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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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联安鑫盈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的公告

2016-09-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9月3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本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2 基金募集情况

注:(1)《基金合同》生效前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及其他费用从基金发行费用中列支,不另用基金财产支付。

(2)本公司基金从业人员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①本公司基金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30.00份;

②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均为0;

③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者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应当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之后,按照具体销售机构销售网点的有关规定,及时查询交易确认情况。投资者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4766,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和网站(www.gtja-allianz.com或www.vip-funds.com)查询交易确认状况。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业务将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具体时间由本基金管理人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九月三十日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

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费率

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亚银行”)协商一致,决定本公司旗下场外前端收费模式下的部分基金自2016年10月1日起参加东亚银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费率优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根据东亚银行网点柜面、网上银行及手机银行基金销售平台办理相关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具备合法基金投资资格的投资者。

二、适用基金

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上证商品ETF联接;基金代码:257060);

国联安中证医药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医药100指数;基金代码:000059);

三、优惠活动方案

1、业务开通时间

费率优惠活动时间为2016年10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的全部法定基金交易日。

2、优惠活动方案

活动期间,针对新增定投签约客户,凡通过网点柜面、网上银行及手机银行基金销售平台办理定期定额申购国内基金业务,即可享受申购费率2折优惠。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338;

网站:www.hkbea.com.cn

2、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4766,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

网站:www.vip-funds.com 或www.gtja-allianz.com。

五、重要提示

1、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我司产品在东亚银行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产生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认购、赎回、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2、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东亚银行所有,有关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前述代销机构的有关公告;

3、费率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东亚银行的规定为准。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业务前,应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4、凡涉及本基金在东亚银行办理申购未明事项,敬请遵循东亚银行的具体规定;

5、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诚实信用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