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19 证券简称:江苏银行 公告编号:2016-012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9月2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中山陵四方城2号南京国际会议中心大酒店紫金楼二楼和平B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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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大会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公司董事长夏平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4人,出席5人,董事汪维宏、姜健、唐劲松、沈彬、杜文毅、顾迎斌、刘煜辉、余晨、杨廷栋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8人,出席5人,监事于家钦、安冉、袁维静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吴典军(任职资格正待江苏银监局核准)出席本次会议;公司运营总监赵辉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江苏银行发行绿色金融债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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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公司发行200亿元绿色金融债券专项用于绿色产业的贷款投放,并授权董事会负责本次绿色金融债券的实施事宜。
2、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张荣森先生担任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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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任职资格尚需取得监管机构核准。
3、 议案名称:关于聘请2016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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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公司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1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费用不超过243万元。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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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许成宝、蔡含含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9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