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证券公司设置
平安大华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E类证券交易佣金为零的提示性公告

2016-10-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平安大华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E类(以下简称“场内货币”;交易代码:511700)于2016年9月23日正式成立,并自2016年10月1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现就有关交易费用事宜提示如下:

1、上海证券交易所暂免收取包括场内货币基金在内的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的交易经手费和交易单元流量费。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13年1月18日发布的《关于暂免收取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基金交易相关费用的通知》;

2、考虑到场内货币产品特征,部分证券公司对于场内货币的交易佣金费率予以不同程度的减免;

3、为更好地为广大投资人提供服务,经与部分证券公司沟通,我公司了解到部分证券公司的佣金设置情况。现将我公司了解的截至2016年10月17日已将场内货币的交易佣金设置为零的证券公司名单提示如下(证券公司按字母顺序排序):

注:佣金设置具体情况以各证券公司系统为准。

4、如其他证券公司佣金设置的具体操作需要我公司协助,可致电我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00-4800)。我公司将继续与其他证券公司加强沟通,根据了解到的情况陆续向投资人发布提示公告。

5、投资人也可通过已成为平安大华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一级交易商的证券公司申购赎回场内货币,申购赎回费率均为0,一级交易商名单可参见2016年10月12日披露的《平安大华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风险提示:

1、本提示公告的内容系根据基金管理人公告之日已经了解到的情况编制,仅作为公司客户服务内容,不构成基金管理人及证券公司对证券公司交易佣金收取标准做出的承诺;

2、证券公司可能会根据自身情况对场内货币交易佣金费率不定期进行调整,投资人对此若有疑问请咨询相关证券公司客服热线。

3、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