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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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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大路径力推企业降杠杆 市场化债转股启动

2016-10-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周鹏峰 ○编辑 陈羽

□加快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研究股转系统挂牌公司转板创业板相关制度,规范发展服务中小微企业的区域性股权市场,同时要进一步发展壮大证券交易所主板,加强发行、退市、交易等基础性制度建设

□鼓励保险资金、年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等长期性资金按相关规定进行股权投资,有序引导储蓄转化为股本投资

□严禁将“僵尸企业”、失信企业和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作为市场化债转股对象,鼓励面向发展前景良好但遇到暂时困难的优质企业开展市场化债转股

⊙记者 周鹏峰 ○编辑 陈羽

高企的企业杠杆率及其潜在的隐患亟待解决。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及其附件《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这被视为我国防范和化解企业债务风险的重要文件,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这一顶层设计的出台,为逐步破解企业降杠杆难题描绘了清晰路线图。

国新办昨日专门就此组织了发改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国资委、银监会五部委相关负责人召开新闻发布会,回应市场关切。根据《意见》,降杠杆将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强调政府不承担兜底责任,但要履行国有企业出资人职责,《意见》同时明确了包括企业兼并重组、发展股权融资以及目前关注度最高的市场化债转股等七大降杠杆途径。

七大途径推进企业降杠杆

近年来,我国企业杠杆率高企,债务规模增长过快。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说,在国际经济环境更趋复杂、我国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的背景下,一些企业经营困难加剧,一定程度上导致债务风险上升,并存在沿债务链、担保链和产业链蔓延的风险隐患。

因此,去杠杆被列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五大任务之一,降低企业杠杆率是其中主要内容。连维良说,有关部门从今年年初开始进行了相关政策研究和文件起草工作。

最终出台的《意见》总体思路是,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取向,以市场化、法治化方式,通过推进兼并重组、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强化自我约束、盘活存量资产、优化债务结构、有序开展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依法破产、发展股权融资等七大途径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

具体到企业兼并重组,《意见》支持通过兼并重组培育优质企业,鼓励企业跨地区开展兼并重组,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向民营资本开放垄断行业的竞争性业务领域,推动重点行业兼并重组,鼓励产能过剩行业企业加大兼并重组力度,加快“僵尸企业”退出,加大对产业集中度不高、同质化竞争突出行业或产业的联合重组。

盘活企业存量资产的方式则包括分类清理企业存量资产、盘活闲置资产、加大存量资产整合力度以及有序开展企业资产证券化,支持房地产企业通过发展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向轻资产经营模式转型。

依法破产项下需要推进的工作包括建立健全依法破产的体制机制,健全企业破产配套制度,明确要因企制宜,对于“僵尸企业”要依司法程序进行破产清算,对符合破产条件但仍有发展前景的企业,支持债权人和企业对企业进行债务重组。

发展股权融资主要包括加快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研究股转系统挂牌公司转板创业板相关制度,规范发展服务中小微企业的区域性股权市场,同时要进一步发展壮大证券交易所主板,加强发行、退市、交易等基础性制度建设,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发挥产业投资基金的引导作用,探索运用股债结合、投贷联动和夹层融资工具。另外,鼓励保险资金、年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等长期性资金按相关规定进行股权投资,有序引导储蓄转化为股本投资,积极有效引进国外直接投资和国外创业投资资金。

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强化自我约束主要是明确企业降杠杆的主体责任,强化国有企业降杠杆的考核机制;多方式优化企业债务结构则包括推动企业开展债务清理和债务整合,以及通过加快公司信用类债券产品创新以及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设立财务公司等措施降低融资成本。

在七大降杠杆途径中,市场关注度最高的是市场化债转股。《意见》明确严禁将“僵尸企业”、失信企业和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作为市场化债转股对象,鼓励面向发展前景良好但遇到暂时困难的优质企业开展市场化债转股。下转5版·新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