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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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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刘琼女士进行股票质押登记的公告

2016-09-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16-117号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刘琼女士进行股票质押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股东刘琼女士通知,获悉刘琼女士与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银国际”)达成协议,刘琼女士将所持公司股票部分质押给中银国际,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琼女士及其配偶阮鸿献先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刘琼女士此次质押的冻结股数占其所持股份的比例为4.87%,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90%,此次质押开始日期为2016年9月27日,冻结申请人为刘琼。由于个人资金需求,刘琼女士于2016年9月27日与中银国际签订协议,将其所持公司股份446.00万股质押给中银国际进行融资。

3、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刘琼女士共持有公司股份9,564.8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37%。本笔质押业务前,刘琼女士累计共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380.0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3.97%,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3%;完成本笔质押业务后,刘琼女士累计共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846.0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8.84%,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3%。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阮鸿献、刘琼夫妇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7,132.80万股,合计被质押股份11,945.18万股,占两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的44.02%,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95%。

4、股份质押风险提示

阮鸿献、刘琼夫妇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7,132.8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12%。截止本公告日,阮鸿献、刘琼夫妇合计质押股份11,945.18万股,占两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的44.02%。刘琼女士持有公司股份9,564.80万股,累计共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846.0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8.84%;阮鸿献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7,568.00万股,累计共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1,099.18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63.18%。

由于个人资金需求,阮鸿献先生于2015年12月10日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将其所持公司股份1,123.00万股质押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融资,公司已于2015年12月11日发布公告,公告编号:2015-124号。因股价下跌,按原协议约定,阮鸿献先生于2016年3月7日将其所持股票中的300.00万股限售股追加质押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同日发布公告,公告编号2016-034号。

除上述一笔补充质押外,截止本公告日,阮鸿献、刘琼夫妇其他股票质押业务均未出现需要补仓情形。同时,阮鸿献先生尚保留6,468.82万股股份未质押、刘琼女士尚保留8,718.80万股股份未质押,若出现股价跌至质押业务警戒线,阮鸿献先生、刘琼女士会首先采用追加质押股票的方式,若剩余股票不足以补仓,将采用提前解除质押或追加现金保证金的方式,避免出现质押平仓的情况。

公司将持续关注阮鸿献、刘琼夫妇的股票质押情况,有质押变动时将及时进行公告。

二、备查文件

1、中银国际证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

特此公告。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