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55、200055 证券简称:方大集团、方大B 公告编号:2016-44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以下提案被否决:
第三项提案:《本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特别决议);
第四项提案:《本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特别决议)。
二、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
三、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9月29日(星期四)下午2:45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9月28日--2016年9月2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9月29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9月28日下午15:00至2016年9月2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本公司方大大厦一楼多功能会议厅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熊建明董事长
6、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6年9月13日发出,各项议题的相关内容均已刊登在同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英文)和www.cninfo.com.cn上。
7、出席或列席情况: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8、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总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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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A股股东(代理人)出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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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B股股东(代理人)出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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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小股东(代理人)出席的总体情况(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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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提案表决情况
1、审议《关于本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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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审议通过。
2、审议《本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履行合同提供担保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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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审议通过。
3、审议《本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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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审议未通过。
4、审议《本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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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审议未通过。
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需获得与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万商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郭磊明、杨佳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法律意见书
2、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