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赵玲玲、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拟成立杭州城北口腔医院有限公司
公司于2016年6月22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设立杭州城北口腔医院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口腔医院有限公司与李小凤及杭州城西口腔医院有限公司部分核心管理团队及技术人员共同在杭州市拱墅区设立杭州城北口腔医院有限公司,经营口腔诊疗。杭州城北口腔医院有限公司拟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城西口腔医院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610万元,持股比例为61%;李小凤及杭州城西口腔医院有限公司部分核心管理团队及技术人员合计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390万元,持股比例为 39%。截止本报告披露之日,该公司尚在设立中。
2. 拟设立杭州口腔医院嵊新分院有限公司
根据2014年12月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子公司通策口腔投资集团拟与嬴湖创造、嬴湖共享及自然人俞鉴修共同投资设立杭州口腔医院嵊新分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嵊新口腔医院)。嵊新口腔医院注册资本拟定为600万元,其中通策口腔投资集团拟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 360万元,持股比例为60%;嬴湖创造拟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45万元,持股比例为7.5%;嬴湖共享拟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45万元,持股比例为7.5%;自然人俞鉴修拟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 150万元,持股比例为25%。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该公司尚未办妥工商设立登记手续。
3. 成立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为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从而更好地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分别于2016年8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6年9月14日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8月2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以及《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尚未进行标的股票的购买。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赵玲玲
日期 2016-10-14
公司代码:600763 公司简称:通策医疗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