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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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化解煤炭过剩产能情况说明公告

2016-10-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71 证券简称:恒源煤电 公告编号:2016-037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化解煤炭过剩产能情况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2016]76号)和安徽省国资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省属“三煤一钢”企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国资评价[2016]81号)文件精神,为积极做好化解过剩产能、有序退出工作,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源煤电”)控股股东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皖北煤电”)按照国家、安徽省化解过剩产能总体部署要求,2016年-2018年年底前拟关闭退出矿井3座,分别是恒源煤电刘桥一矿、卧龙湖煤矿,皖北煤电百善煤矿,化解产能380万吨/年。

一、恒源煤电退出产能情况

1.刘桥一矿。因长期亏损、资源枯竭,2017年底前关闭,退出产能140万吨/年,占恒源煤电总产能的9.43%;截至2016年6月30日,刘桥一矿账面总资产18521.70万元,占恒源煤电总资产的1.43%。

2.卧龙湖煤矿。因煤与瓦斯突出、长期亏损、赋存条件差等原因,2018年底前关闭,退出产能90万吨/年,占恒源煤电总产能的6.06%;截至2016年6月30日,卧龙湖煤矿账面总资产113129.50万元,占恒源煤电总资产的8.74%。

二、人员安置

对退出矿井涉及的人员安置,按照企业挖潜消化一批、落实岗位补贴稳定一批、实施内部退养分流一批、组织岗位对接就业一批、落实扶植政策创业一批、提供援助服务托底一批的要求,分类别、多渠道妥善安置。

三、专项奖补资金情况

去产能职工分流安置费用,由中央和省共同承担50%,市(县)政府与企业承担50%,其中市分担部分通过退出产能土地收储出让收入解决,不足部分由企业兜底。

关于化解产能的后续进展情况,恒源煤电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971 证券简称:恒源煤电 公告编号:2016-038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任楼等三处煤矿生产能力

重新核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源煤电”)控股股东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接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皖北煤电集团公司任楼等三处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的批复》(皖经信煤炭函[2016]1136号)文件,对恒源煤电任楼煤矿、祁东煤矿、五沟煤矿的生产能力进行了重新核定。生产能力重新核定结果为:

1.任楼煤矿。生产能力由280万吨/年核减为240万吨/年(核减40万吨/年);

2.祁东煤矿。生产能力由240万吨/年核减为180万吨/年(核减60万吨/年);

3.五沟煤矿。生产能力由150万吨/年核减为90万吨/年(核减60万吨/年)。

按照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和国家发改委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改善煤炭生产经营秩序的通知》(发改运行[2016]593号)的规定,任楼煤矿、祁东煤矿、五沟煤矿必须按照276个工作日减量化生产,自2016年10月起,年度生产能力分别按照202万吨/年、151万吨/年和76万吨/年严格控制。

特此公告。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971 证券简称:恒源煤电 公告编号:2016-039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钱营孜煤矿入选先进产能

煤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接中国煤矿工业协会《稳定煤炭市场调节供应总量通知》,确定公司所属钱营孜煤矿入选先进产能煤矿名单,在按276个工作日重新核定产能的基础上月增加煤炭产量5万吨。

特此公告。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971 证券简称:恒源煤电 公告编号:2016-040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3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三号-煤炭》要求,特此公告公司2016年1-3季度经营数据。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以上数据源自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可能与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有差异。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该等数据。

特此公告。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