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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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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八届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10-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40 股票简称:号百控股 编号:临2016-045

号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八届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号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号百控股”)董事会八届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9月2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9月29日以通信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10名,实际出席董事10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号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及程序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公司董事会经过自查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信”)、同方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方投资”)、深圳市天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正投资”)、招商湘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江投资”)和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证资本”)发行股份以购买其持有的天翼视讯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翼视讯”)100%的股权;拟向中国电信、中文在线数字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文在线”)、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凰传媒”)、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网”)、杭州思本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思本投资”)和杭州万卷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万卷投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以购买其持有的天翼阅读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翼阅读”)100%的股权;拟向中国电信、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网科技”)、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文化基金”)、南京炫彩互动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炫彩投资”)和南京光合互动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光合投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以购买其持有的炫彩互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炫彩互动”)100%的股权;拟向中国电信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天翼爱动漫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动漫”)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其中天翼视讯、天翼阅读、炫彩互动和爱动漫合称“目标公司”)。

本次董事会就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及表决结果如下:

1. 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天翼视讯的股东中国电信、同方投资、天正投资、湘江投资和东证资本;天翼阅读的股东中国电信、中文在线、凤凰传媒、新华网、思本投资和万卷投资;炫彩互动的股东中国电信、顺网科技、文化基金、炫彩投资和光合投资;爱动漫的股东中国电信。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王玮、李安民、闫栋和陈之超回避表决。

2. 标的资产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天翼视讯100%的股权、天翼阅读100%的股权、炫彩互动100%的股权和爱动漫100%的股权。交易对方持有目标公司的股权比例如下:中国电信、同方投资、天正投资、湘江投资和东证资本持有天翼视讯的股权比例分别为80%、10.42%、5.37%、2.63%和1.58%;中国电信、中文在线、凤凰传媒、新华网、思本投资和万卷投资持有天翼阅读的股权比例分别为77.197%、10.526%、5.967%、4.211%、1.053%和1.046%;中国电信、顺网科技、文化基金、炫彩投资和光合投资持有炫彩互动的股权比例分别为65.574%、22%、8%、2.461%和1.965%;中国电信持有爱动漫的股权比例为100%。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王玮、李安民、闫栋和陈之超回避表决。

3. 交易价格

依据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企华”)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2016)第1273-01号”《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6)第1273-02号”《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6)第1273-03号”《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6)第1273-04号”《评估报告》,确定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2016年3月31日)的评估值合计393,412.19万元,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具体如下:

以标的资产的前述评估值为基础,经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一致标的资产交易价格确定为393,412.19万元,具体如下: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王玮、李安民、闫栋和陈之超回避表决。

4. 对价支付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结合的方式支付标的资产对价。其中,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中国电信持有的天翼视讯80%的股权,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同方投资持有的天翼视讯10.42%的股权,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天正投资持有的天翼视讯5.37%的股权,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湘江投资持有的天翼视讯2.63%的股权,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东证资本持有的天翼视讯1.58%的股权;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中国电信持有的天翼阅读77.197%的股权,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中文在线持有的天翼阅读10.526%的股权,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凤凰传媒持有的天翼阅读5.967%的股权,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新华网持有的天翼阅读4.211%的股权,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思本投资持有的天翼阅读1.053%的股权,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万卷投资持有的天翼阅读1.046%的股权;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中国电信持有的炫彩互动65.57%的股权,以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顺网科技持有的炫彩互动22%的股权,以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文化基金持有的炫彩互动8%的股权,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炫彩投资持有的炫彩互动2.461%的股权;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光合投资持有的炫彩互动1.965%的股权;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中国电信持有的爱动漫100%的股权。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王玮、李安民、闫栋和陈之超回避表决。

5. 评估基准日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以2016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王玮、李安民、闫栋和陈之超回避表决。

6. 发行股份种类与面值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种类为境内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王玮、李安民、闫栋和陈之超回避表决。

7. 发行方式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的发行方式为非公开发行。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王玮、李安民、闫栋和陈之超回避表决。

8. 发行对象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的发行对象为中国电信、同方投资、天正投资、湘江投资、东证资本、中文在线、凤凰传媒、新华网、顺网科技、文化基金。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王玮、李安民、闫栋和陈之超回避表决。

9. 发行价格和定价依据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涉及的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以下简称“定价基准日”)为董事会八届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的90%并经除息调整后的价格,即14.45元/股。上述发行价格的最终确定尚需经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批通过。最终发行价格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价格为准。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相关规则对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王玮、李安民、闫栋和陈之超回避表决。

10. 发行数量

本次公司拟向中国电信、同方投资、天正投资、湘江投资、东证资本、中文在线、凤凰传媒、新华网、顺网科技、文化基金发行股份数量合计约为260,331,396股。最终发行数量尚需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上交所的相关规则对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王玮、李安民、闫栋和陈之超回避表决。

11. 锁定期

中国电信以标的资产认购的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号百控股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上述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前述锁定期届满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规定执行。除中国电信外的其他交易对方以标的资产认购的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前述锁定期届满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规定执行。前述股份锁定期的约定与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符的,将根据届时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对股份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王玮、李安民、闫栋和陈之超回避表决。

12. 拟上市地点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王玮、李安民、闫栋和陈之超回避表决。

13. 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标的资产的损益安排

在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交割日是指各目标公司的股东在公司登记管理机关分别变更为号百控股的日期,如由于监管机构等非本次交易各方的原因需延后交割,由各方另行协商确定)的过渡期内,标的资产如产生收益,由号百控股享有;如产生亏损,由产生该等亏损的目标公司所对应的交易对方共同承担,并由各交易对方按照其在该目标公司的持股比例于本次交易完成后以现金形式对号百控股予以补偿,相关交易对方应于交割日审计报告出具10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偿支付。过渡期内损益的确定以公司指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交割日审计报告为准。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王玮、李安民、闫栋和陈之超回避表决。

14. 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后,号百控股截至本次交易股份发行完成日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号百控股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王玮、李安民、闫栋和陈之超回避表决。

15. 标的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公司就购买天翼视讯100%股权事宜与中国电信、同方投资、天正投资、湘江投资、东证资本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就购买天翼阅读100%股权事宜与中国电信、中文在线、凤凰传媒、新华网、思本投资、万卷投资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就购买炫彩互动100%股权事宜与中国电信、顺网科技、文化基金、炫彩投资、光合投资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就购买爱动漫100%股权事宜与中国电信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于前述各协议生效日后的20个工作日内或按前述协议另行确定的其他日期对各标的资产进行交割。目标公司应于交割日将号百控股按照适用法律规定的程序变更登记为其唯一股东。各方应采取必要的步骤,签署必要的文件,完成标的资产转让的过户手续,包括但不限于配合目标公司办理变更股东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号百控股于交割日成为相关目标公司的股东,合法享有和承担标的资产所代表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各方应尽最大努力在全部四家目标公司的股东均变更为号百控股之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次交易的对价支付及相关程序,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支付、于上交所及股份登记机构办理对价股份发行、登记、上市手续及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报告和备案等相关手续。本次交易于号百控股在股份登记机构办理完毕对价股份登记手续及现金对价支付完毕之日完成。

如果上述协议一方违反其声明、保证、承诺或存在虚假陈述行为,不履行其在上述协议项下的任何责任与义务,则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根据守约方的请求继续履行义务、采取补救措施,或给予其全面、及时、充分、有效的赔偿。任何一方违反上述协议的规定并造成其他方损失的,均应承担赔偿责任。非因任何一方的过错导致本次交易不能生效或不能完成的,各方均无须对此承担违约责任。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王玮、李安民、闫栋和陈之超回避表决。

16. 决议有效期

本次交易决议的有效期为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王玮、李安民、闫栋和陈之超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在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以及有权政府部门批准、核准或同意后方可实施。

三、 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之一中国电信为公司控股股东。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之日,中国电信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如下:中国电信直接持有公司37.50%股份,通过全资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实业资产管理中心持有公司20.95%股份,通过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信持有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70.89%)持有公司6.13%股份,综上,中国电信直接或间接合计持有公司约为64.59%的股份。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中国电信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王玮、李安民、闫栋和陈之超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的议案》

本次交易前,公司控股股东为中国电信,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国务院国资委通过中国电信及其下属公司控制的股份比例约为64.59%,本次交易完成后,国务院国资委通过中国电信及其下属公司控制的股份比例约为69.38%,仍然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故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号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就本次交易编制了《号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号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王玮、李安民、闫栋和陈之超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1.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天翼视讯股东中国电信、同方投资、天正投资、湘江投资、东证资本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并实施该协议项下的交易。

2.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天翼阅读股东中国电信、中文在线、凤凰传媒、新华网、思本投资、万卷投资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并实施该协议项下的交易。

3.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与炫彩互动股东中国电信、顺网科技、文化基金、炫彩投资、光合投资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并实施该协议项下的交易。

4.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与爱动漫股东中国电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并实施该协议项下的交易。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王玮、李安民、闫栋和陈之超回避表决。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与中国电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并实施该协议项下的交易。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王玮、李安民、闫栋和陈之超回避表决。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议案》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天翼视讯100%股权、天翼阅读100%股权、炫彩互动100%股权和爱动漫100%股权。

经审核前述交易方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四十三条和四十五条等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王玮、李安民、闫栋和陈之超回避表决。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本次交易涉及有关报批事项的,公司已经在《号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详细披露就本次交易涉及的报批事项向有关主管部门报批的进展情况和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特别提示。

(二)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其向公司转让标的资产已取得目标公司其他股东(如适用)的同意;目标公司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后,能够按照交易合同约定办理权属转移手续。

(三)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本次交易完成后,目标公司将成为公司的子公司,其资产完整,合法拥有生产经营所需的各项重要资产。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四)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增强抗风险能力,不会损害公司的独立性,有利于规范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王玮、李安民、闫栋和陈之超回避表决。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 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交易的法定程序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司就本次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提交法律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顺利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及在适当的情形下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决议许可的范围内,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交易及相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有关监管部门对本次交易的审核情况、公司实际情况或者有关监管部门要求和市场条件的变化情况,在不超出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原则下,对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进行必要的修订、调整、补充及细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以及对本次交易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重组预案以及重组报告书)进行非实质性修改及补充信息披露。

2.在不超出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原则下,起草、调整、签署并向有关监管部门提交本次交易有关的所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相关交易文件、协议及补充文件,并根据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相关交易文件、协议进行相应的补充或调整。

3.办理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所有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必要手续。

4.应审批部门的要求或根据监管部门出台的新的相关法规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相应调整,批准、签署有关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盈利预测等一切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协议和文件的修改。

5.办理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目标资产工商变更登记、相关资产及资质过户、转移、变更等手续,以及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的股票登记、限售以及上市事宜,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

6.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其他一切具体事项。

前述授权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未摊薄即期回报的议案》

根据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国证监会〔2015〕31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测算,经测算,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王玮、李安民、闫栋和陈之超回避表决。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本次交易有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环审字(2016)022717号”、“众环审字(2016)022718号”、“众环审字(2016)022719号”、“众环审字(2016)022720号”《审计报告》和“众环专字(2016)022451号”《备考审阅报告》,审议并通过了评估机构中企华就天翼视讯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2016)第1273-02号”《评估报告》、就天翼阅读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2016)第1273-03号”《评估报告》、就炫彩互动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2016)第1273-04号”《评估报告》、就爱动漫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2016)第1273-01号”《评估报告》,并同意将前述报告向有关监管部门报送或报出。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王玮、李安民、闫栋和陈之超回避表决。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系以中企华出具的相关评估报告所确认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由公司分别与交易对方充分协商一致确定。依据中企华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2016)第1273-02号”《评估报告》,确定天翼视讯100%股权截至评估基准日2016年3月31日的评估值为194,139.15万元;经公司与天翼视讯交易对方协商一致,确定天翼视讯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194,139.15万元。依据中企华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2016)第1273-03号”《评估报告》,确定天翼阅读100%股权截至评估基准日2016年3月31日的评估值为70,592.76万元;经公司与天翼阅读交易对方协商一致,确定天翼阅读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70,592.76万元。依据中企华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2016)第1273-04号”《评估报告》,确定炫彩互动100%股权截至评估基准日2016年3月31日的评估值为117,321.39万元;经公司与炫彩互动交易对方协商一致,确定炫彩互动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117,321.39万元。依据中企华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2016)第1273-01号”《评估报告》,确定爱动漫100%股权截至评估基准日2016年3月31日的评估值为11,358.89万元;经公司与爱动漫交易对方协商一致,确定爱动漫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11,358.89万元。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涉及的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董事会八届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的90%并经除息调整后的价格,即14.45元/股。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上交所的相关规则对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做相应调整。

董事会认为,标的资产的价格由公司分别与交易对方以中企华出具的相关评估报告所确认的评估结果为基础协商一致确定。同时,本次交易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发行价格。因此,本次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价公允,程序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王玮、李安民、闫栋和陈之超回避表决。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和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经审阅公司提供的关于评估机构和本次资产评估的相关资料,公司董事会认为:

1. 公司聘请的资产评估机构中企华具有证券相关资产评估业务资格,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公司、交易对方、目标公司之间除正常的业务往来关系以外,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具有充分的独立性。

2. 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3.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本次交易提供价值参考依据。评估机构分别采用了收益法、资产基础法对标的资产价值进行了评估,并最终选择了收益法的评估值作为本次评估结果。本次资产评估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行业规范的要求,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标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所选用的评估方法合理,评估结论合理,评估目的与评估方法具备相关性。

4. 本次交易以中企华出具的标的资产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交易价格,交易标的评估定价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王玮、李安民、闫栋和陈之超回避表决。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近期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号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临2016-046公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号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640 证券简称:号百控股 公告编号:2016-046

号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10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10月28日 13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松林路357号上海通茂大酒店四楼之茂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10月28日

至2016年10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八届十七次会议、八届十九次会议和八届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7月30日、2016年10月10日和2016年6月25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 cn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临2016-037、临2016-045和临2016-030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2,3,5,6,7,8,9,10,11,12,13,14,1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电信集团实业资产管理中心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6年10月25日(星期二),9:00-11:30,13:00-16:00;

2、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纺发大楼),靠近江苏路。联系电话:021-5238 3315,传真:021-52383305

3、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证券帐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请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股东单位的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须附上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的复印件,并在显著位置标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六、 其他事项

1.根据有关部门的规定,公司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代理人不给予额外的经济利益,不发礼品和交通费;

2.公司不接受以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3.联系地址:上海市江宁路1207号20楼;邮编:200060;联系电话:021-62762171

特此公告。

号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号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10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