名激励对象授予3,017.4万股限制性股票

(五)授予对象名单及数量

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以及未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以及部分三级机构管理人员等核心管理骨干。

(六)调整说明

1.关于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

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全部放弃其可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此次激励对象人数由319名调整为305名,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确定的人员。

2.关于授予数量的调整

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部分或全部放弃其可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201.1万股,公司此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3,218.5万股调整为3,017.4万股。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60个月,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为锁定期。解锁安排情况等详见《深圳燃气限制性股票授予公告》(公告编号:2016-040)。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验字[2016]48230016《验资报告》,截至2016 年9月18日止,公司已收到305名激励对象缴纳的出资款137,895,180.0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30,174,000.00元,余额107,721,18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0,174,000股,于2016年9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增发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137,895,180.00元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根据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分别确认相关年度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成本如下:

单位:万元

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上述年度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为测算数据,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九、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二)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