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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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司法划转的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2016-10-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423 股票简称:柳化股份

债券代码:122133 债券简称:11柳化债 公告编号:2016-075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司法划转的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6月14日、2016年8月25日分别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柳化股份关于股东股权被司法划转、拍卖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6-041)、《柳化股份关于股东股权司法划转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6-064),因柳州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简称“柳化集团”)、青海桂鲁化工有限公司、齐星集团有限公司、青岛鸿华投资有限公司与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华融租赁”)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下简称“杭州法院”)依法扣划了柳化集团所持有的公司14,815,976股、4,617,857股股票至华融租赁指定的证券账户,两次合计划转公司股票19,433,833股。

2016年9月30日,公司收到柳化集团转送的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6)浙0106执2158-2163号、(2016)浙0106执3532号、结案证明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结案证明材料显示,柳化集团、青海桂鲁化工有限公司、齐星集团有限公司、青岛鸿华投资有限公司与华融租赁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经结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登公司于2016年6月8日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2016年6月7日,杭州法院以9.01元/股计税价格划转14,815,976股至华融租赁指定的证券账户(B880822312),计税金额为133,491,944元,已缴纳印花税133492元。又根据中登公司于2016年8月23日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2016年8月22日,杭州法院以6.94元/股计税价格划转4,617,857股至华融租赁指定的证券账户(B880822312),计税金额为32,047,928元,已缴纳印花税32,048元。两笔共划转股票19,433,833股,计税总金额为165,539,872元,缴纳印花税后金额为165,374,332元。

根据杭州法院出具的结案证明,申请执行人华融租赁依据(2015)杭西商初字第1624、1626-1630、1858号民事判决书申请执行青海桂鲁化工有限公司、柳化集团、齐星集团有限公司、青岛鸿华投资有限公司融资合同纠纷的(2016)浙0106执2158-2163号、(2016)浙0106执3532号七案,被执行人柳化集团已全部履行完毕。

现将柳化集团所持公司股权的涉诉及诉讼进展情况总结如下:

1、已经执行完毕的诉讼

目前柳化集团所持公司股权的涉诉案件已经执行完毕的诉讼请求合计为20711.6884万元(仅为本金,不含诉讼费、利息、违约金等费用),柳化集团所持公司股权被强制划转共计2651.9833万股。

2、已经判决尚未执行完毕的诉讼

目前柳化集团所持公司股权的涉诉案件已经判决尚未执行完毕的诉讼请求合计为48498.9876万元(仅为本金,不含诉讼费、利息、违约金等费用),柳化集团所持公司股权被强制划转共计6373.7443万股。

其中:根据公司于2016年9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的《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铁投基金由于司法划转目前持有公司的36,867,443股股票尚处于法院执行状态中,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依法对股票进行处置变现偿还或以股票直接抵偿柳化集团所欠铁投基金债务。如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对股票处置变现偿还所欠铁投基金债务,铁投基金在未来12个月内将根据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裁定减持公司股票。如裁定以股票直接抵偿债务,铁投基金在未来12个月内没有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除前述根据司法扣划所获得的公司股票外,铁投基金在未来12 个月内没有其他增加或减少持有公司股票的计划。

上述其他的2个案件同样仍在强制执行阶段,尚未结案,公司将及时披露这些案件的进展情况。

3、尚未判决的诉讼

目前柳化集团所持公司股权的涉诉案件尚未判决的诉讼请求合计为22959.7044万元(仅为本金,不含诉讼费、利息、违约金等费用),已经冻结公司股票2926万股,轮候冻结11782.8493万股。

根据柳化集团目前的经营及财务状况,其自身没有偿还上述债务的能力,且柳化集团所持公司的股票均已被司法冻结且轮候冻结,因此其所持公司股票存在继续被司法强制划转并拍卖的风险,公司特别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继续关注前述涉及公司股票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其对公司的影响,并按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特此公告。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10日

股票代码:600423 股票简称:柳化股份

债券代码:122133 债券简称:11柳化债 公告编号:2016-076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一审),尚未开庭审理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一

●涉案的金额:24449.6365万元(含债务款13579.3万元、违约金及一审阶段律师代理费)。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因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公司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起诉的基本情况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原告一”)与广西柳州化工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化控股”或“原告二”)因与贵州鑫悦煤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悦煤炭”或“被告一”)、贵州新益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益矿业”或“被告二”)及广西金伍岳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伍岳”或“被告三”)债务转移合同纠纷一案于2016年8月9日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西高院”)提起民事诉讼,广西高院于2016年8月10日出具一审案件受理通知书【(2016)桂民初26号】。

同时,公司针对本次诉讼已向广西高院申请财产保全并获受理。2016年10月8日,公司收到广西高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16)桂民初26号之一,裁定:查封鑫悦煤炭、新益矿业、金伍岳名下价值244496365元的财产。其中:冻结银行账户的期限至2017年9月11日止,查封动产的期限至2018年9月11日止,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至2019年9月11日止。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公司、柳化控股负担。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二、本次诉讼案件事实、请求的内容及其理由

(一)诉讼事实和理由

2013年8月28日,公司与柳化控股将其持有的新益矿业100%股权挂牌转让给鑫悦煤炭,并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为保证新益矿业债务能及时得到清理,公司、柳化控股与鑫悦煤炭、新益矿业四方签定《债务清偿协议》。协议中约定,由鑫悦煤炭代新益矿业偿还其欠公司及其他债权人的债务人民币2.4亿元,分三期存入公司及柳化控股指定帐户,其中:2013年9月28日前支付人民币壹亿元整;2013年10月28日前支付人民币肆仟万元整;2014年8月31日前支付人民币壹亿元整。如未能按期足额支付,鑫悦煤炭另按全部应付而未付金额的每日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公司及柳化控股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等)由鑫悦煤炭据实支付。

同日,公司及柳化控股与鑫悦煤炭、金伍岳签订《保证合同》,约定金伍岳为鑫悦煤炭在《股权转让合同》及《债务清偿协议》项下的全部义务及责任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合同签订后,各被告均未按《债务清偿协议》及《保证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经原告多次追讨均未履行。2015年1月31日,两原告与鑫悦煤炭、金伍岳又签订《协议书》,约定鑫悦煤炭应立即支付《股权转让合同》及《债务清偿协议》项下全部未付款项,金伍岳对此承担连带责任。但截止2016年5月31日,尚有13579.3万元代偿债务款、逾期支付债务款的违约金10612.3365万元未支付。

原告认为,鑫悦煤炭、新益矿业未按《债务清偿协议》的约定清偿债务,应承担违约责任。金伍岳作为保证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对鑫悦煤炭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根据合同对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特向广西高院提起诉讼。

(二)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一鑫悦煤炭、被告二新益矿业向公司、柳化控股偿还债务款人民币13579.3万元。

2、判令被告一鑫悦煤炭、被告二新益矿业向公司、柳化控股支付违约金(因被告逾期支付债务款)人民币10612.3365万元(从2013年9月29日起至2016年5月31日止按每日千分之一计,此后按此标准另计);

3、判令被告一鑫悦煤炭、被告二新益矿业向公司、柳化控股支付原告支出的一审阶段律师代理费人民币258万元(此后发生的律师费另计)。

以上三项合计:24449.6365万元。

4、判令被告三金伍岳对被告一鑫悦煤炭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5、本案的诉讼费由全部被告承担。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因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公司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积极关注本案情况,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披露诉讼事项及其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