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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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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所属企业
仲裁和解的公告

2016-10-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50 证券简称:中国船舶 编号:临2016-27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所属企业

仲裁和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案件已合意裁决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所属企业为被申请方之一

●涉案金额:涉及两艘船预付款合计约1063.2万美元及船东供应品计5.2万新加坡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目前,仲裁庭已下达合意裁决,认可了双方和解协议的内容,和解协议已执行,上海外高桥造船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已向船东方返还两艘船项目的预付款本金1063.2万美元,所有本金利息全部免除,返还全部船东供应品计5.2万新加坡元。

一、本次仲裁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下属的上海外高桥造船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分别于2013年5月和12月承接了新加坡Pacific Crest Pte.Ltd公司新造4艘PX121H型PSV(平台辅助船)的建造合同,船号为H1340/ H1341/ H1350/ H1351。船东对本项目前2艘船即H1340和 H1341项目分别以超过合同弃船期为由于2016年6月13日在香港以临时仲裁方式提起仲裁,涉案金额涉及两艘船合计约1063.2万美元。详见本公司在2016年6月16日披露的《公司涉及仲裁的公告》(临2016-17)。

二、本次仲裁和解的内容

经协商,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上海外高桥造船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向船东方新加坡Pacific Crest Pte.Ltd公司返还H1340和 H1341两艘船项目的预付款本金1063.2万美元,所有本金利息全部免除,返还全部船东供应品计5.2万新加坡元。

三、本次仲裁和解后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根据和解协议,目前,仲裁庭已下达合意裁决,认可了双方和解协议的内容,和解协议已执行。上海外高桥造船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已向船东方返还两艘船项目的预付款本金1063.2万美元,所有本金利息全部免除,返还全部船东供应品计5.2万新加坡元。根据谨慎性原则,本年度公司为此已计提1.52亿元人民币预计损失。公司正在积极转售该两艘船,最终对本公司利润的影响情况,以注册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