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
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新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8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
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2468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详见附件)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附件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中国 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组织有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相关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十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