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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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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
之标的资产完成过户情况的公告

2016-09-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10 股票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16-152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

之标的资产完成过户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园林”)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16年8月16日印发的《关于核准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向邓少林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843号),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已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 年8月18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39号)。

截至目前,本次交易已完成标的资产中山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环保”)100%股权、上海立源水处理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立源”)100%股权的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登记。

一、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1、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截至2016年9月23日,本次交易标的中山环保100%股权、上海立源100%股权已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1)2016年9月19日,上海立源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其100%股权已过户至公司名下,并取得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27585747454)。

(2)2016年9月23日,中山环保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其100%股权已过户至公司名下,并取得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2000618079910T)。

2、相关后续事项

公司尚需向交易对方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就本次交易涉及的新增股份事宜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登记手续、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上述新增股份的上市手续,同时还需进行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工作,并向工商管理机关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实收资本变更、公司章程修改等事宜的变更登记手续。

二、关于本次交易实施的中介机构结论意见

1、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27日出具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资产过户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认为:本次交易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已获得了必要的批准或核准,且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已依法办理了资产过户手续,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尚需实施的后续事项在合规性方面不存在实质性障碍,对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实施结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2、律师意见

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于2016年9月28日出具了《关于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涉及资产过户事宜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交易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相关交易协议约定的全部生效条件均已满足,本次重组依法可以实施;本次重组标的资产过户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交易对方已依法履行了将标的资产交付至东方园林的义务;东方园林尚需办理新增股份登记、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并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资产过户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2、《关于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涉及资产过户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3、中山环保、上海立源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10 股票简称:东方园林 编号:2016-153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9月23日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9月29日在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4号楼七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10人,实际参会董事10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巧女女士主持,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确保下属控股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提高控股子公司的融资能力,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融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

(1)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的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信贷业务以及其它业务提供担保;

2)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相互提供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信贷业务以及其它业务的担保。

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额度合计须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

本次担保额度包含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北京苗联网科技有限公司的1亿元的综合授信担保额度和对杭州富阳申能固废环保再生有限公司的2.5亿元的综合授信担保额度。

上述担保合同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将以银行核准的额度和期限为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签署相关文件。

截至本公告日,包含本次担保额度在内,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担保额度为30亿元,占公司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48.00%;实际担保余额为1.23亿元,占公司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1.97%,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表决票10票,赞成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业务需要,公司拟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

变更前的经营范围为:研究、开发、种植、销售园林植物;园林环境景观的设计、园林绿化工程和园林维护;销售建筑材料、园林机械设备、体育用品;技术开发;投资与资产管理;企业管理服务;城市市容管理;水污染治理;其他环境治理。

变更后的经营范围为:研究、开发、种植、销售园林植物;园林环境景观的设计、园林绿化工程和园林维护;销售建筑材料、园林机械设备、体育用品;技术开发;投资与资产管理;企业管理服务;城市市容管理;水污染治理;其他环境治理;租赁服务。

上述变更后的公司经营范围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

为便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公司员工全权负责办理有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的公告》全文刊登于2016年9月30日的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表决票10票,赞成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原《公司章程》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研究、开发、种植、销售园林植物;园林环境景观的设计、园林绿化工程和园林维护;销售建筑材料、园林机械设备、体育用品;技术开发;投资与资产管理;企业管理服务;城市市容管理;水污染治理;其他环境治理。

现修改为:“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研究、开发、种植、销售园林植物;园林环境景观的设计、园林绿化工程和园林维护;销售建筑材料、园林机械设备、体育用品;技术开发;投资与资产管理;企业管理服务;城市市容管理;水污染治理;其他环境治理;租赁服务。”

上述信息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信息为准。

表决结果:表决票10票,赞成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6年10月17日下午2:00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2、《关于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刊登于2016年9月30日的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表决票10票,赞成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10 股票简称:东方园林 编号:2016-154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9月29日,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自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6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30亿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确保下属控股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提高控股子公司的融资能力,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融资需要,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同意并提请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获得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6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1)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的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信贷业务以及其它业务提供担保;

2)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相互提供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信贷业务以及其它业务的担保。

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额度合计须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

本次担保额度包含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北京苗联网科技有限公司的1亿元的综合授信担保额度和对杭州富阳申能固废环保再生有限公司的2.5亿元的综合授信担保额度。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提请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提供担保额度的担保对象系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前的控股子公司(包括全资控股子公司和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截止2016年6月30日,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除上述目前已成立的控股子公司外,公司将在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也为包括自2016年9月30日起至2016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前新成立的控股子公司(包括全资控股子公司和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融资事务基本操作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可有力地保证本公司各控股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就其它业务提供担保,均是应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商业惯例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包含本次担保额度在内,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担保额度为30亿元,占公司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48.00%;实际担保余额为1.23亿元,占公司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1.97%,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16-155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业务需要,公司拟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

变更前的经营范围为:研究、开发、种植、销售园林植物;园林环境景观的设计、园林绿化工程和园林维护;销售建筑材料、园林机械设备、体育用品;技术开发;投资与资产管理;企业管理服务;城市市容管理;水污染治理;其他环境治理。

变更后的经营范围为:研究、开发、种植、销售园林植物;园林环境景观的设计、园林绿化工程和园林维护;销售建筑材料、园林机械设备、体育用品;技术开发;投资与资产管理;企业管理服务;城市市容管理;水污染治理;其他环境治理;租赁服务。

上述变更后的公司经营范围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

上述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10 股票简称:东方园林 编号:2016-156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定于2016年10月17日下午2:00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集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10月17日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10月16日至10月17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0月17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0月16日下午15:00至2016年10月1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4号楼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 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股权登记日:2016年10月12日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6年10月12日(周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二)《关于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三)《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一)、(二)、(三)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刊登在2016年9月30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第(一)、(三)项议案需要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三、 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登记时间:2016年10月13日(周四)上午9:00-11:00,下午13:00-18:00;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邮箱方式登记(须在2016年10月13日下午四点之前送达或通过邮件发送成功),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4号楼7层证券发展部。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 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1、联系人:夏可钦、陈旺

2、联系电话:010-59388886

3、 联系邮件:orientlandscape@163.com

4、 会议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4号楼。

六、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310

2、投票简称:东园投票

3、投票时间: 2016年10月17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东园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0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10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回 执

截至2016年10月12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_____________股,拟参加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