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远大智能 公告编号:2016-039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6年9月23日以电话、邮件形式向公司各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6年9月29日上午10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康宝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以8票同意,1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康宝华先生回避本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远大智能 公告编号:2016-040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9月29日上午11:00,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9月23日以电话和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董广军、监事段文岩、职工代表监事赵明强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董广军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是为了保证流动资金周转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促使该公司进一步扩展业务的需要,且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担保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的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规定。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协议,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定价原则公允,未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的情况。关联董事康宝华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特此公告。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远大智能 公告编号:2016-041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于2016年9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子公司沈阳远大智能高科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能高科”)出于生产经营以及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南湖科技开发区支行申请人民币3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种类:银行保函,授信期限为一年,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申请人民币3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种类:银行保函、银行承兑汇票、贷款、信用证等业务。授信期限为一年,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子公司重庆博林特电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博林特”)出于生产经营以及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向中国银行重庆龙兴支行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授信种类:银行保函、承兑汇票。授信期限为一年。
公司为上述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银行授信及提供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11,000 万元,担保金额不超过授信额度。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办理相关担保及有关借款审批手续,并签署相关担保合同或协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智能高科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沈阳远大智能高科机器人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3月13日
注册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27号-9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
法定代表人:康宝华
经营范围:工业机器人、服务机器人、智能机器人及相关自动化设备的开发、制造、销售、安装调试、维修、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自动化非标设备、自动化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
1.1智能高科的财务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0,267,286.33元、负债总额1,750,454.22元、银行贷款总额0元、流动负债总额1,750,454.22元、净资产28,516,832.11元、营业收入2,444,444.57元、营业利润-1,506,951.22元。
截止2016年6月30日,资产总额27,535,360.22元、负债总额511,584.08元、银行贷款总额0元、流动负债总额511,584.08元、净资产27,023,776.14元、营业收入2,444,444.44元、营业利润-1,495,235.97元。
与本公司关系;智能高科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100%股权。
2、重庆博林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博林特电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12月29日
注册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白桥村18社
注册资本:壹亿伍仟伍佰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穆永旭
经营范围:乘客电梯制造(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核定的范围和期限从事经营);乘客电梯、载货电梯、杂物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的安装、改造、维修。销售: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立体车库及配件、永磁同步电机、曳引机、调频调压曳引机系统、机器人、自动旋转门、插窗机、自动车库、电控柜的销售;金属钣金;金属表面处理。
2.2重庆博林特的财务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84,925,929.31元、负债总额91,726,207.51元、银行贷款总额0元、流动负债总额84,223,515.55元、净资产193,199,721.80元、营业收入151,130,206.78元、营业利润4,982,993.66元。
截止2016年6月30日,资产总额255,346,254.38元、负债总额56,901,784.96元、银行贷款总额0元、流动负债总额49,604,093元、净资产198,444,469.42元、营业收入69,735,736.07元、营业利润6,040,471.85元。
与本公司关系;重庆博林特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100%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智能高科
担保额度:人民币6,000万元
担保期限:一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重庆博林特
担保额度:人民币5,000万元
担保期限:一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是为了保证流动资金周转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促使该公司进一步扩展业务的需要,且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担保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的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本次担保事宜。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担保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6,000万元(含本次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15年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11.72%。
截止本担保公告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金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远大智能 公告编号:2016-042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康宝华先生已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已事先取得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符合法律规定和相关审议程序。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与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沈阳远大科技园有限公司(以下称“远大科技园”)、沈阳远大科技电工有限公司(以下称“科技电工”)、沈阳海慧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海慧投资”)、远大石川岛农机(沈阳)有限公司拟发生相关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将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十六号街27号厂区的科技园办公楼A、B、C座共计22,118平方米租赁给远大科技园用于办公使用,租赁期限自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房屋年租金标准为400元/平方米,半年结算金额为4,910,196元(含税)。
公司将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27号厂区的研发新厂房10406.15平方米租赁给远大科技园用于研发试验使用,租赁期间为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本房屋年租金标准为360元/平方米,半年结算金额为2,079,148.77元(含税)。
2、公司将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发开区十六号街27号电梯办公楼A区一层东侧共1530平方米租赁给科技电工使用。月租金标准为15元/平方米,月租金22,950元,租赁期为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半年结算金额为137,700元(含税)。
3、公司将向海慧投资购买产品事宜签订《产品购销合同》,合同金额为5万元,产品为橡胶垫、胶条、嵌条、保护膜。
4、公司为远大石川岛农机(沈阳)有限公司提供IT技术服务,签订《企业IT服务合同》,服务期限为:2016年8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至。服务费用为120,000元,费用分两期付款,付款日期分别为:2017年1月31日、2017年7月31日。
以上交易金额共计7,297,044.77元。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1.1沈阳远大科技园有限公司
住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27号;
法定代表人:康宝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叁仟伍佰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实际控制人:康宝华;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幕墙、电梯、风电、工业住宅、立体车库、环境保护、水处理、机床、电力电子、自动控制系统、自动化生产线、智能机器人、农机、现代农业设备、新材料研究、开发、生产、销售;技术转让;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远大科技园,未经审计总资产为153,932,840.75元,净资产为92,694,017.92元,营业收入1,527,578.01元,利润总额-32,634,597.59,净利润-32,634,597.59元。
1.2沈阳远大科技电工有限公司
住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十六号街6号
法定代表人:康宝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实际控制人:康宝华;
经营范围:机电、风力发电设备、矿用电气设备、防爆电机、防爆电气设备、工业风机、气体压缩机、泵类、石油化工机械设备、轨道交通设备、电机及风力发电设备配件制造、维修、销售;电气传动设备、电力电子产品、高低压电气设备、节能设备、仪器仪表、机械电子设备、计算机外围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环境保护工程、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工程、工业用水净化工程设计、施工;钢结构工程设计、施工;环境污染防治设备、工业自动化控制设备制造;环保设备及产品开发。
截至2015年12月31日,科技电工,经审计总资产575,903,697.51元,净资产186,442,123.02元,营业收入103,854,912.86元,净利润-36,079,907.25元。
1.3沈阳海慧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三号街20号
法定代表人:康宝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佰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实际控制人:康宝华
经营范围:产业投资服务;建筑幕墙及门窗检测及技术服务;金属结构设计;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化工产品、五金交电、电子产品批发、零售;橡塑制品、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加工、制造;新药、中成药品开发;电子产品开发及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工程及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及服务;LED图文显示大屏幕工程、建筑亮化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卫生洁具、卫浴设施、陶瓷、厨房用具、厨房设施、照明电器、办公家具、整体淋浴房及配件批发、零售;建筑装饰五金加工制造。
截至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为127,180,344.44元,净资产为110,090,580.64元,营业收入65,308,501.97元,利润总额5,192,132.24元,净利润3,893,016.48元。
1.4远大石川岛农机(沈阳)有限公司
住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十六号街6-11号
法定代表人:康宝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实际控制人:康宝华
经营范围: 农业机械设备及其零部件的设计、制造;农机机械设备的代理销售及农业机械设备的发动机的售后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截至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为27,467,992.57元,净资产为28,366,749.63元,营业收入0元,利润总额-1,633,250.37元,净利润-1,633,250.37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远大科技园、科技电工、海慧投资、远大石川岛农机(沈阳)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同为康宝华先生,与公司系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15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公司财务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将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十六号街27号厂区的科技园办公楼A、B、C座共计22,118平方米租赁给远大科技园用于办公使用,租赁期限自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房屋年租金标准为400元/平方米,半年结算金额为4,910,196元(含税)。
公司将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27号厂区的研发新厂房10406.15平方米租赁给远大科技园用于研发试验使用,租赁期间为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本房屋年租金标准为360元/平方米,半年结算金额为2,079,148.77元(含税)。
2、公司将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发开区十六号街27号电梯办公楼A区一层东侧共1530平方米租赁给科技电工使用。月租金标准为15元/平方米,月租金22,950元,租赁期为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半年结算金额为137,700元(含税)。
3、公司将向海慧投资购买产品事宜签订《产品购销合同》,合同金额为5万元,产品为橡胶垫、胶条、嵌条、保护膜。
4、公司为远大石川岛农机(沈阳)有限公司提供IT技术服务,签订《企业IT服务合同》,服务期限为:2016年8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至。服务费用为120,000元,费用分两期付款,付款日期分别为:2017年1月31日、2017年7月31日。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以下简称为“双方”)的交易是在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遵循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来协商交易价格,并且交易双方将首先参照市场价格来确定交易价格,若无可供参考的市场价格,则以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来确定具体结算价格。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收购资产,未与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不存在其他安排。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上述交易是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相关交易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金额较小,对公司不造成重大影响。
七、累计交易情况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远大科技园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6,380,979.65元;与科技电工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0元;与海慧投资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11,072.99元;与远大石川岛农机(沈阳)有限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635,449.25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确认:我们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并对该关联交易行为予以事先认可。我们认为:公司向关联方企业提供房屋租赁、为关联方提供技术服务、向关联方购买产品系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该关联交易遵守了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康宝华进行了回避。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签订提交议案的关联交易协议。
九、备查文件:
1、沈阳远大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远大智能 公告编号:2016-043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专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
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沈阳市培育和发展新兴产业三年行动计划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沈发改投资发【2016】61号),根据通知内容,公司“沈阳远大智能产业园建设项目”被列为辽宁省培育和发展新兴产业三年行动计划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项目并获得1,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
目前上述款项已划拨到公司账户,该笔资金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将该笔资金作为递延收益处理,自长期资产可供使用时起,按照资产预计受益期限,将递延收益平均分摊转入当期损益(具体会计处理以审计机构完成对公司的年度审计工作后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因2016年度该项目尚在建设期,所以该专项资金对 2016年度净利润无影响,但对未来年度净利润将产生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