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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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10-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65 证券简称:永安药业 公告编号:2016-48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及变更提案的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0 月12 日(星期三)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10月11日-2016年10月12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0月12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0月11日15:00—2016年10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公司全资子公司永安康健药业(武汉)有限公司会议室(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386号);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本公司董事长陈勇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5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共82,044,9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874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共73,941,4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540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8,103,5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334%。

2、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5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0,088,9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90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1,985,3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56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8,103,5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334%。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58,729,9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1.5827%;反对313,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817%;弃权23,001,7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8.035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6,417,9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5649%;反对313,2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409%;弃权13,357,7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394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方伟、彭磊律师现场见证。律师事务所暨律师认为:永安药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采用有关法律、法规及永安药业《公司章程》规定的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