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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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逸涛万国房地产50%股权的补充公告

2016-09-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6-201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逸涛万国房地产50%股权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为收购逸涛万国房地产50%股权》(公告号:2016-196)已于2016年9月2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现补充披露如下:

1、本次交易评估基准日2016年4月30日,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鸿图建材有限公司持有广州市逸涛万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涛万国房地产”)16%股权,广州祺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祺浩投资”)持有逸涛万国房地产5%股权,马建华持有逸涛万国房地产30%股权,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资产”)持有逸涛房地产29%股权,广东华建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华建”)持有逸涛万国房地产20%股权。评估基准日之后,马建华将持有的逸涛万国房地产30%股权转让给祺浩投资和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鸿图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图建材”),该项交易完成后,祺浩投资持有逸涛万国房地产26%股权,鸿图建材持有逸涛万国房地产25%股权,广晟资产持有逸涛万国房地产29%股权,广东华建持有逸涛万国房地产20%股权。上述交易系逸涛万国房地产原股东之间的历史遗留问题所致。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上海富利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利腾房地产”)以204,907.11万元收购祺浩投资及鸿图建材持有逸涛万国房地产50%股权。根据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中企华评报字(2016)第3647号《评估报告》及《评估说明》,截止评估基准日2016年4月30日,采用权益法逸涛万国房地产所有者权益估值为410,352.21万元。在此基础上经各方协商,交易对方持有的逸涛万国房地产50%股权的转让价款为204,907.11万元。

上述两次交易的作价不具备可比性。

2、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立信中联审字(2016)-D0544号审计报告:逸涛万国房地产名下土地逸涛万国园第十四期B地块于2016年6月8日被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查封。现就该查封事项说明如下:

本次查封系郭丽华向深圳平安普惠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逾期、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所致。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债务已偿还,债权人向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受理并准许撤诉,逸涛万国园第十四期B地块解封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上述查封事项对本次交易不具有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