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82版)
(上接8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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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利润表
2016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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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元。
法定代表人:李华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鸿彦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子菊
母公司利润表
2016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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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6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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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李华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鸿彦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子菊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6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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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李华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鸿彦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子菊
4、对“第十节 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中的“37、应付职工薪酬”进行更正:
更正前: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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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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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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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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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对“第十节 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中的“59、未分配利润”进行更正: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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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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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对“第十节 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中的“63、管理费用”进行更正: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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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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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对“第十节 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中的“72、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进行更正: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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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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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对“第十节 财务报告/十八、补充资料”中的“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进行更正:
更正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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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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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第十节 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中的“18、投资性房地产/(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进行更正: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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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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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第十节 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中的“25、无形资产”进行更正:
更正前:
(1) 无形资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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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72.13%
注:无形资产-其他为技术引进费,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更正后:
(1) 无形资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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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72.13%
注:无形资产-其他为技术引进费,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四、对“第十节 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中的“62、销售费用”进行更正:
更正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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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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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对“第十节 财务报告/九、其他主体中的权益/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中的“(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进行更正:
更正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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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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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内容之外,公司 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公司 2016年半年度报告(修订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由此对广大投资者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谅解。 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披露文件的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
二O一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