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16-134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6年10月10日以电话、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16年10月13日以现场加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陈玉忠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鉴于本次董事会所审议的股权激励终止事项,董事徐铭、王煜、陈忠军为股权激励对象,需对关联事项回避表决。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现场加通讯方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6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10月14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联董事徐铭、王煜、陈忠军回避表决。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6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回购的395万股股票的议案》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注销公司回购的395万股股票,同时向股东大会申请授权董事会就注销回购的股份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等认为与注销股票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关联董事徐铭、王煜、陈忠军回避表决。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6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10月14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联董事徐铭、王煜、陈忠军回避表决。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6年10月31日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详见2016年10月14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16-135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10月13日,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以下简称“《备忘录4号》”)的规定,现将有关终止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72名激励对象共395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534%。本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来源于公司在2015年9月25日实施完毕的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3.74元。本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24个月内分2次解锁,解锁条件既包含公司业绩指标,也包含个人绩效考核指标。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进展
2016年8月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其他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议案,并对激励对象的名单进行了核查,确认了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资格合法、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在其独立意见中指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于次日在公司网站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
2016年8月16日,公司监事会再次确认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资格合法、有效,并且在名单公示期间未收到针对激励对象的任何异议。
2016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上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履行的程序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8月5日、8月17日及8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2016年9月1日,激励对象根据公司的有关通知,完成了《限制性股票激励协议书》的签署及认股款缴纳。公司于次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就认股款缴纳情况完成了验资工作。
2016年9月5日,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向交易所申请停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推进工作因此暂停。
2016年9月19日,确定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自当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截至本公告发出日,重大资产重组仍在筹划当中,暂不具备复牌条件。
三、终止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原因
2016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该部分股票须于2016年10月22日前向激励对象完成授予。
2016年9月5日,公司发布《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司因筹划可能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资产收购事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停牌。2016年9月19日,公司发布《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确定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自当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根据《备忘录4号》的规定,公司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不得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由于:第一,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是公司于2015年9月25日实施完毕的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股票,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该股票应在一年内转让给作为激励对象的员工,但是鉴于公司在停牌期间未能实施授予工作,因此无法在2016年9月24日前完成授予权益的公告、登记;第二,重大资产重组仍在筹划当中,公司预计有关工作无法在2016年10月22日前完成,因此暂不具备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复牌的条件。因此,为了严格遵循《管理办法》、《备忘录4号》及《公司法》等规定,避免对法律的理解存在偏颇进而导致有失公正,公司决定申请终止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五、股权激励计划终止的后续措施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后续将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终止事宜。待股东大会通过后,公司将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办理股票的注销手续,办理减资程序。并按照《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五节的规定,向股权激励对象退还认股款项,并妥善处理员工安抚工作。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尚未授出,本计划的终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后续将广泛听取员工意见,适时推出有利于公司发展、符合员工利益的其它激励计划,以稳定核心员工队伍,提升公司业绩。
六、承诺事项
公司承诺,自股东大会通过终止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审议和披露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七、备查文件
1、《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上海左券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终止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16-136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做出修订,具体如下:
一、第六条
修订前: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3,971.2万元。
修订后: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3,576.2万元。
二、第一百二十三条
修订前: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修订后: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作为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股票的名义持有人,按照实际持有人意思表示进行申报的除外。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章程修正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16-137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1、终止原因客观、真实
2016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该部分股票须于2016年10月22日前向激励对象完成授予。
2016年9月5日,公司发布《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司因筹划可能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资产收购事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停牌。2016年9月19日,公司发布《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确定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自当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根据《备忘录4号》的规定,公司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不得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由于:第一,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是公司于2015年9月25日实施完毕的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股票,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该股票应在一年内转让给作为激励对象的员工,但是鉴于公司在停牌期间未能实施授予工作,因此无法在2016年9月24日前完成授予权益的公告、登记;第二,重大资产重组仍在筹划当中,公司预计有关工作无法在2016年10月22日前完成,因此暂不具备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复牌的条件。因此,为了严格遵循《管理办法》、《备忘录4号》及《公司法》等规定,避免对法律的理解存在偏颇进而导致有失公正,公司决定申请终止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2、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根据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中止、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同时,公司董事会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上市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之后终止实施股权激励的,应当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向股东大会提出审议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因此,公司董事会在权限范围内审议终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交所《备忘录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公司董事王煜、陈忠军、徐铭先生为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正当有效。
3、公司终止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终止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注销回购的395万股股票的独立意见
为响应监管部门维护市场稳定的号召,充分体现对公司价值的信心,公司于2015年9月25日实施完毕从二级市场回购395万股公司股票的计划。该部份股票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
2016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该部分股票须于2016年10月22日前向激励对象完成授予。
鉴于公司目前处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阶段,无法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授予,公司董事会拟终止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同时,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注销公司回购的395万股股票,并授权董事会就注销回购的股份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等认为与注销股票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公司拟注销回购的395万股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交所《备忘录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公司董事王煜、陈忠军、徐铭先生为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正当有效。公司注销回购的395万股股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注销公司回购的395万股股票的议案》,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
三、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注销回购的395万股股票,注销完成后,需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
我们认为本次因注销回购的公司股份而修改《公司章程》第六条及因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而修改《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三条,符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修改章程中的注册资本条款,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结构不符合上市要求。
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修改《公司章程》,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
唐 海 燕 黄 雄 陈 和 平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16-138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6年10月10日以电话、书面送达的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于2016年10月13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剑主持。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鉴于本次监事会所审议的股权激励终止事项,监事张剑先生的配偶周朝群女士为股权激励对象,关联监事对关联事项回避表决。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2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关联监事张剑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10月14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会议以2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回购的395万股股票的议案》。关联监事张剑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10月14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会议以2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联监事张剑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10月14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16-139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相关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6年10月31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16年10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6年10月31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10月31日下午14:00;
②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10月30日至2016年10月3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0月3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0月30日15:00至2016年10月31日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票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16年10月25日;
7、会议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镇长山村临江路1号;
8、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拟审议如下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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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可查阅2016年10月14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各议案的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三、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以上有关证件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和传真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4、登记时间:2016年10月27日至2016年10月28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5、登记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镇临江路1号天沃科技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出席会议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3、联系方法:
通讯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镇临江路1号天沃科技证券部
邮政编码:215634
联系人:郑克振
电话:0512-58788351
传真:0512-58788326
六、备查文件
1.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月1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64”,投票简称为“天沃投票”。
2. 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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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10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0月30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10月31日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致: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拟亲自/委托代理人________出席公司于2016年10月31日下午14:00在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镇长山村临江路1号召开的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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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______年___月____日个人股东签署:
法人股东盖章:
附注:
1、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
2、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附上填写好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见附件3、个人股东见附件4)。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出席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0月31日14:00召开的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对下述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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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
公司(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___年___月___日
附件4: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0月31日14:00召开的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对下述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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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签名):
___年___月___日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16-140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收购事项,公司股票自2016年9月5日起停牌。公司于2016年9月5日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并于2016年9月8日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2016年9月19日,因确定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6年9月19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2016年9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并于2016年9月30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正常推进中。公司正积极组织财务顾问、法律、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公司进行尽职调查。鉴于有关事项尚在进行中,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天沃科技;证券代码:002564)自2016年10月14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待相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尽快刊登公告并复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