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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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及下属子公司债务重组的公告

2016-10-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12 股票简称:华北制药 编号:临2016-068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及下属子公司债务重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通过集中招标、招采分离、银行第三方代理支付等措施,降低采购成本,树立良好的企业信誉,为此,公司及下属7家子分公司对前期应付账款开展清理工作,以控制负债风险,改善资产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截止2016年9月30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共计支付资金7,002.77万元,减少应付账款共计8,479.74万元, 折让比例为15%-25%,形成债务重组收益1,476.97万元。

●本次债务重组事项公司及各子公司为债务方,为债权方单纯减免上市公司义务的债务,根据各子公司的《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已经各子公司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公司董事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债务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债务重组的实施不存在其他未完成的程序和重大法律障碍。

一、 债务重组概述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集中招标、招采分离、银行第三方代理支付等措施,降低采购成本,树立良好的企业信誉。为此,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于近期对应付账款开展了清理工作,并与债权人签订了《债务重组协议》,以控制负债风险,改善资产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截止2016年9月30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共计支付资金7,002.77万元,减少应付账款共计8,479.74万元, 折让比例为15%-25%,形成债务重组收益1,476.97万元。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本次债务重组事项公司及各子公司为债务方,为债权方单纯减免上市公司义务的债务,根据各子公司的《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已经各子公司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公司董事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 债务重组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债权人基本信息,可依据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在工商局网站查询。公司无法获得债权人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及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三、 债务重组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乙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债权人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对甲方应付乙方的债务进行重组,并达成如下债务重组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1、经双方对账,甲乙双方对甲方对乙方的应付款进行确认。甲乙双方拟对上述应付款进行重组,并确认重组的债务本金金额。基本本次债务重组款项所对应的合同,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乙方减免甲方部分债务本金,甲乙双方确认重组债务剩余应付本金金额。乙方免除甲方基于上述重组债务相关合同(或其它法律文书)产生的利息、违约金、赔偿金等既有及或有的各项应付款项。

3、乙方同意甲方在协议生效后15日内以承兑汇票、网银或电汇等方式支付本协议第2条约定的重组债务剩余应付本金金额。乙方应在协议生效后15日内按照本协议第1条约定的尚未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额向甲方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本协议履行完毕后,双方在本协议重组债务范围内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其他各节,互不追究。

5、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6、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四、涉及债务重组的其他安排

(一)本次交易不涉及相关标的资产评估定价的情形。

(二)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款项支付,分别由公司及各子公司安排解决。

(三)本次交易不涉及相关标的资产的交付和过户的情况。

(四) 交易完成后也不存在可能产生关联交易或同业竞争等情况。

五、债务重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集中招标、招采分离、银行第三方代理支付等措施,降低采购成本,树立良好的企业信誉,同时,为有效控制负债风险,改善资产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对前期应付账款开展清理工作。本次因清理应付账款,共减少应付账款8,479.74万元,形成债务重组收益1,476.97万元。该笔收益将计入营业外收入,对公司2016年业绩将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600812 股票简称:华北制药 编号:临2016-069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1-9月份收到

财政补助资金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前三季度,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下属子公司收到财政补助资金共计24,263,895.91元,其中19,032,128.91元直接计入当期政府补助,5,231,767.00元计入递延收益。

主要补助情况见下表:

单位:元

除上述9项政府补贴外,根据石科[2016]67号、石财外[2015]9号等文件,各下属单位重组人员抗VEGF单抗药物的开发、绿色酶法项目等44项科研项目,收到小额政府补贴累计5,040,495.91元,其中3,673,828.91元直接计入当期政府补助,1,366,667.00元计入递延收益。

上述补助资金的取得将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具体会计处理须以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