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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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的公告

2016-10-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50 证券简称:华东电脑 编号:临2016-034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金额:人民币72,514,255.85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因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公司暂无法判

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被告”)于2016年10月11日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民事起诉状等法律文书,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原告广州云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硕科技”或“原告”)诉本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号:【2016】粤01民初472号)。原告:广州云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受理机构名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本次诉讼的案件事实、请求的内容及其理由

(一)案件事实和理由

2015年5月,上海华东电脑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系统公司”)与云硕科技签订了《广州云硕云谷数据中心二期项目(百度项目)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总承包合同”)。2015年12月29日,系统公司完成工商注销登记,由公司吸收合并,系统公司全部资产、债务和业务都由公司予以承继履行。2016年6月,公司就总承包合同工程款结算纠纷向广东省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请求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令云硕科技支付总承包合同项下工程结算款及支付逾利息人民币107,931,921.5元,同时请求法院依法判令云硕科技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该诉讼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2016年6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2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一审法院已就该诉讼进行开庭审理,但尚未判决。

2016年9月25日,云硕科技就《总承包合同》相关的纠纷事项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公司,要求公司完成设备安装工程,替换不符合设计要求的设备并通过项目终验合格,并承担逾期违约金和一次性违约金,合计人民币72,514,255.85元,违约金在结算款中扣除,同时本案诉讼费用由公司承担。2016年9月27日,云硕科技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16】粤01民初472号。

(二)诉讼请求

1、要求公司完成案涉设备安装工程,替换不符合设计要求的设备(12台电容补偿柜、BCD栋全部配电开关、B1油机室油机和连廊4层油机室5#油机的输出开关),价值约人民币叁佰万元(3,000,000.00元),并通过项目终验合格;

2、要求公司承担逾期违约金以合同总金额人民币231,806,443.00元为基数,

每逾期一天按工程合同总金额的0.05%计算违约金,自2015年5月1日起,至设备安装工程终验合格之日止(暂计算至2016年9月26日为人民币59,514,255.85元),在结算款中扣除;

3、要求公司承担一次性违约金人民币10,000,000.00元,违约金在结算款中扣除;以上金额合计72,514,255.85元。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民事起诉状》

4、本案诉讼费用由公司承担。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因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公司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积极关注本案情况,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披露诉讼事项及其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四、备查文件

(一)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粤01民初472号传票。

(二)云硕科技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提交的《民事起诉状》。

特此公告。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