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36 证券简称:华映科技 公告编号:2016-091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9月23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9月29日在福州马尾区儒江西路6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到会7人,参与表决9人(其中,董事林郭文艳及董事林盛昌委托董事刘治军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治军先生主持,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详见公司2016-093号公告。
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130,750万元置换前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之情形,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二、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详见公司2016-094号公告。
同意公司(含负责募投项目实施的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购买理财产品的最高存量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0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修订后的全文详见同日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拟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的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新增或修订部分以“下划线”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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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2016-095号公告。
特此公告。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000536 证券简称:华映科技 公告编号:2016-092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9月23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9月29日在福州马尾区儒江西路6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钦彰主持,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详见公司2016-093号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的项目与公司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一致,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本次置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之情形。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0,750万元置换前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详见公司2016-094号公告。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含负责募投项目实施的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000536 证券简称:华映科技 公告编号:2016-095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五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召开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0月17日(星期一)14:5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0月17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0月16日15∶00至2016年10月17日15∶00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 出席对象:
(1) 于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16年10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6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8、 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9、 提示性公告: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将于2016年10月12日发布提示性公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审议事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案名称如下:
(1)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2、披露情况:上述提案已于2016年9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三、 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式:
(1) 股东可以现场、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持股凭证;
(3)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委托法人股东的持股凭证。
(4)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16年10月13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6号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邮编:350015(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 登记时间:2016年10月14日9 :00—11: 30、 13 :30—17: 00。
3、 登记地点: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6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4、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 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0536; 投票简称为:华映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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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10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时间为2016年10月16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10月17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 联系人:陈伟、吴艳菱
(2) 电话:0591-88022590
(3) 传真:0591-88022061
2、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六、 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091)
特此公告
附:股东参会登记表及授权委托书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9月30日
附件一: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东参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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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全权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委托人对股东大会各项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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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