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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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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
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6-10-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长春一东 证券代码:600148 编号:临2016-015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

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16年10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到会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进行增项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由于公司经营需要,申请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进行增项,增加“不动产租赁、研发和技术服务”两项。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其中议案2、3还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600148 证券简称:长春一东 公告编号:2016-016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10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10月28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长春市高新区超然街2555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10月28日

至2016年10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第四次董事会、第六届第四次监事会会议、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6年8月23日、2016年10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及委托人的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六、 其他事项

1、登记时间:2016年10月24日(星期一)

上午8:00—11:00,下午1:00—4:0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异地股东可将登记内容邮寄或传真至证券部。

3、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4、联系地址: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超然街2555号;邮编130103。

联系电话:0431—85158520

传 真:0431—85174234

特此公告。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10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简称:长春一东 证券代码:600148 编号:临2016-017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由于经营需要,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对《公司章程》中的第二条和第十三条的修订。具体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要求,公司已向吉林省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并换领了新的营业执照,具体为:公司对原营业执照正副本、原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税务登记证进行了“五证合一”,合并后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2201017025287825。除上述内容外,营业执照其他登记事项未发生变更。

修订前第二条为: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经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1997年11月26日体改生{1997}187号文批准,已募集方式设立;在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2201011102963。

修订后第二条为: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经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1997年11月26日体改生{1997}187号文批准,已募集方式设立;在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912201017025287825。

(二)由于公司经营需要,申请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进行增项。

修订前第十三条为: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制造汽车离合器、机械配件、汽车零件;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修订后第十三条为: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制造汽车离合器;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部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不动产租赁、研发和技术服务;(以下项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机械配件、汽车零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不得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议案尚须提交至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三日

证券简称:长春一东 证券代码:600148 编号:临2016-018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营业执照范围增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经营需要,对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进行增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情况如下:

一、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增加“不动产租赁”

公司现有103D号厂房自新厂区建成后一直出租给子公司长春一东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用于生产经营,属于经营性房地产。公司由此产生租赁收入,并根据业务类型缴纳营业税。

自2016年5月1日税制改革(营改增)后,吉林省国家税务局规定不为一般纳税人代开增值税发票,企业需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业务类型(不动产租赁),公司应开具税率5%的增值税发票,故营业执照范围中应增加“不动产租赁”一项。

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增加“研发和技术服务”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公司需开具名目为研发费的增值税发票,但是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并没有此项,故营业执照范围中应增加“研发和技术服务”一项。

本议案尚须提交至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