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6年

10月13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中船钢构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16-10-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72 证券简称:钢构工程 编号:临2016-044

中船钢构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船钢构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钢构工程”、“公司”或“本公司”)七届十八次董事会于2016年10月1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全体董事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并全票通过了以下议案:

决议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中船鼎盛(上海)钢构工程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会议以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议案。

同意以人民币现金34,091,077.89元及本公司自有的部分设备和部分房屋建(构)筑物(价值为人民币415,708,922.11元),向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船鼎盛(上海)钢构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鼎盛钢构”)增资,共计人民币44,980万元。增资前鼎盛钢构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100%;增资后鼎盛钢构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5,0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保持不变。本次增资的后续相关事宜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

决议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中船钢构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会议以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议案。

详见《中船钢构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决议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以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将于2016年10月28日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中船钢构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特此公告。

中船钢构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0月 13日

股票简称:钢构工程 证券代码:600072 编号:临2015-045

中船钢构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名称:中船鼎盛(上海)钢构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盛钢构”)

增资金额:44,980万元人民币

特别风险提示:履行出资义务瑕疵的风险

一、本次增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中船钢构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钢构工程”、“本公司”或“公司”)拟以现金及自有的部分设备和部分房屋建(构)筑物对鼎盛钢构进行增资。增资后,鼎盛钢构的注册资本将增至45,000万元人民币。本次增资的后续相关事宜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

(二)对外投资审议情况

本次增资已经公司2016年10月12日召开的七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增资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本次增资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船鼎盛(上海)钢构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崇明区长兴镇江南大道986弄1号综合楼

法定代表人:郑金清

注册资本: 20万元

主营业务:建筑、桥梁等大型钢结构加工、销售;石化、冶金、海洋工程、港口机械等大型成套装备(含起重机械),各类机电设备,特种设备(压力容器,LPG液罐)的加工及销售;船用轴舵加工制造、安装;船舶内部装饰工程;钢结构、机械、机电、船舶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情况:未实际经营

股权结构:钢构工程持有鼎盛钢构100%。

注:鼎盛钢构为钢构工程于2016年9月出资设立,目前未有实际经营活动,没有需要披露的相关财务资料。

三、本次增资资产情况说明

增资主体:中船钢构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无其他增资主体。

增资方式:资产和现金出资。

出资来源:公司自有现金,以及自有部分设备及部分房屋建(构)筑物。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34,091,077.89元作为配套流动资金对鼎盛钢构进行增资。

(二)公司拟以部分自有设备和部分房屋建(构)筑物,价值为人民币415,708,922.11元,对鼎盛钢构进行增资。资产详情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四、增资后鼎盛钢构出资人及持股比例变化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五、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是公司内部进行的资产整合,不会对现有业务和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实质影响。2016年8月17日,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证监会有条件通过,并于2016年9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船钢构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125号),从长远战略角度来看,本次增资作为公司结构调整和现有资产下沉工作的重要环节,将为公司进一步规范企业管理、专业化发展相关业务、培育新运作平台创造条件。

六、本次增资的风险分析

本公司持有的用于本次增资项目的部分房屋建(构)筑物未取得相关房产证明,该部分资产目前暂无法办理权属变更登记,届时公司将与鼎盛钢构以书面协议的形式完成实物交割,推进出资行为。

七、报备文件

公司七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船钢构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600072 证券简称:钢构工程 公告编号:2016-046

中船钢构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船钢构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七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一定修改。修改的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章程》除上述修改外,其余内容保持不变。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中船钢构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600072 证券简称:钢构工程 公告编号:2016-047

中船钢构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10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10月2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鲁班路600号江南造船大厦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10月28日

至2016年10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2已于2016年10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进行了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应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者身份证进行登记,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代理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传真(021-52383305)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

(三)登记时间:2016年10月26日上午9时至下午4时,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为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根据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将不发任何形式的礼品,请广大投资者予以理解和配合。

(三)联系事宜

联系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岛长兴江南大道988号钢构工程公司办公室

邮政编码:201913

联系电话:021-66990372

传真号码:021-66990300

联系人:黄来和

特此公告。

中船钢构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公司七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船钢构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10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072 证券简称:钢构工程 编号:临2016-048

中船钢构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船钢构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10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了《中船钢构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公告》(临2016-043),徐州中船阳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乙方)与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政府(甲方)就“徐商公路北侧桃花源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签订了土地整理协议,现对该合同补充公告如下:

该合同预计总价为51.34亿元,乙方先行垫资进行土地整理,甲方将在合同期内(约五年)分批出让该土地整理后的土地使用权,并用土地出让收入支付合同对价。公司预期项目毛利目标为5-8%。合同的主要风险在于未来土地市场的不确定性。如未来甲方的土地因为某些原因无法转让,可能导致乙方合同收入没有保障。同时,根据合同约定,乙方须参与本项目中的出让地块的公开竞买。当甲方土地以出让底价出让而无他方竞买的情形时,乙方必须摘牌。因此,若在合同履行期内土地价格出现大幅下跌的情形时,前述合同的预期目标可能无法实现,并将出现经营风险。

特此公告。

中船钢构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0月 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