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二O一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651 证券简称:格力电器 公告编号:2016-062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二O一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10月12日发布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相关公告已刊登于当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公司定于2016年10月28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现发布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3、公司于2016年9月23日召开的十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为关联交易事项的,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10月28日(星期五)下午14:30。
6、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10月27日-2016年10月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0月28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16年10月27日下午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6年10月28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10月20日(星期四,以下简称“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者,可委托代理人出席,该股东委托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广东省珠海市前山金鸡西路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及投票类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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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议案分别经公司十届七次董事会、十届八次董事会、十届九次董事会以及十届七次监事会、十届八次监事会、十届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2016年8月19日、2016年9月2日以及2016年9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2016-040,2016-050,2016-059,以及2016-042,2016-051,2016-060)。
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现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议案1至议案25等二十五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议案26为普通决议议案。
议案1至议案21以及议案25等二十二项均为涉及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的议案,按照相关规定所涉及的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上述议案1至议案25等二十五项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登记时间:
2016年10月21日至2016年10月2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
4、登记地点:
珠海市前山金鸡西路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律事务部
5、其他事项: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二)。
五、投票规则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其他事项:
1、此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海雁、叶洁云
联系电话:0756-8669232
传真:0756-8614998
联系地址:珠海市前山金鸡西路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律事务部
邮政编码:519070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六年十月十八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做出如下表决指示:
(1)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项议案的表决指示:
(2)对临时议案的表决指示:
(3)如果委托人未作出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二○一六年 月 日
(注:以上股东参会登记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
附件二: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6年修订稿)》,将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提示如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0651”,投票简称:“格力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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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议案采用非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2)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10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进行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0月27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 年10月28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