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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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富邦互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6-10-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20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发现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下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9月11日,基金业绩数据截至2016年6月30日。

十三、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2、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1)为最大限度保护客户利益,基金管理人在浮动管理费计提规则中特别设立客户实际收益率平滑保护机制,即高数值基金份额净值对应计提管理费后客户实际收益率不低于低数值基金份额净值对应计提管理费后客户实际收益率。

(2)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计提条件:

1) 基金份额封闭期收益率≤该封闭期的业绩比较基准: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率为0.00%;

2) 该封闭期的业绩比较基准<基金份额封闭期收益率≤该封闭期的业绩比较基准+1.00%: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率为0.30%,但如果计提管理费后客户实际收益率低于业绩比较基准,则管理费率计提比例为基金份额封闭期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差额(详见计算方法和举例说明);

3) 该封闭期的业绩比较基准+1.00%<基金份额封闭期收益率≤该封闭期的业绩比较基准+3.00%: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率为0.60%,但如果计提管理费后客户实际收益率低于 “计提条件2)”中客户可能获得的最高实际收益率,即“业绩比较基准+1%-0.3%”,则管理费率计提比例为基金份额封闭期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1%-0.3%”的差额(详见计算方法和举例说明);

4) 该封闭期的业绩比较基准+3.00%<基金份额封闭期收益率: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率为0.80%,但如果计提管理费后客户实际收益率低于 “计提条件3)”中客户可能获得的最高实际收益率,即“业绩比较基准+3%-0.6%”,则管理费率计提比例为基金份额封闭期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3%-0.6%”的差额(详见计算方法和举例说明)。

(3)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计算方法:

基金份额的管理费,在封闭期结束时,按封闭期最后一日未计提基金管理费之前基金资产净值相应的浮动管理费率计提。由于本基金管理费计提方法为按期计提,与常规按日计提不同,可能导致封闭期最后一日基金份额净值因一次性计提管理费而与前一日基金份额净值产生一定落差。

封闭期收益率=(该封闭期最后一日未计提基金管理费之前的基金资产净值-该封闭期第一日基金资产净值)/该封闭期第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封闭期收益率精确到0.0001,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该封闭期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加权平均收益率 ×140%。

注1:为最大限度保护客户利益,基金管理人在浮动管理费计提规则中特别设立客户实际收益率平滑保护机制,即高数值基金份额净值对应计提管理费后客户实际收益率不低于低数值基金份额净值对应计提管理费后客户实际收益率。

注2:由于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封闭期收益率在实际计算中采用四舍五入方法,可能导致模拟数据与实际情况出现细微差异。

H=E×封闭期相应的浮动管理费率

H为当期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封闭期最后一日未计提基金管理费之前的基金资产净值

每个封闭期结束后,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封闭期结束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4)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计算举例说明:

假设:

a.封闭期结束时该封闭期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加权平均收益率为3.00%,则本产品在该封闭期的业绩比较基准为3%*140%=4.20%;

b.本基金封闭期的第一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

则与该封闭期最后一日未计提基金管理费之前基金资产净值相应的浮动管理费率情况如表1、表2、图1所示:

表1:

表2:

图1: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本基金的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