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028 证券简称:玉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6-076
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9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霞光里18号佳程广场A座23层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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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采用现场表决结合网络表决的方式,会议由李伟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及委托其他董事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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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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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已获得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胡琪、王月鹏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玉龙股份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玉龙股份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方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玉龙股份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01028 证券简称:玉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6-077
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四川玉龙钢管有限公司
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以债转股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应收四川玉龙钢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玉龙”)往来款中的3.2亿元转作对其长期股权投资,其中0.5亿元增加其注册资本,2.7亿元转为资本公积。该事项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8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65)。
近日,四川玉龙已完成注册资本及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德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四川玉龙注册资本变更为壹亿元人民币,“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0600597539868G,其他工商登记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