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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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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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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请出席会议者于2016年10月28日14:00前到达会议召开地点报到。

3、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熙、李伟

联系地址:浙江省安吉县递铺镇永艺西路1号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13300

电话:0572-5137669

传真:0572-5136689

邮箱:ue-ir@uechairs.com

特此公告。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10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600 证券简称:永艺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1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

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

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况。

特此公告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3600 股票简称:永艺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2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6年10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6年10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各项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2,711,864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上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47.20元/股。

具体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以竞价方式确定。

若上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限售期及上市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特定投资者认购的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对发行股票的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次发行的股票在限售期届满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以上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全部用途,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能满足相应项目的资金需要,公司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不足部分。本次募集资金将按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资金需求轻重缓急等实际情况投入。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若公司已使用了自筹资金进行了部分相关项目的投资运作,则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募集资金进行置换。在不改变上述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具体方式等事项进行适当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全体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发行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按照相关程序向中国证监会申报,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16-044及同日披露的《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按照相关程序向中国证监会申报,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16-04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未来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在短期内可能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为此,公司董事会制定了相应的应对措施。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16-047、2016-4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6年-2018年)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43号)及浙江证监局《关于转发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证监上市字【2012】138号)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制定的《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6年-2018年)》。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16-04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3600 证券简称:永艺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3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于2016年9月26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40),公司股票自2016年9月26日起停牌。公司于2016年10月10日公告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工作的进展情况(公告编号:2016-041)。

公司于2016年10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0月13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公告。

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6年10月13日开市起复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