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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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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17版)

2016-10-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二)本公司所处行业的竞争情况及竞争地位

本公司运营的“新华网xinhuanet”是我国最具公信力和最有影响力的中央重点新闻网站之一。新华网以“传播中国,报道世界”为己任,秉承“权威声音,亲切表达”的理念,以采集、编辑和发布新闻信息资讯为主,按照“做强新闻网、做特社交网、做优移动互联网、追踪物联网、服务信息化”的发展思路,建成覆盖全媒体产品链的综合性传播平台。凭借强大的多媒体信息采集、智能化信息挖掘、知识化信息加工、多渠道信息发布能力,本公司向全球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用户提供高质量、多语种、多媒体的综合新闻信息服务。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2]31号),公司业务属于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下的互联网和相关服务(I64)。

依托新华社作为国家通讯社的权威地位和作为世界性通讯社的全球信息网络,新华网拥有权威的内容资源、广泛的用户基础、优质的客户资源和强大的品牌影响力,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网络广告、信息服务、网站建设及技术服务、移动互联网等主营业务。

本公司拥有以下竞争优势:

1、强大的股东背景和独特的资源优势

新华社是中国国家通讯社,是国家授权独家发布国家重大新闻信息的权威机构。作为四大世界性通讯社之一,新华社拥有覆盖全球的新闻信息采集和传播网络。

“新华网xinhuanet”是新华社所属唯一的国家级综合新闻类经营性门户网站,是中央重点新闻网站排头兵,也是全球最具影响力的中文新闻网站之一。根据新华社对新华网的授权,新华网可以第一时间使用、编辑和播发新华社的稿件,新华网日均发稿量20,000条左右,具有领先的新闻信息资源优势。

新华社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有31个国内分社,在境外设有180个分支机构,拥有约6,800名新闻信息记者,组成了覆盖全球范围最广的新闻信息采集网络。新华网是新华社全球全媒体新闻信息的主要发布平台,受权使用新华社新闻信息资源并向商业网站销售。新华网是海内外互联网用户了解中国、认识中国以及认识世界、观察世界的重要窗口。

2、权威性、及时性、原创性、创新性和多语种及全媒体的内容优势

权威性方面,党和国家的重大方针、政策、活动和重要人事任免以及国内外重大活动、重要事件、热点焦点等,都在“新华网xinhuanet”上第一时间权威发布。“新华网xinhuanet”已成为党和国家领导人、各界人士和各类互联网用户获取新闻资讯的重要渠道。迄今为止,接受新华网访谈的各级政府官员、企事业单位机构负责人、专家学者、知名人士、典型人物和外国政要累计超过6,610人次;新华网自2001年起按照中央授权对历次“两会”、党代会以及政治局常委见面会、总理记者招待会、建国60周年、建党90周年、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博鳌论坛、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等国内重大政治、经济、文化、外交活动和国际重大活动进行现场直播。温家宝在担任国务院总理期间连续三年来到新华网及其承建的中国政府网与海内外互联网用户在线交流。2009年新华网在国内独家网络直播美国总统奥巴马与中国青年对话,2013年俄罗斯总理梅德韦杰夫、2014年新西兰总理约翰·基做客新华网并与中国互联网用户在线交流、2015年哈萨克斯坦总理马西莫夫接受新华网独家访谈,2016年上半年,新华网独家专访了卢森堡副首相施耐德、尼泊尔总理奥利、以色列议会议长埃德尔斯坦、加拿大前副总理希拉·科普斯、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主席中国事务个人特使白良。彰显了新华网的权威性和国际影响力,强化了新华网在国内外互联网用户心目中的权威地位。

及时性方面,“新华网xinhuanet”在全球范围许多重大突发事件报道中是国内首发网站。在伊拉克战争爆发、汶川地震等一系列重大突发事件中,新华网都在全球率先播报,第一时间向全球互联网用户传递权威、准确的信息;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代表大会、第十八次代表大会新一届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的报道中,第一张照片由新华网发出;在每年的总理记者招待会报道中,新华网新闻发布与现场同步,是海内外所有媒体的重要信息源。

原创性方面,新华网拥有新华社每天提供的大量专供稿件,同时还具有独立的新闻采编权。截至2016年6月30日,新华社共有约6,800名新闻信息记者,在世界各地的新闻现场采集并发回第一手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原创新闻。有新闻的地方就有新华网,成为各大媒体的广泛共识。在百度等搜索引擎网站搜录的中文新闻信息中,新华网是原创新闻和评论的搜录量最大、搜录率最高、响应速度最快的网站之一,积极有效地引导了网上舆论和社会舆论。长期积累的新闻采编经验和一流的职业素养的采编队伍为保证新华网新闻信息内容的专业性奠定了基础。

创新性方面,新华网积极探索新媒体技术的传媒应用,紧密追踪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优化数据新闻、动新闻等新闻报道形态,探索机器人新闻、传感器新闻等创新应用。2014年,新华网率先创建了基于生物传感技术的用户体验实验室,用于广告效果、在线教育和掌媒传播效果监测;2015年,新华网融媒体未来研究院成立了国内首个人工智能传媒实验室,并展开对业务协同产品的开发,以探索新闻内容的全媒体化和移动化的呈现,为海内外受众群体提供更多权威、独家的“高附加值”全媒体资讯产品。2015年6月,新华网在国内媒体中率先成立首个全国性新闻无人机编队,参加了天津滨海爆炸事故的核心区航拍任务,显示出较高的报道水平;2015年12月,新华网融媒体未来研究院推出国内第一代生物传感智能机器人(软件系统)“Star”(思达),在业界引起轰动。

多语种方面,“新华网xinhuanet”每天以中文(简、繁体)、英文、法文、西班牙文、德文、阿拉伯文、俄文、日文、韩文、葡萄牙语10个语种和藏、维、蒙三个少数民族语言,24小时不间断发布新闻信息,是世界各国人民了解中国发展情况以及中国观点立场的重要平台。

全媒体方面,新华网使用文字、图片、图表、Flash动画、音视频、论坛、博客、微博、手机短信、WAP、客户端、手机报、聚合新闻(RSS)等多媒体报道形式,通过PC、智能终端、户外屏媒等多终端展示平台,正实现从多媒体向全媒体的加速转型。全媒体知识化加工平台与内容管理平台实现集成和融合,可视化H5技术及全景摄影技术在全网普及推广,基于媒体融合理念的全媒体播放器成功上线,技术驱动报道创新和经营拓展效果明显。

3、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品牌优势和传播优势

新华网秉承新华社80多年的品牌优势,坚持新闻信息的权威性、准确性、时效性和贴近性,形成了广泛的社会知名度和强大的品牌影响力,成为党和政府最为重视、广大互联网用户最为信赖的权威网站之一。

新华网域名“www.news.cn”曾被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评为中国“十大最有商业价值CN域名”第一名。“新华网xinhuanet”被评为“中国优秀文化网站”、“最具影响力网站”、“中国网站最具影响力品牌”、“中国新媒体年度十大品牌”、“中国新媒体创新年度品牌”、“中国最具影响力新闻门户”、“最受信赖的新闻网站”。新华网拥有的“新华直播”被评为“中国新闻奖名专栏”,“新华头条”、“新华网评”等重点栏目被中国互联网协会评为“中国互联网站品牌栏目”。“新华网xinhuanet”权威、快捷的新闻信息报道受到国际政要和海内外媒体的广泛关注,俄罗斯总理梅德韦杰夫、哈萨克斯坦总统纳扎尔巴耶夫、荷兰首相吕特、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巴勒斯坦首任总理阿巴斯、巴基斯坦总理吉拉尼、联合国副秘书长朗斯基、新西兰总理约翰·基、哈萨克斯坦总理马西莫夫、卢森堡副首相施耐德、尼泊尔总理奥利、以色列议会议长埃德尔斯坦、加拿大前副总理希拉·科普斯、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主席中国事务个人特使白良等在国内独家做客新华网。

新华网凭借其权威性和影响力,还举办了一系列高端品牌活动,在各行业领域享有广泛声誉。由新华网联合其他媒体组织的一年一度的“企业社会责任论坛”,已经成为互联网媒体和企业社会责任双重领域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品牌。此外,新华网还先后主办或承办了“中国网事感动网络年度人物评选”、“城市网络形象排行榜”、“中国食品安全高层论坛”、“中国能源高层对话”等大型品牌活动,受到社会广泛关注。

独特的资源优势、品牌优势、传播地位,使新华网具有领先的传播优势。新华网的综合排名在全球网站中不断攀升。根据Alexa统计数据,截至2016年6月30日,新华网在全球约7亿个网站中的排名进入前100位,国际综合排名稳定在70位左右,重大事件发生时单日排名屡屡突破50位,最高单日排名25位。新华网的访问流量在中央新闻网站中居领军地位。根据ChinaRank统计数据,截至2016年7月14日,独立访问者数量为26,964人/百万人,人均页面浏览量为5.7页/人。

4、高质量的互联网用户受众优势

由于“新华网xinhuanet”权威、及时、准确的信息发布和高端的媒体定位,大量高端互联网用户成为新华网长期忠实的受众,用户特点突出表现为社会影响力大、消费能力强、分布范围广。新华网吸引了包括政府官员、企业管理人员、媒体从业者等广泛的影响力人群,其中政府官员和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占比约四成,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占到七成,远高于同行业水平。新华网用户覆盖全部互联网人群,年龄、职业构成更为合理。得益于合理的用户结构,新华网在新闻信息传播、社会影响力、商业价值、成长性等方面具备巨大的优势,有利于公司开展的各项经营活动的成长。

5、丰富高端的客户资源优势

凭借高端品牌效应,新华网已同36家世界500强企业建立广告业务合作关系,并且与6家4A级广告代理公司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大数据智能分析产品已拥有一批党政机关、国有大型企事业单位等高端客户资源。在网站建设与技术服务方面,中组部、中宣部、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发改委、香港中联办、澳门中联办、国家食药监总局、国家安监总局、国家能源局等都成为新华网政府网站建设、新媒体平台的重要用户。由于新华网拥有国内领先的内容采集发布水平、专业化的新闻信息审核把关能力和一流的技术运维平台,使新华网承建的政府网站在各类政府网站评比中均位居前列。良好的运营成果稳定了现有的客户资源,也吸引了更多的高端客户,既为本公司带来了稳定的经营收入和高端的品牌形象,也为新华网未来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6、经验丰富的核心人才优势

新华网拥有一支团结稳定、结构合理、经验丰富、善于创新的管理团队,主要管理人员均具有10年以上的媒体运营经验。在国内外重大事件报道和重要经营合作中,能够积极有效组织团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良好报道和经营效果,多次在重大报道中获得中央领导高度评价和“中国新闻奖”等全国性重要奖项。

新华网同时拥有一支经历多次重大报道、有丰富报道经验的全媒体采编团队。公司大部分采编人员参与过全国“两会”、党的十七次代表大会、十八次代表大会等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报道,具有高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同时具有全媒体新闻信息加工、快速组织新闻专题及大型集成交互专题、制作数据新闻、撰写原创报道和评论、全方位开展现场直播、全媒体覆盖进行重大新闻报道的能力。

新华网现有技术团队具有多年的互联网研发经验,多人曾参与新华网最初的筹建工作并持续至今,通过新华网自身的技术建设和承建网站的建设,积累了大量的经验。近年来随着公司化的运作,技术部门组建了成规模的专业研发团队,吸引了大量高端人才,产生大量研发成果,截至2016年6月30日,发行人已成功申请了48项软件著作权,取得3项专利技术,另有1项专利技术已经处于国家专利局实质审查阶段,4项专利技术处于受理阶段。

五、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情况

(一)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2016年6月30日,本公司的固定资产主要由运输工具和电子及办公设备等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成新率=当期期末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当期期末资产账面原值×100%。

2、租赁房产情况

(1)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97号南楼

根据本公司与新华社印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本公司租赁位于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97号南楼三、四层的房屋(含公摊面积),房屋用途为办公;租赁期6年,自2012年7月15日至2018年7月14日。

就本公司租赁的上述房屋,新华社基建房产管理局持有西全字第03471号《房屋所有权证》。根据新华社出具的确认文件,新华社印务有限责任公司有权出租相关办公用房。

(2)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129号金隅大厦4层、5层、6层、7层、8层、15A

2014年11月18日,本公司与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本公司租赁位于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129号金隅大厦4层、5层、6层、7层的房屋,房屋用途为办公;租赁期3年,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就本公司租赁的上述房屋,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西股字第163007号《房屋所有权证》。

2015年2月13日,本公司与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本公司租赁位于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129号金隅大厦8层0801-0824房间,房屋用途为办公;租赁期2年4个月,自2015年5月1日起至2017年8月31日止。就本公司租赁的上述房屋,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西股字第163007号《房屋所有权证》。

2015年11月23日,本公司与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本公司租赁位于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129号金隅大厦15A层15A01-15A24房间,房屋用途为办公;租赁期为3年,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西股字第163007号《房屋所有权证》。

(3)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6号求是大厦1301-1302房间

2015年8月4日,本公司与蓝天环保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杭州市房屋租赁合同》,本公司租赁位于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6号求是大厦的1301-1302房间。房屋用途为办公,租赁期自2015年5月18日起至2017年5月17日。就本公司租赁的上述房屋,蓝天环保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杭房权证第07544680和07544718号《房屋所有权证》。

(4)广州市新港东路2-4号4层

本公司与广州市富煜盈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房产租赁合同》,本公司租赁位于广州市新港东路2-4号4层的房间。房屋用途为办公,租赁期5年,从2014年10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就本公司租赁的上述房屋,广州市新港渔村饮食娱乐有限公司持有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850023966号《房屋所有权证》。根据广州市新港渔村饮食娱乐有限公司出具的《委托书》,广州市新港渔村饮食娱乐有限公司授权广州市富煜盈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经营广州市新港东路2-4号4层的房屋租赁服务。

(5)南京新城科技园嘉陵江东街18号05栋14楼

2015年7月1日,本公司与南京新城科技园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南京新城科技园产业项目入驻协议》,本公司租赁位于南京新城科技园嘉陵江东街18号05栋14楼的房屋,房屋用途为办公。租赁期3年,从2015年7月1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止。就本公司租赁的上述房屋,根据南京新城科技园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情况说明》,该房屋所有权证正在办理中。

(6)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1号怡心楼一层及二层部分房屋

2015年9月14日,本公司与福建两轮展览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房产租赁合同》,本公司租赁位于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1号怡心楼一层及二层部分房屋。房屋用途为办公,租赁期23个月,从2015年8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月租金5万元。就本公司租赁的上述房屋,根据福建两轮展览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说明函》,该等房产为福建两轮展览服务有限公司所有,福建两轮展览服务有限公司对该房产享有完全的所有权并有权向新华网出租,不存在任何权利负担、纠纷、争议或其他影响福建两轮展览服务有限公司向新华网出租该房产的情况。

(7)长春市朝阳区东朝阳胡同428号2楼

2014年12月1日,本公司与长春市通信实业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本公司租赁位于长春市朝阳区东朝阳胡同428号2楼的房屋。房屋用途为办公,租赁期5年2个月,从2014年12月1日至2020年1月31日。就本公司租赁的上述房屋,长春市通信实业有限公司持有1120001696号《房屋所有权证》。

(8)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1-8号的办公楼“同方大厦”方座609室(地上第6层609室)

2016年3月10日,本公司与沈阳清华同方信息港有限公司签订《同方大厦租赁合同》,本公司租赁位于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1-8号的办公楼同方大厦B座609室(地上第6层609室)。房屋用途为办公,租赁期自2016年4月1日起至2019年3月31日。就本公司租赁的上述房屋,根据沈阳清华同方信息港有限公司出具的《情况说明》,该房屋所有权证正在办理中。

(9)西宁市高新路14号

2016年5月1日,新华网青海分公司与青海威龙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房产租赁合同》,租赁位于西宁市高新路14号的房屋。房屋用途为办公,租赁期为2年,自2016年5月1日起至2018年5月30日(免租期1个月)。根据青海威龙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出具的《情况说明》,该房屋所有权证正在办理中。

(10)昆明市西山区南亚风情第壹城南亚星河苑C2幢2层2-78室

2016年8月5日,新华网云南分公司同刘远签订《房产租赁协议》,租赁位于昆明市西山区南亚风情第壹城南亚星河苑C2幢2层2-78室的房屋。租赁期为2年,自2016年5月1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刘远持有昆明市第201306746号《房屋所有权证》。

(11)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芙蓉路标准房2#B厂房四层部分

2016年8月12日,新华网安徽分公司同合肥海恒投资控股集团公司签订《房产租赁合同》,租赁位于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芙蓉路标准房2#B厂房四层部分房屋。租赁期为3年,自2016年5月17日至2019年5月16日。合肥海恒投资控股集团公司持有房地企产权第414347号《房屋所有权证》。

(12)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68号金开协信中心3栋14-1

2016年5月1日,本公司与重庆鸿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资源置换协议》,本公司以广告费置换房屋租金,租赁位于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68号金开协信中心3栋14-1的房屋。租赁期为1年,自2016年5月1日起至2017年4月30日。重庆鸿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房地证2013字第22252《房屋所有权证》。

(13)济南市无影山美林大厦西座601室

2016年4月30日,新华网山东分公司与济南记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签订《物业租赁协议》,租赁位于济南市无影山美林大厦西座601室的房屋。租赁期为3年,自2016年5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就本公司租赁的上述房屋,根据济南记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持有出具的《情况说明》,该房屋所有权证正在办理中。

(14)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中段188号17栋1单元27层2704

2016年8月10日,本公司与周鸿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位于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中段188号17栋1单元27层2704房屋。租赁期15个月,自2016年5月10日起至2017年8月9日。周鸿佚持有成房权证监证字第4147515号《房屋所有权证》。

上述房屋租赁合同未办理租赁备案,也未约定以办理租赁备案登记作为房屋租赁合同的生效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4条规定:“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署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上述房屋租赁合同未办理完毕租赁备案登记手续,不影响相关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不会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重大法律障碍。

截至2016年6月30日,新华网各地分公司作为承租方,免费租赁新华社各地分社房产。根据新华社于2014年4月25日印发的《新华网地方频道、分公司一体化运营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以及此前的相关工作安排,本公司下属的分公司于2014年起分别与新华社下辖分社签署《分公司物业租赁协议》,约定上述分公司免费租赁上述分社的房产。

(二)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截至2016年6月30日,本公司的账面无形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商标

截至2016年6月30日,本公司用于“新华网xinhuanet”运营的主要商标情况如下:

另外,公司有23项商标正在申请,并已获得工商总局商标局出具的受理申请书。

3、域名

截至2016年6月30日,本公司拥有的主要域名情况如下:

4、经营资质或许可证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截至2016年6月30日,本公司拥有的资质证照及业务许可主要包括:

注:《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正在办理变更。

5、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截至2016年6月30日,本公司拥有的主要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具体情况如下,均为原始取得。

6、专利技术

截至2016年6月30日,本公司已取得3项专利技术,另有的1项专利申请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受理,4项专利申请处于实质审查阶段。

注:上表中第3项的“取得日期”为获得授权通知的日期,预计在2016年8月会收到专利证书。

7、非专利技术

截至2016年6月30日,本公司拥有的主要非专利技术情况如下:

六、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情况

(一)同业竞争

1、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从事业务

(1)发行人主要从事的业务

新华网经营的“新华网xinhuanet”为“新华社所属唯一的国家级综合新闻类经营性门户网站(搜索引擎除外)”,本公司基于“新华网xinhuanet”开展的主要经营业务及产品请参见本摘要之“第三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一)本公司业务概览”。

(2)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实际从事的业务范围

新华社是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是中国国家通讯社和世界性通讯社。新华社在全国除台湾省以外的各省区市均设有分社,在台湾省派有驻点记者,在一些重点大中城市设有支社或记者站,在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设有分支机构,在境外设有180个分支机构。新华社向世界各类用户提供文字、图片、图表、音频、视频、网络、手机短信等各类新闻和经济信息产品,编辑出版并公开发行20多种报刊。

(3)新华社及其下属单位各网站的基本情况

截至2016年6月30日,除新华网以外,新华社及下属单位开办的主要互联网网站的基本情况及主要业务情况如下:

注1:盘古搜索历史上曾经持有经营性互联网服务相关证照,由于盘古搜索已无实际经营,故不再办理上述证照的2014年、2015年、2016年年检工作。注2:经新华社与中共江苏省委同意并报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快报传媒已于2015年11月移交江苏省地方管理。交地方管理后,快报传媒的主管单位为江苏省委宣传部,主办单位为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截至2016年8月24日,快报传媒的资产划转事项尚在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过程中。因此,快报传媒相关网站的运营已不在新华社控制之下,下述讨论不再涉及快报传媒。

注3:《现代金报》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宁波现代金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原所持B2-20100378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已于2015年10月过期,根据《现代金报》公司的主营业务说明,其将不再续期上述证照且不再开展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

2、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下属单位从事互联网相关业务同业竞争分析

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三条及第十一条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具有公开性、共享性信息的服务活动”;“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从事有偿服务。”

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拥有的经营性互联网业务

新华网经营的“新华网xinhuanet”系“新华社所属唯一的国家级综合新闻类经营性门户网站(搜索引擎除外)”。除新华网外,新华社直属企事业单位中经营经营性互联网业务的单位在定位、所服务行业、盈利模式以及提供产品方面均不相同,与新华网不存在同业竞争,截至2016年6月30日,其主要情况如下:

①经济信息类经营性互联网业务

新华社下属中经社、中国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报社分别从事经济信息类经营性互联网业务,其所经营的是专业经济类信息产品,与发行人所处行业领域不同、盈利模式不同、提供服务和产品不同,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主要情况如下:

A、中经社

中经社是新华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新华社金融信息平台“新华财经”的开发和运营主体,并在“新华财经”的基础上运行“中国金融信息网”(www.xinhua08.com)。

“新华财经”(PC终端、视频终端、《金融世界》杂志和中国金融信息网),是以终端形式为经济管理部门、金融机构和大中型企业参与国内外债券、外汇、股票、黄金、期货和产权交易提供交易前的信息收集和分析,交易中的订单递交和风险管理,交易后的清算结算和信息反馈,是将实时资讯、行情报价、历史数据、研究工具、分析模型和在线交易融为一体的金融信息综合服务系统。其中,PC终端为“新华财经”核心产品。

“中国金融信息网”,系新华社金融信息服务平台“中国金融信息网”的官方网站,定位为国家金融信息网。依托新华社和新华社金融信息服务平台,为用户免费提供全球财经信息、独家新华分析师观点、原创财经视频和国内外财经数据。

“新华财经”系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主要盈利模式是以出售“新华财经”PC终端并通过向客户提供付费金融数据服务获取持续收入。与发行人所处行业领域不同、盈利模式不同、提供服务和产品不同,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B、中国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是新华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经营《中国证券报》等报刊、杂志的编辑、出版、发行。其下属“中证网”(www.cs.com.cn)是中国证券报的官方网站,为用户提供证券财经资讯、股票期货债券行情,为A股上市公司提供信息披露等服务。

因此,中国证券报与发行人所处行业领域不同、提供服务和产品不同,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C、上海证券报社

上海证券报社是新华社的全资子公司,主要经营《上海证券报》的编辑、出版、发行。其下属“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是《上海证券报》的官方网站,为用户提供证券财经资讯、股票行情,为A股上市公司提供信息披露等服务。

上海证券报社与发行人所处行业领域不同、提供服务和产品不同,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②搜索类经营性互联网业务

盘古文化和新搜文化是新华社的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互联网搜索引擎服务。其中,新搜文化自成立以来,未获得与互联网相关的经营证照,与新华网不存在同业竞争。基于国家关于国家级搜索引擎建设的整体战略布局,盘古文化运营的“盘古搜索”(www.panguso.com)直接跳转到中国搜索(www.chinaso.com)。目前,盘古文化不再对其持有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等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服务的必备资质进行使用及年检。盘古文化旗下目前没有子公司,且已无实际运营,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③区域生活服务类经营性互联网业务

快报传媒是新华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为《现代快报》报纸出版、报纸发行和报纸广告业务,以南京为主,辐射江苏全省,以本土商业生活资讯为主,提供商品团购、生活服务类消费的增值服务。《现代快报》为在南京及苏南地区发行量居前列的综合性都市类日报,快报传媒及下属单位主要拥有的经营性互联网业务及产品系依托《现代快报》打造的江苏地区区域化生活服务类网络服务平台。快报传媒及下属单位主要拥有的经营性互联网业务及产品包括:“现代快报网”(www.xdkb.net)及其公用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快报易购”(www.kbegou.com)。截至2016年8月24日,新华社主管的快报传媒相关业务移交江苏省地方管理,故现不再从事相关业务,相应的资产划转事项尚在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过程中。

④其他经营性互联网业务

A、新华多媒体

新华多媒体为新华社新闻信息中心的下属单位,主要从事新华社社内各类数据信息资料的加工、处理和编译,并通过主办网站中国舆情网(www.xinhuapo.com)和新华数据网站(www.xinhuadata.com)展示部分新华社综合类稿件及数据信息资料的加工和编译成果。新华多媒体与发行人在盈利模式、提供服务和产品、服务对象等方面均存在较大的差异,与发行人不构成同业竞争。

B、新媒文化

新媒文化为新华社全资子公司,主办网站为“新华通”(www.xinhuatone.com)。新华通网站主要作为新华社发布信息汇总平台,向客户提供新华社发布信息供稿专线产品。新媒文化与发行人在盈利模式、提供的服务和产品、服务对象等方面均存在较大的差异,与发行人不构成同业竞争。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拥有的非经营性网站

截至2016年6月30日,新华社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拥有的主要非经营性网站情况如下:

注1:上表中相关信息来源于新华社及下属单位提供说明、工信部网站查询信息。

注2:上表中主办或主管单位列示为新华社主要下属单位。

注3:《现代金报》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宁波现代金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原所持B2-20100378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已于2015年10月过期,根据《现代金报》公司的主营业务说明,其将不再续期上述证照且不再开展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

新华社及其控制其他单位拥有的非经营性网站主要分为两类:一是纸质及音视频媒体产品的网络版;二是相关单位的官方网站。该种网站建设的主要目的系为了通过网络形式提高其纸质媒体或运营单位自身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但是普遍存在内容单一、访问量和用户黏性较低的特点。其中,以截至2016年7月14日独立访问者数量指标比较,新华网为26,964人/百万人,是上述网站中访问量最大网站的数十倍。互联网业务具备“注意力经济”的典型特征,根据互联网广告客户投放标准,访问量低的网站,难以获得互联网广告订单。

因此,新华社控制的非经营性网站与新华网定位不同,仅系运营主体的网络延伸版本,属非盈利性质,与新华网不存在同业竞争。

3、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及相关措施

2015年12月17日,发行人控股股东新华社出具了《新华通讯社关于避免与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有关事项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确定“新华网xinhuanet”为新华社所属唯一的国家级综合新闻类经营性门户网站(搜索引擎除外),新华网基于和依托“新华网xinhuanet”开展网络广告、信息服务、网站建设及技术服务、移动增值业务,形成以“新华网xinhuanet”为核心和基础的盈利模式,建立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链。

2、基于新华社业务与新华网主营业务差异性的说明,新华社及下属机构没有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新华网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也没有投资与新华网主营业务存在直接或间接竞争的公司(企业)或项目。新华社下属机构不存在未予披露的与新华网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经营性资产以及从事该业务的其他机构。

3、新华社及下属机构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商业机会与新华网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则新华社将尽力协调相关机构将该商业机会按合理的条款和条件优先提供给新华网。新华社将促使下属机构不会直接或间接从事可能与新华网主营业务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

4、新华社及下属机构如与新华网开展交易或共同投资、联营等合作,均会以一般商业性原则及市场公平的条款和价格进行。

5、如因新华社未履行本承诺函的承诺而造成新华网损失的,将补偿新华网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

6、以上承诺于新华社作为新华网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二)关联交易

1、关联交易情况

(1)经常性关联交易

2011年以前,发行人总网和下属地方频道处于分开运作状态,由新华社国内分社负责地方频道的具体运营和内容更新,发行人仅为其提供技术服务、网络域名。

根据国信办2011年7月份下发的《关于规范网站地方频道(分站)管理的通知》(国信办通字[2011]1号)要求,“网站总站对设立的地方频道新闻信息发布、人员聘用及经营行为承担管理职责”,“发布的新闻稿件由网站总站负责终审”,“由总站统一管理运营”,发行人自2011年起设立各地分公司运营地方频道。同时,为了进一步保证发行人业务的完整性、独立性,新华社印发了《新华网地方频道、分公司一体化运营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新发文﹝2014﹞厅字19号),发行人与有关新华社地方分社签署一系列的运营备忘录,约定从一体化运营正式启动当月起计算两年为过渡期。

2014年底,中宣部、广电总局下发《关于清理整顿中央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的通知》(中宣发[2014]38号),要求“中央新闻单位所办中央重点新闻网站经批准设立的地方频道,其采编业务由中央新闻单位在地方设立的分社或记者站统一管理,未经批准设立的一律撤销。”根据该文件,新华网一体化运营的地方频道的采编业务应由新华社地方分社统一管理。

基于符合宣传导向规范性和保证业务完整性、独立性的要求,以及业务开展的正常要求,报告期内,新华网与新华社签署一系列关联交易协议。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内容采编、加工、发布、销售体系,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依赖关系。报告期内经常性关联交易的总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①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主要日常关联交易说明:

A、采购新闻信息资源

报告期内,新华网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向部分新华社分社采购新闻信息资源,按照协议价格向部分新华社分社支付新闻信息资源采购费用。

B、房屋租赁

根据发行人与新华社印务有限责任公司于2012年6月29日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发行人租赁新华社印务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宣武门西大街97号南楼三、四层办公区域,共计2,904.28平方米,租赁期限从2012年7月15日起至2018年7月14日止。租金为636.04万元/年,每半年支付一次为318.02万元,并根据市场房租变化情况,每2年调整一次房租。2015年12月7日,发行人与新华社印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协议约定:房屋租金从2014年7月15日起,调整全年租金共计742.04万元,每半年支付一次为371.02万元。

根据发行人山东分公司与新华社山东分社于2015年12月11日签署的《分公司物业租赁协议》,发行人租赁新华社山东分社位于济南市玉函路5号楼办公区域,共计6,421平方米,租赁期限从2016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租金为3.8万元/年,每年12月支付,物业的水费、电费、维修费等费用由发行人承担。2016年4月30日,新华网山东分公司与济南记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签订《物业租赁协议》,租赁期自2016年5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说明,截至本摘要签署之日,山东分公司与新华社山东分社物业租赁协议的终止协议正在签署过程中。

C、新华网各分公司免费租赁新华社分社房产

a、无偿租赁关联房产的主要原因

2011年以前,发行人总网和下属地方频道处于分开运作状态,由新华社国内分社负责地方频道的具体运营和内容更新,发行人仅为其提供技术服务、网络域名。

根据国信办2011年7月份下发的《关于规范网站地方频道(分站)管理的通知》(国信办通字[2011]1号)要求,“网站总站对设立的地方频道新闻信息发布、人员聘用及经营行为承担管理职责”,“发布的新闻稿件由网站总站负责终审”,“由总站统一管理运营”,发行人自2011年起设立各地分公司运营地方频道。同时,为了进一步保证发行人业务的完整性、独立性,新华社印发了《新华网地方频道、分公司一体化运营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新发文﹝2014﹞厅字19号),发行人与有关新华社地方分社签署一系列的运营备忘录,约定从一体化运营正式启动当月起计算两年为过渡期。

为推进发行人地方频道、分公司一体化运营工作,根据发行人与有关新华社地方分社签署的运营备忘录及新华社印发的《新华网地方频道、分公司一体化运营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通知》),发行人部分分公司与所在地新华社分社分别签署《分公司物业租赁协议》及《分公司物业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前述分公司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免费租赁所在地分社相关房产用于办公经营。截至2016年6月30日,具体租赁情况如下:

注1:由于湖南分公司的物业租赁协议于2016年8月31日到期,江西分公司的物业租赁协议于2016年9月4日到期,宁夏分公司和河南分公司的物业租赁协议于2016年9月1日到期,天津分公司的物业租赁协议于2016年7月31日到期,截至本摘要签署之日,湖南分公司、江西分公司、宁夏分公司、河南分公司和天津分公司正在就已到期的租赁协议与第三方进行洽谈。

注2:根据境外法律意见,新华网欧洲公司于2016年与新华社海牙分社签署协议,约定自2015年1月1日起,除非新华社海牙分社搬迁或者其他特殊情况,新华网欧洲公司可以持续无偿使用新华社海牙分社房屋。

b、无偿租赁房产协议的公允性说明

2014年底,中宣部、广电总局下发《关于清理整顿中央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的通知》(中宣发[2014]38号),要求“中央新闻单位所办中央重点新闻网站经批准设立的地方频道,其采编业务由中央新闻单位在地方设立的分社或记者站统一管理,未经批准设立的一律撤销。”根据该文件,新华网一体化运营的地方频道的采编业务应由新华社地方分社统一管理。

c、无偿租赁房产协议的持续性说明

上述房产租赁到期后,发行人分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就近租赁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房产用于办公经营。上述房产租赁及搬迁不会影响发行人稳定和持续的生产经营活动,亦不会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D、服务器托管

a、新华网服务器托管在新华社的原因

历史上,新华网的服务器一直在新华社托管存放,由于新华网属于国家重点新闻媒体网站,网站的安全运行与重大报道密切相关。如果由于服务器搬迁导致新华网网站出现暂停、滞后或运行不畅,将造成重大报道事故,所以新华网暂时将服务器存放于新华社。

根据发行人与新华社签署的《设备托管协议》,发行人将现有设备免费存放于新华社机房,新华社提供现有设备托管环境的维护和管理服务,且不向本公司收取任何费用。

b、无偿服务器托管的公允性说明

目前新华社托管的全部服务器共租用两类互联网专线,分别为联通专线和电信专线,两类专线价格相近。其中,租用的联通专线包括1,000M、100M、50M专线各一条。根据新华网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签署的《互联网专线租用协议》及《互联网专线租用补充协议》,新华网缴纳共享的联通专线的租用费用,1,000M互联网专线的租用费用约为43.40万元/月,100M互联网专线的租用费用约为15.00万元/月,50M互联网专线的租用费用约为3.00万元/月,共计736.80万元/年;新华网存放在新华社的机柜数量为104组,每组托管服务费用的市场价格约为7万元/年,共计728万元/年。

新华网存放在新华社的服务器数量少于新华社服务器总数量的二分之一。参考市场价格,由于新华网缴纳带宽费用与发行人的带宽费用及在市场上采购同等规格、同等数量的机房托管服务费用金额近似(包含了机柜租赁费、电费、带宽费用等全部托管所需的必要支出),新华网缴纳的专项租赁费用包含了服务器托管的费用,新华社不再向新华网另行收取机房托管服务费,确保了双方交易的公允性,且新华网的相关成本费用已入账。

c、无偿服务器托管协议的持续性说明

根据《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履行情况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以及新华社机房2015年整体改造要求,发行人2015年度开始积极筹备搬迁事宜,在搬迁之前,上述关联交易仍然持续。2015年8月6日,“新华社机房安全扩展、新华网及多语种网站搜索系统机房项目”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开招标,中国移动中标。2016年1月25日,新华网与中国移动就服务器托管事宜签订《新华网及多语种网站搜索系统机房项目合同》,约定搬迁后由中国移动向新华网提供为期3年的计算机机房环境配置(包括提供互联网专线)和租赁服务,托管的机柜数量上限为270组,每组托管服务费用约为6.56万元/年。2016年5月10日,新华网机房的主要系统搬迁工作正式启动。截至2016年6月底,所有搬迁、调试工作已全部完成,无偿托管服务器的关联交易不再持续。

由于发行人在新华社无偿托管服务器所支付的带宽费用与实际发行人在市场上采购同等规格、同等数量的机房托管服务价格近似,所以,在过渡期后发行人与第三方签订服务器托管协议所需支付的单组成本基本保持不变,在使用同等数量机柜的情况下,支付的托管费用不会有较大变化,发行人盈利能力不会受到较大影响。

D、新闻信息资源授权使用

a、无偿使用新闻信息资源的原因

报告期内,新华网与新华社签署《新闻信息资源授权使用协议》,新华社授权新华网无偿使用新华社享有合法版权的新闻信息资源。新华社的稿件分为根据政府授权面向全国发放的统一稿件,简称“通稿”,以及除通稿之外的其他财经、体育、娱乐、社会新闻等。由于新华网使用新华社的稿件主要为“通稿”,所以双方签署了无偿新闻信息资源使用协议。

b、无偿使用新闻信息资源的公允性说明

新华社“通稿”是新华社信息最重要的部分,与新华社履行国家通讯社职责、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坚守意识形态阵地、确保宣传报道安全稳定息息相关,所以通稿供稿业务不宜参与市场化运营,不得进行收费。因此,新华网也未就主要使用新华社“通稿”信息支付相关费用,该项交易符合新华社通稿使用原则,是公允的。

c、无偿使用新闻信息资源的可持续性说明

就发行人使用新华社“通稿”而言,由于通稿与国家宣传报道息息相关,不宜参与市场化运营。“通稿”由新华社采访到新闻后进行撰写,再以一种统一的稿件方式发给全国所有需要稿件的媒体进行刊登。由于“通稿”的这一特殊性质,发行人无偿使用新华社“通稿”具有可持续性。

就发行人使用新华社“一般稿件”而言,自2016年开始,新华网将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增加向新华社采购专线供稿的业务量,具体价格与新华社向非关联第三方供稿的定价原则相同。根据发行人与新华社签署的《2016-2018年度新闻信息资源授权使用协议》,2016-2018年,发行人有偿使用新华社拥有合法版权的新闻信息资源,新闻信息资源许可使用费为每年2,200.00万元。考虑到新华网持续发展势头良好,该专线供稿成本增加系由于营业收入持续增长的内生需求所致,不会对新华网整体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②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2014年度较2013年度发行人与新华社及其下属单位的关联交易收入增长0.87%,金额变动不大;2015年度较2014年度发行人与新华社及其下属单位之间的关联交易收入增长23.48%,金额增加1,381.32万元,主要原因是发行人与新华社下属单位之间的信息服务业务收入有所增加,增加金额为1,284.45万元。2016年1-6月,发行人与新华社及其下属单位之间的关联交易收入金额为1,899.74万元。报告期内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的主要日常关联交易说明:

A、发行人与新华社之间的网络供稿服务

a、网络供稿业务的基本情况

网络供稿业务是新华社作为国家通讯社的一项基本职能,是有别于其他媒体的重要方面,其重要组成部分是新闻通稿,与新华社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保证意识形态宣传领域的稳定息息相关。发行人的自编、自采稿件委托新华社统一对外销售。

发行人与新华社签署了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度的《网络供稿业务协议》,该等协议的有效期均为一年。《网络供稿业务协议》主要约定新华社对外经营网络供稿业务,对外签署和履行相关供稿合同;新华网以独家许可的方式许可新华社使用新华网原创作品(新华网稿件),对于新华网向新华社提供的自采、自编的各类新闻信息稿件,新华网有权就新华社对外向第三方提供基于新华网稿件的网络供稿业务而取得的收入获取相应的供稿费。

由于新华社供稿业务为其基础业务采编业务的衍生业务,新华网在未来仍将持续为新华社提供供稿业务,该业务模式预计将持续。

报告期内,发行人来自新华社的网络供稿服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b、网络供稿业务对发行人资产业务独立性的影响

根据新华社统一安排,新华社与新华网签署了《网络供稿业务协议》,由新华社统筹经营网络供稿业务,对于新华网向新华社提供的自采、自编的各类新闻信息稿件,新华网有权就新华社对外向第三方提供基于新华网稿件的网络供稿业务而取得的收入获取相应的供稿费。

在报告期内,与新华社之间的网络供稿业务定价均按照发行人从事该项业务实际成本加成一定比例的利润率为原则确定,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新华网进行网络供稿业务的相关编辑人员比较稳定、相关成本费用变动不大,因此每年的网络供稿费金额变动不大。该笔收入对发行人收入贡献不超过5%,且占比逐步下降,并非发行人主营业务,亦非发行人主要收入来源。

综上,由于网络供稿业务需由新华社统筹经营,新华网不存在向除新华社之外的第三方供稿的情形,且网络供稿业务并非新华网主营业务,也非主要收入来源,因此在网络供稿服务方面发行人与新华社的交易行为,对发行人影响较小,不会影响发行人资产业务的独立性。

B、发行人与新华社之间的网站链接服务

a、网站链接业务的基本情况

发行人与新华社签署了2013年度、2014年度和2015年度的《网站链接服务协议》,该等协议的有效期均为一年。《网站链接服务协议》主要约定发行人为新华社及新华社国内分社指定的相关地方政府及大型企事业单位网站提供所需的网站/网页链接服务。

由于2016年起新华网网页改版,将上述网页链接条块取消,所以2016年起将不再继续通过新华社及新华社国内分社开展该项业务。

报告期内,发行人来自新华社的网站链接服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b、网站链接业务对发行人资产业务独立性的影响

在报告期内,与新华社之间的网站链接服务定价均按照发行人网络广告的市场化定价原则确认。2013-2015年,该笔收入占发行人营业收入不超过5%,且占比逐步下降,并非发行人主营业务,亦非发行人主要收入来源,2016年起该项关联交易不再持续。

因此,在网站链接服务方面发行人与新华社的交易行为,对发行人影响较小,不会影响发行人资产业务的独立性。

C、发行人与新华社之间的移动增值服务

a、移动增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公司与新华社签署了2013年度、2014年度和2015年度的《电信增值业务(手机报供稿)协议》,该等协议的有效期均为一年。《电信增值业务(手机报供稿)协议》主要约定根据新华社与中国移动或其所属公司就“新闻早晚报”进行手机报供稿的需要,公司于该年度需向新华社提供用于该手机报的新闻稿件,具体包括每天编辑30条成品的时政和财经新闻。

由于受到4G网络、新媒体、移动终端等因素的影响,短信业务量逐年下降,新华网从2016年起不再为新华社提供相关公告业务,该项关联交易不再持续。

报告期内,发行人来自新华社的移动增值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b、移动增值业务对发行人资产业务独立性的影响

2013-2015年,发行人与新华社之间就移动增值业务占发行人营业收入不超过2%,且占比逐步下降,2016年起该项关联交易不再持续。

因此,在移动增值业务方面发行人与新华社的交易行为,对发行人影响较小,不会影响发行人资产业务的独立性。

D、发行人与新华社之间的重大报道服务

a、重大报道业务的基本情况

新华网作为国家重点新闻媒体网站,担负着承担国家重大报道的任务。公司与新华社签署了2013-2016年度的《专项服务协议》,向新华社提供专项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重大活动、重要会议、重大典型宣传报道;突发事件报道;其他新华社要求的宣传报道服务)。双方约定以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的方式确定价格,相关成本包括采编成本、固定资产投资成本、CDN服务费和网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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