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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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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6-10-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北京银行

股票代码:60116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道家园18号新华联大厦17层

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政府大街新华联集团总部大厦10层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 2016 年 10 月 12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本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2、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报告书的签署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及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材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5、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化的原因是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导致其持有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权益比例发生变动。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权益报告中作如下释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除以上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看好北京银行长期发展前景,希望通过此次股权增持,长期持有北京银行股份,获取上市公司股权增值带来的收益,并不谋求对北京银行的控制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本次股份增持外,在未来 12 个月内,将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并结合北京银行的发展及其股票价格情况等因素,拟继续增持不少于0.01%的北京银行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符合法律法规、市场规则的基础上积极维护北京银行股权结构长期稳定,并将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买入北京银行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764,895,895股,占总股本的5.03%。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止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应当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2、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傅军郑重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北京银行董事会办公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 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2016年10月12日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日期: 2016-10-12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16-035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主要股东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控股”)计划自2016年10月12日起12 个月内,增持不少于0.01%的本行股份。新华联控股在符合法律法规、市场规则的基础上积极维护本行股权结构长期稳定。

●本次增持计划不存在因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名称: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二)增持主体已持有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截至2016年10月12日下午收盘,新华联控股持有本行股票764,895,895股,占总股本的5.03%。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新华联控股看好本行长期发展前景,希望通过股权增持,长期持有本行股份,获取上市公司股权增值带来的收益,并不谋求对本行的控制权。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本行A股股份。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新华联控股将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并结合本行的发展及其股票价格情况等因素,拟继续增持不少于0.01%的本行股份。新华联控股在符合法律法规、市场规则的基础上积极维护本行股权结构长期稳定,并将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16年10月12日起12 个月内。

(五)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不存在因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