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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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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南江(集团)有限公司
收到上海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2016-10-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03 证券简称:华丽家族 公告编号:临2016-022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南江(集团)有限公司

收到上海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以下简称“上海证监局”)《关于对上海南江(集团)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沪证监决【2016】83号,以下简称“监管措施决定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监管措施决定书主要内容:

上海证监局检查发现上海南江(集团)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根据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丽家族”)2015年年度报告,截至2015年末,你公司持有华丽家族股份11,402万股,占华丽家族总股本的7.12%,并全部进行了质押。2016年6月22日、6月27日,你公司将所持华丽家族股票解除质押,发生额均为5701万股,分别占华丽家族总股本的3.56%;2016年6月24日、6月28日,你公司将所持华丽家族股票予以质押,发生额均为4600万股,分别占华丽家族总股本的2.87%。你公司未及时将上述股权质押等信息告知华丽家族,导致华丽家族未时披露上述信息。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四十六条和《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6]1号)第十一条的规定,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现对你公司予以警示,你公司应切实提高规范运作意识,配合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整改情况:

公司已将《监管措施决定书》及时告知控股股东上海南江(集团)有限公司,南江集团表示接受上海证监局的监管措施决定,对未及时告知本公司相关情况并造成信息披露延迟表示歉意,未来将坚决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同时,公司督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南江集团再次认真学习《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